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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博物馆版本《坛经》十四组异体字辨析

 秋鹄书屋 2018-11-29

写在前面:本文涉及一点古文、训诂学知识。书法爱好者掌握之后,可以减少一点读帖、创作作品时候的困难。


“異體字”一詞是上世紀五十年代漢字改革運動中才出現的術語,但漢字的異形卻幾乎貫穿了數千年的漢字演變史。古人對此有多種稱呼,如或體、別體、俗體、訛體、謬體等。要言之,異體字是“音同義同而形不同的字”,是正體字的訛變。

異體字的生滅與國運沉浮息息相關。國家分裂、社會動盪,便不可避免地引發文字混亂,俗訛字氾濫。戰國時期各國“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故秦統一六國後,行“車同軌書同文”制度,廢除混亂的六國文字,立小篆爲全國統一字體。有漢兩代,漢字基本穩定。魏晉南北朝是我國歷史上又一分裂動盪的時期,俗字、別字再度氾濫,現存的北朝碑銘字帖中,俗字幾至連篇累牘。隋唐達成了國家統一,國力強盛,社會穩定,文字刊正工作便重回統治階層的議事日程。唐國子監設置書學博士負責字體刊正,頒佈正字字典,其中最著名的成果是顏元孫(?~714)撰《干祿字書》,後經其侄顏真卿(709~784)書寫刻石,廣爲流傳,促進了楷書字體的規範定型。現存唐代碑銘字帖中,用字之規範較北朝已經大爲改觀。

敦煌博物馆版本《坛经》十四组异体字辨析

敦煌博物馆版本《坛经》十四组异体字辨析

現藏敦煌博物館077號敦煌《壇經》寫本(敦博本)大約於公元770~800年間抄寫於唐東都洛陽,其小楷書法端正有法度,且頗有幾分清秀俊美之氣,推測抄寫者應為荷澤系僧眾中書法技藝優秀者,或者荷澤僧眾所聘請的經生,即以抄錄佛經為職業的底層讀書人。相比之下,旅博本於五代後周年間(959)抄寫於敦煌,當時唐朝覆滅,國家陷入戰亂,敦煌孤懸域外,故該抄本的書法和用字則等而下之。及至其後的英博本,非但書法惡劣,而且串入了大量敦煌方音假借字,加之衍字、脫字連篇累牘,幾至不堪卒讀,為《壇經》研究平添了百年困擾!

敦博本是敦煌系《壇經》的母本,這一結論對於敦煌《壇經》研究具有正本清源的意義。敦博本《壇經》抄寫於中唐,其時俗字已大為匡正,但以今天的漢字標準而論,其中仍有一定數量的異體或俗寫字,易混同於當代的簡化字。現遴選有代表性者,試逐一辨析,訓詁其源流,冀或裨益於經義之解悟。

1.道導

道:會意字,從辵(chuò,楷化為“辶”)從首,本義是道路,名詞,音dào。又,引申作動詞,破讀為dǎo,字義為疏通、引領,如《史記·留侯世家》:“乃學辟穀,道引輕身。”該義項分化為“導”字。

導:即“道”加義符“寸”(即手)而成,專門分化“道”字引領、疏導的字義。今簡化為“导”。

故“道”與“導”實為同源分別字,又名古今字,並非俗寫。

敦博本中有三處“示道見性”,一處“化道”,均依以上古今字原則,改為“示導見性”和“化導”。

2.佛仏

佛:形聲字,本音fú。又,用作梵文Buddha譯音“佛陀”的省稱,音fó。

仏:“佛”(fó)字的俗寫。該字不見於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現存文獻中,南北朝北齊天寶一年(550)《張龍伯兄弟等造像記》碑刻即有“仏”字,隋唐起廣見於碑銘、寫經中。明《正字通》釋曰:“古文佛字。”今通用於日本。

