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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18-09-12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这副对联是指导思想

准确而客观的说,还应该加上开发商,那就是在一个小区里,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如何和谐相处。

在这四者的关系中,本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处于其中核心的位置,并且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任何角色都替代不了的。

一个小区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矛盾,解决和推动问题的解决,业委会起到的作用极为关键。

首先,业委会要能分得清,并且要引导广大业主做到“五个分得清”,那就是:一要分得清哪些是开发商的事,二要分得清哪些是物业公司的事,三要分得清哪些是业主自己的事,四还要分得清哪些又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事,五更要分得清还有哪些是应该由业委会协调解决的事。事实上,现实中还有很多事情是如今不知道究竟是属于哪一方能管的事,却是找哪一方都认为不是自己管的事的现象。(《业委会引导业主“五个分得清”,小区矛盾可减少一大半》在“锐眼说小区”里有详细论述,欢迎关注后到文章列表中选阅)。

在上述的“五个分得清”中,说实在话,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对很多问题是分得清的,只不过,如果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业委会,他们都会推诿自己的问题罢了。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组织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务

其次,业委会要组织广大业主制定出小区里有关各种涉及到的问题的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很多人认为,小区里有一个《业主规约》就行了,事实上这是远远不够的,《业主规约》就如同小区里的“宪法”,一个国家是不可能只依据一部宪法治国的,同样,一个小区里也绝不可能只依据一部《业主规约》治理小区的,还需要许多具体的各种管理规定,如《停车管理办法》、《业主交费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欠费业主追缴费用的规定》等等。切不可想着欠费不交仅仅是物业公司的事,小区里对这些行为不制定出规矩是不行的,而且这些规矩必须应该由业委会主导制定,而不应该由物业公司主导制定,那就是“丧权辱国”啦。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业委会请供电、房管等部门,和开发商一道协商解决用电抄表到户工作。

其三,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既要监督考核,也要协助配合支持,必要时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对物业服务公司的一些乱作为、懒作为和不作为,是要坚决进行处罚的。如果处罚执行不了,可请求主管部门给予协助支持。

其四,业委会对开发商的遗留问题要敦促其尽快解决,必要时施压,也可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施压。

在很多小区的问题中,本人认为,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占有很大的权重,只不过,很多业主分不清,会一古脑地把其往物业公司身上推。因此,业委会要跟开发商有理有据的进行沟通,对开发商进行劝导、敦促。而开发商也要理性认识,主动应对,积极作为,尽力想法解决遗留问题。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向开发商发函敦促电梯供电商

对物业公司来说,要尽职尽责,教育员工,提高员工素质,对于属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要义不容辞的解决和处理,不推诿、不耍赖;对于属于开发商的遗留问题,要耐心向不知情的业主解释说明,并和业委会一道共同敦促开发商解决;对于不属于自己范围内但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存在困难的,要报告请求业委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如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更新,需要资金投入,就要请求业委会动员广大业主给予支持配合。对于经常违规的业主,业委会也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有意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的业主,则要进行必要的打击。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敦促开发商解决若干属于开发商的问题

对于小区广大业主来说呢,要认识到一个道理,那就是“抱怨和指责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于小区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积极建言献策,除了提出问题外,能提出解决这个这些问题的建议是最好的,如果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能亲自参与并不断完善,那就是真正的“小区好居民”了。在小区事务的处理中,要坚持“主导者拿出解决方案,支持者提出补充方案,反对者亮出替代方案”,没有替代方案的反对,是不道德的。同时,仅仅为了反对而反对,对别人做的事指指点点,评头论足,特别是对一些失误的事,不足的事,只会挖苦嘲讽却又缩在背后,说实在话,那是很让人恶心的。

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和业主应该如何和谐相处?

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考核

只有这样,做到在小区里“不让老实人吃亏”,小区里的正气才能树得起来,不让歪风邪气成为主流,这样的小区,才能做到各方和谐相处,业主满意,物业公司人尽其责,开发商也满意,政府更深满意,各方就能和谐相处,并且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完善小区里的设施设备,提升人文关系满意度,让其他小区居民“羡慕妒忌到眼红”,那就是小区的幸事啦!

只不过现实中,很多业委会并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或者做得并不到位。很多业委会成员的认识甚至仍停留在极为肤浅的地步,认为小区里的一切事务都是物业公司应当解决、可以解决、有能力解决的,小区秩序不好,只要换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就能万事大吉。可现实远远不是这样,如果分不清各方的职责职能,即使换了一万家物业公司,问题和矛盾仍然存在,而且会越积越多,最后闹到不可收拾,吃亏的就是所有的业主了。

在此,提供本小区业主议事厅里的一副对联,供朋友们参考:出点子想办法拿方案亲历行 定能建成美家园;少抱怨忌猜疑戒指责多帮忙 这样才有好高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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