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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派驻机构和本级纪检有哪些根本区别?

 lijd2016 2018-09-11

纪委派驻机构和本级纪检最大的区别是在人财物上的管理权限和被管理权限不同

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

1、人员编制。派驻机构的人员由上级派出单位,即纪委直接管辖,其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自然由上级纪委独立管理,不占用所驻机构的编制和经费。派驻机构的负责人一般是所驻单位的党组成员,其职责限纪检监察方面,且往往仅涉及所驻单位的单位,相对其他党组成员职权范围较窄。

2、派驻对象。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主要是针对党政机关和规模以上事业单位,实行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并存的方式对所驻单位进行监督。也就是说,纪委派驻机构主要存在于各部委办局,而不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我们常听说纪委向某某局或者某某办派出纪检监察组,而没有听到纪委向某某县区派出纪检监察组,就是这个意思。

3、工作职责。纪委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主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所驻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所驻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机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同样要追究责任。

而本级纪检与派驻机构的最大区别,就是在管理权限上。在部委办局,本级纪检属于党组的内设机构,其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接受本级党组领导,主要职责是监督本级单位班子成员以下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农业局监察室,就是农业局下辖的一个科室,其科长和科室成员由农业局党组调配,负责局内部的纪检信访工作。

而在地方党委,本级纪检则实行的是双重领导机制,在干部人事上即接受本级党委的管辖,纪委书记(现在叫监察委主任)同时兼任本级党委的常委,同时在业务上又接受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具有一定的独立执纪权。说白了,纪委书记碰到本辖区的执纪问题,比如要对某干部进行处理,在向本级党委书记汇报的同时,按规定也要向上级纪委汇报,一旦意见产生冲突,纪委在党纪法规允许和上级纪委的授权下,可以独立处置进行纪律调查,而不受本级党委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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