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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为防止因投标人随意撤回、撤销或变更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招标文件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项保护性措施,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约定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收取方式。 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 3、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4、 两阶段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第二阶段提交; 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保证金属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是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保证金不足、无效、迟交、有效期不足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将构成实质性不响应而被拒绝。 注意: 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者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但是,联合体中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转载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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