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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古人的“不合律”?

 杏坛归客 2018-09-14


 

不合律的唐诗名作

例一

讲完了近体诗的平仄格律,有人兴匆匆地拿去对照、阅读前人的作品,结果发现古人的作品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精确,而是常有不合律的地方。有的甚至完全不合。我们最熟悉的几首诗,例如“几千年来中国人心目中的第一首诗”、李白的《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用平仄一分析:“平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好像除了一、四两句都不对呀。



例二

再如,同样有名的王维的《渭城曲》: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后两句平仄也有问题。(失黏,用了①式



例三

再如韦应物的《滁州西涧》: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似乎也不符合基本格。(失黏,用了①式



例四

律诗如所谓“唐代七律压卷之作”、崔颢的《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

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

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前面的五句平仄都有问题,如第三句只有“黄”一个平声字,第四句只有“白、载”两个仄声字。



例五

再如有名的祖咏的《终南望余雪》,还是一首应试诗:

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

林表明色,城中暮寒。

三、四两句就是所谓的“对句相救格”,难道唐代科举考试就允许用拗救了吗?




如何看待这问题? 

这些问题怎么看?我想这涉及到我们究竟应该怎么看待格律。我的想法是:

格律的成熟有个过程


第一,      格律的成熟有个过程,不是一下子就突然成熟的。从沈约他们提出四声八病之说到唐武后朝宋之问、沈佺期时初步成型,再到杜甫集大成,其间经过了两百多年。这是一个不断探索语言文字之美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可以分成三段:齐梁体沈宋体、盛唐体




齐梁体阶段

齐梁体阶段的理论主要是沈约等提出的。“四声八病”其实包含了正反两面。正面的是四声之说,以及我们多次引用的“前有浮声,后有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反面的有“八病”之说,即要避免的八种声病:“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正纽、旁纽”。其中“平头、上尾”的作用比较积极。“平头”是指上下句第二字的声调不能相同,“上尾”是上下句尾字声调不能相同。正反面结合奠定了一联的基本平仄形式,即我们说的“一句之内,平仄相间; 一联之内,平仄相对”,以及奇偶句尾字不同(但当时没规定一定要押平声韵)。因此齐梁诗的就是对句的律化。但没有解决联与联之间的联系问题,在实践中有采取“黏”法的,也有采取“对”法的。




沈宋体阶段

沈宋体阶段的代表作家是武后朝的宋之问、沈佺期,但其理论的代表是唐高宗时的上官仪和元兢,特别是元兢的《诗髓脑》一书,从正面提出了“换头、护腰、相承”三个理论。其中“换头”指各句第二字应是“平-仄-仄-平-平-仄-平……”,实际上就是黏和对的规则,律诗的基本格自此形成。“相承”指如上句仄声过多,可在下句用三平声相承。实际就是后来的“对句相救法”。在实践上,沈、宋还把律诗从五言发展到了七言。




盛唐体阶段

盛唐体的代表是盛唐诸家,李白、王维等,而由杜甫集大成。其理论上的代表则是王昌龄的《诗格》,其中重申了元兢的换头说,并称之为“诗律”。同时还首次提出了几种诗格,如五言的平起仄收格等。(他叫做“五言平头正律势尖头”,很拗口,不多举。)

由于律诗到杜甫才最后完成,在此之前可说都是过渡期。因此,早于杜甫的王勃、贺知章、王维、崔颢、祖咏、李白、王昌龄、孟浩然、韦应物、岑参、高适等在实践过程中进行了这样那样的尝试,写出我们今天看来违律的近体诗,就是不奇怪的了,而这些人的诗偏偏又是我们最熟悉和最常听说的。事实上,本文开头举的那些违律诗,用唐初过渡期的诗律理论都是可以解释的。如王维和韦应物的两首诗就是“失黏”的问题。在杜甫之后,再有意违律的人就很少了。考试中更不可能出现祖咏那样的拗体诗。例如大历十才子之首钱起的《湘灵鼓瑟》,就是中规中矩的试律诗。




格律是选择和折中的结果


现知的近体诗格律是选择和折中的结果。我们一再说格律是人为的,就包含了这个意思。从沈约到杜甫,诗人们从正、反面提出了许多方案,进行了无数的实践(近代有人在统计《全唐诗》三万多首近体律绝的基础上,竟在常见的十六格之外又提出了1072个新“格式”!),我们看到的一些失黏、失对、失调就是这种种实验的结果。而在这些实验中也不仅仅是做减法,也有做加法的。例如“八病”中有一个“鹤膝”,前人解释为五言诗第一句和第三句末一字不得同声调。但这两个位置都是奇句尾,理应都是仄声,这个“病”好像难以避免。但是杜甫把它理解为四声,即在仄声中还可分出上去入,就又可能避免了。他还把这个办法推广到整首律诗,结果创造了一个新的诗体,即律诗的四个单句末一字四声齐全(首句入韵,用平声)。




例一

 我们不妨举两首熟悉的例子,如《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平)

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入)

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去)

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上)

长使英雄泪满襟。


例二

又如《咏怀古迹五首》之三:

       群山万壑赴荆,(平)

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入)

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去)

环珮空归夜月魂。

      千载琵琶作胡(上)

分明怨恨曲中论。



这是绝大多数人做不到的。杜甫说他自己“晚来渐于诗律细”,他在诗律上确实下了极大的功夫。杜甫的近体诗是用律最严的,同时也是“拗体”、即有意突破格律的诗体最丰富的。后来大家接受的格律既不是那种失黏、失对等粗糙的,也不取杜甫奇句尾分四声那种最难的,因此是一种折中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再保留三种拗救作为补充,可以说是比较理想的,因此千百年来形成了传统。



                          来自卧霞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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