敦博本《壇經》抄本中,“佛”字形僅出現5次,其餘均俗寫作“仏”,達120餘個。校勘本中,均改作正字“佛”。

3.惠慧

惠:會意字,字義為仁愛。也用作“慧”的通假字。

慧:形聲字,從心,彗聲,字義為聰明,有才智。“慧”字用作梵文Prajñā(般若)的意譯,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知俗諦曰智,照真諦曰慧。”

敦博本《壇經》抄本中無“慧”字,凡“智慧”及“戒定慧”處,均寫作“惠”,今均改作正字“慧”。

另,敦煌系諸本中六祖名諱均作“惠能”,惠昕系諸本亦然。後世或有傳本作“慧能”,實為臆改。

4.淨瀞靜

靜:形聲字,形旁為“青”,聲旁為“爭”,本義是色彩分佈適當。《說文》:“采色詳審得其宜謂之靜。”引申字義為安靜、寧靜。

瀞:會意兼形聲字,由“靜”字加“氵”而成,字義為水純潔無垢。

淨:是“瀞”的省寫。《說文》:“古瀞今淨,是之謂古今字。”同時,“淨”也用作“靜”的假借字,尤其在佛教典籍中。今簡化為“净”。

從以上“淨”字的衍生源流可見,佛籍中之所以把“淨/瀞”用作“靜”的假借字,是由於“淨/瀞”字所獨具的“水澄澈無垢”的字義更契合佛家所修持的境界,故獲佛家偏愛。

敦博本《壇經》抄本中僅有一處“靜”字(惠能臨終付囑:“如吾在日一種,一時端坐,但無動無靜……”),其餘均寫作“淨”,包括《真假動淨偈》處。校勘本中遵從佛籍慣例,維持“淨”和“靜”之原貌。

5.卻却

卻:此為正字。聲旁為“”,音jué。按:此字非山谷之“谷”(gǔ)字,字義為發笑時嘴角上翹。《康熙字典》:“音角,口上呵也。”因 “卻”與“郤”(xì)字形相近,易混訛,故古人多以“却”字代。

却:俗寫字,以“去”作聲旁,替代“”。今用作簡化字。

敦博本《壇經》中皆俗寫作“却”,今皆校為正字“卻”。

6.授受

受:會意字,甲骨文為一手向另手傳遞物件之狀,含有給予和接納兩重意義。“受”字後專用於“接納”義,如受益、接受,而“給予”義項則加旁分化。

授:由“受”加“扌”分化而成,專門承擔“給予、授予”義項。“授”字至少在《左傳》中即已經出現,但遲至唐人仍未嚴格區分“授、受”二字,如唐韓愈《師說》:“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者也。”仍以“受”表傳授之義。

敦博本《壇經》中有“授/受”字31處,以“受”字居多數,校勘原則如下:

1、表“給予”字義而寫成“受”字者,如“受無相戒”、“遞相傳受”、“教受師”、“其夜受法”……均徑改為“授”;

2、少數表“給予”義而寫成“授”者,如“傳授衣法”、“教授師”……保留“授”字;

3、 表“接納”字義而寫作“受”者,仍其舊;

4、 表“接納”字義而寫成“授”者,無。

7.無无

无:該字為古字,《詩經》《書經》《春秋》《禮記》《論語》《易經》等均用“无”字。

無:本義為舞蹈。秦時始以“無”借作“无”字,後反而成為正字,而舞蹈字義則以“舞”字承擔,其中義符“舛”是雙足之會意。今簡化字復歸於古字“无”。

敦博本《壇經》中“無”和“无”二種字形均有,但“无”字數量遠遠多於“無”。今統一校為“無”。

8.險嶮憸

三字均為形聲字,均以佥(qiān)為聲旁。

險:形旁為“阜”(楷化為“阝”),義為土山。險,本義為地勢高峻。

嶮:形旁為“山”,字義同“險”,屬異體字。

憸:形旁為“心”(即“忄”),字義為內心陰邪。此義項今亦寫作“險”。

以上為同源字,形旁不同,字義略有差異。本校本中統一校作“險”字。

9.與与

与:該字為古字,義為賜予。《說文》:“(与)賜予也,一勺爲与。”

