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概念性的东西,必须是后天建立的,这一点至关重要,理性就源自于概念性的建立! 公理五:概念性的东西,必须是后天建立的。概念是人类在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是自我认知意识的一种表达,形成概念式思维惯性。在人类所认知的思维体系中最基本的构筑单位。 人或动物在出生的时候,意识里没有概念的东西。所有概念性的东西,是在后天成长中形成的。尤其是和教育有关。所以教育是使得一个人聪明和极具处理外界问题的能力。没有教育,人性中就会越乏光明。任何时候,任何一个家庭,一个国家,都应该把教育作为立国育民之本。 心理学上认为,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以词来标示和记载的。概念是思维活动的结果和产物,同时又是思维活动借以进行的单元。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词或词组。人类的文化和语言系统,就是在概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概念的表达,一定是混乱的。 概念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概念”是对特征的独特组合而形成的知识单元。德国工业标准2342将概念定义为一个“通过使用抽象化的方式从一群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反映其共同特性的思维单位”。 可以这样说,概念是语言哲学的基础。比如我举一个例子,在古文明中,表达数量,由于人们的认识很有限的。他只能表达,10以内的数量。当超过10的时候,他会说有很多。可是很多是多少,是一个很模糊词。比如来了一群敌人,士兵报告,敌方有很多人。这个信息,对于一个将军排兵布阵,是很有影响的。 而慢慢人们可以表达100,1000的时候,就会说对方来敌,大概是800人。这样将军,就清楚了。不慌不忙,开始排兵布阵了。 比如有这样一句话:请你给每一个年龄超过30岁的高尚男性,一杯热的葡萄酒。我们可以很轻松表达和知道这句话。可以对于一个2岁的孩子,他是不清楚的。他得懂一个些概念之后才能懂。比如“超过30岁”,“高尚”,“男性”“热的”,“葡萄酒”。否则他不能完成该指令。 公理六:真伪的概念存在,但无法界定。也可以这样表述:人是具有矛盾性意识的,即人的意识一定有非理性的一面。我在前面的章节中,论述过,人的非理性是必然的。在哲学上,在数学上,在认识论上都有推理。哲学上就是矛盾性。数学上的证明由维特根斯坦和哥德尔给出。即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认识论上,由于个人的时间有限,人的认识有限。所以真伪的概念,随着认识会有深化。 当人的非理性是必然出现的时候,人阻止和减少非理性的出现,就是必然的。这就是宗教,社会规则,法律,道德出现的必然原因。大家好好思考一下。这在心理学方面,也是重中之重。 公理七:意识产生于行为之前。意识产生与行为之前的一个推论是,引导意识,才能引导行为。当然行为可以反影响意识。 摘自独立学者,科普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科普书籍《探索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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