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IT)指抗肿瘤化疗药物对骨髓产生抑制机制,尤其是对巨核系细胞产生抑制作用,导致外周血中 PLT 计数低于正常值,是临床常见的血液学毒性反应。 1. 规范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阈值更新为 PLT ≤ 10 x 109/L; 2. 当 PLT < 75="">109/L 时应给予促血小板生长因子(rhTPO 和/或 rhIL-11 预防性给予 rhTPO 的适应症,扩展至上一个化疗周期发生 2 级以上 CIT 的患者 ; 3. 化疗联合放疗患者,发生 PLT 减少多于单纯化疗患者,更应重视和监测 ; 4. 对于采用心脏毒性方案化疗的患者, 优先推荐 rhTPO 治疗。 血小板计数 < 50 × 109 /L,可引起皮肤或黏膜出血,同时患者在承受手术和侵袭性创伤性检查中存在一定风险; < 20 × 109 /L,有自发性出血的高危险性; < 10 × 109/L,则有自发性出血的极高危险性。 化疗药物对巨核系细胞的抑制作用导致的血小板生成不足和血小板过度破坏。 CIT 通常发生在化疗后 3~4 d,其最低点出现的时间和降低的幅度与化疗药物、剂量、是否联合用药以及患者的个体差异和化疗次数有关。 由于化疗药物剂量累积造成的持续骨髓抑制,发生 CIT 的严重程度逐渐增加。 1. 外周血 PLT<100×109/L; 2. 发病前应有确切的应用某种能引起 PLT 减少的化疗药物,且停药后 PLT 减少所致症状与体征逐渐减轻或 PLT 计数恢复正常; 3. 排除其他可导致 PLT 减少症的原因,特别是排除所患的基础病变和合并症后,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放射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脾功能亢进和骨髓肿瘤细胞浸润等; 4. 排除使用同样能够引起 PLT 减少的非化疗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 5. 避免以乙二胺四乙酸(EDTA)作为检测样本抗凝剂所致的假性 PLT 减少症; 6. 伴或不伴出血倾向,如皮肤上有出血点、瘀斑或原因不明的鼻出血等表现,甚至出现更加严重的器官组织出血迹象; 7. 重新使用同样化疗药后 PLT 减少症再次出现。 手术要求 需手术者,根据需要输注血小板或者使用促血小板生长因子,提高血小板到需要的水平。 如血小板计数为 75~100×109/L 且无出血者,需考虑使用 rhTPO 和(或)rhIL-11。 血栓的预防 肿瘤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包括深静脉血栓(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TE)的风险比非肿瘤患者高数倍。 对于合并有 VTE 或者具有 VTE 高风险的肿瘤患者,在进行 CIT 治疗的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应用 rhTPO 时,血小板一旦恢复正常,应减量或停用,避免发生 VTE。 使用条件(符合任何一项) (1)上一个化疗周期血小板最低值<50×109/L 者; (2)上一个化疗周期 PLT 最低值 ≥ 50×109/L 但<75×109/L 者,同时满足以下至少一个出血的高风险因素
使用方法 1. 化疗结束后 1~2 d 内开始使用 rhTPO 和(或)rhIL-11; 2. 已知血小板最低值出现时间者,可在 PLT 最低值出现的前 10~14 d 皮下注射 rhTPO ,300 U/Kg/次,每日或隔日 1 次,连续 7~10 d; 3. 对于采用 GC 或 GP 方案者,可以在本周期化疗第 2、4、6、9 天皮下注射 300 U/Kg/次。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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