與:形聲兼會意字,從与從舁(yú,抬高),表示協同、給予。

《說文》:“今俗以‘與’代‘与’,‘與’行而‘与’廢矣。”可見“与”和“與”為同源古今字,且有所分工,“与”為動詞,“與”多做連詞,但分工並不嚴格。顏真卿在多通碑銘中將“与”、“與”混寫。今簡化字恢復為“与”字。

敦博本《壇經》中均寫作“与”,無一處“與”字。為簡潔計,本書均採用“與”字形,不再以動詞、連詞的細微差別而區分“与”和“與”。

10.原源、元

原:會意字,厂(音hǎn,山崖)下有泉,會山崖下泉水湧出之意,本義為水源,是“源”的本字。

源:由本字“原”加“氵”分化而成,義為水源。

元:指事字,兀(削髪之人)上加一短橫,本義為人頭,引申指時間之開始,如元旦、元始、元來;又引申指天地萬物之本源,如元神、元氣。

敦博本《壇經》中引述《菩薩戒經》句“本原自性清淨”二處,旅博本、英博本抄作 “本源”,即因二字是同源古今字。

另有“元”字十餘處,如“坐禪元不著心亦不著淨”、“心元是妄”、心中三業元來造”等。“元”字的“元來”義項,明朝後改寫作“原”,以避諱“元朝重來”之隱喻。校本中維持“元”本字不予改動。

11.只祇

祇:一音qí,字義為地神,如神祇;一音zhǐ,副詞,字義為僅僅,惟一。用作副詞時,也俗寫作衹、秖等。

只:句末語氣助詞。也用作副詞音zhǐ,,表“僅僅”義。此為後起字義,見於南北朝《世說新語》,唐朝已廣用“只”代“祇”。按:量詞“隻”簡化為“只”,這是新併入的義項,音zhī。

敦博本《壇經》中唯見“只”,不見“祇”。國家語言文字規範以“祇”為繁體,“只”為簡體,實則唐宋後廣泛以“只”代“祇”字。為簡捷計,全部保留“只”字形。

基於同樣考慮,書中“纔”字均採用“才”字形。

12.智知

知:會意字,從矢從口,會言辭敏捷出口如箭之義,本義為見解、知識,音zhī。引申指聰明,音zhì,此義後分化為“智”。

智:是“知”的加旁分化字。

敦博本《壇經》中,“智/知”二字出現頻率達160餘次,其中有少量以“知”表“智慧”之義者,如“菩提般若之知”、“愚人知人”,均徑改“智”字。

13.著着、看

著:讀zhù時,字義為明顯,引申為寫作,組詞如著名、著作。讀zhuó時,字義為粘連、穿戴,如附著、執著、衣著,此義俗寫為“着”,蓋因“艹”快寫為“䒑”,再與“者”勾連而成。

着:為“著”字上述“粘連、穿戴”義項的俗寫字,音zhuó。又,“著”字的zhāo(圍棋著數)、zháo(著火、著急)、zhe(助詞,活著)均俗寫作“着”。“着”字見諸兩漢魏晉的作品,但自東漢《說文解字》到《康熙字典》均未收錄。

敦博本《壇經》中有大量的俗寫“着”字,均校正為正字“著”。

看:會意字,從手下目。因字形與“着”相近,故敦博本《壇經》中有多處“看心看淨”誤作“着心着淨”。其後的惠昕系諸本、契嵩系諸本沿襲該錯誤。今依經義改作“看心看淨”,參見第52 頁校注以及《“看心看淨”,還是“著心著淨”?》一文。

14.坐座

坐:會意字,二人對居於祭壇(土)前。本義為動詞,引申為名字,指所坐的位置,該義項後分化為“座”字。

座:會意兼形聲字,由“坐”加義符“广”(屋舍)而成,用作名詞,指座位。

敦博本《壇經》中有“座/坐”共30處,絕大部分遵循上述原則,但有四處例外:

其一,“迎和尚神坐於曹溪山”,其中“坐”校為“座”字。

其二,“座禪”出現3處,校為“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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