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宪章性文件,章程中股权结构与管理结构的设计应当充分反映和优化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公司治理的基本目的是要实现责权的合理安排与制衡,因此股权结构的设计应当根据权利制衡的基础寻求权责平衡与权利的有效行使。
1、股权结构反映“一股独大”格局下的公司治理现状
股权集中固然可以减少或者消除内部人控制所产生的问题,但大股东常常将上市公司的资源从小股东手中转移到自己控制的企业中去,出现控股股东掠夺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2、股权结构反映持股比例过于平均化的公司治理现状 所谓持股比例过于平均,是指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同或相近,没有大小股东之分,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 比如,公司两个股东,各50%股权;或者三个股东30%、30%、40%等。 可能产生的问题:
3、股权结构反映“夫妻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 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许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因此形成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但实质上由一人出资经营。 优点: 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 缺点: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公司经理的监管和对外部小股东的侵占两个方面。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制衡、监管、规避因股权结构发生对于公司治理的不良影响。 公司章程应当根据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型进行针对性设计
此种类型以证券市场为中心,以股权高度分散化为特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使得公司小股东众多,股权高度分散,而财务投资者则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角色。 公司章程对于股权治理结构的设计体现在对证券市场以及其相关联的公司控制权分配。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类股权结构设计需要依托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法律支持股东控制公司,同时要求股东会和管理层严格的对股东负责。
股权高度集中于大股东,公司受到大股东控制。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中,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挥着主导作用。不发达的证券市场和不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影响着公司股权结构无法实现在大股东利益中反映众多小股东股权利益。 研究表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公司股权的分散程度都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高,家族控制仍然是公司控制权分配的主导形式。章程设计在此类公司治理框架中更多地是反映管理架构与监督架构。
具体交易方案: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因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1)重大资产置换 在资产置换方面,鼎泰新材以截至拟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顺丰控股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顺丰控股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433亿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面,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距为425亿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由顺丰控股全体股东购买。 (3)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额为425亿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10.76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394,981.41万股。 (4)交易完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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