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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 这11个省有什么异同?

 七彩虹a 2019-01-03

随着2018年临近尾声,全国11个省近期陆续发布了2019年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方案。新的一年,这些省的电力交易会有哪些异同?享能汇进行了综合整理。

 

广东


发布机构:广东省经信委

 

政策名称:《关于2019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安排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19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为2000亿千瓦时,其中安排年度双边协商交易规模为1200亿千瓦时,发电侧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上限为1320亿千瓦时,发用双方在广东电力交易系统备案电子合同后,视为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成交电量达到1200亿千瓦时结束双边协商交易。

 

交易系统双边协商合同电量按照价差模式申报,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9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7时。

 

此外,2019年广东电力市场拟分为两阶段运行:

 

第一阶段:市场保持现行中长期交易模式正常运行(结算);市场进行现货模拟运行(不结算)。

 

第二阶段:市场进行现货试运行(结算);现行中长期市场转为备用运行。

 

电力用户准入门槛:珠三角9市的工、商业用户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300万千瓦时。粤东西北12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万千瓦时。钢铁、建材行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不能发起跨年度的代理关系。例如: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线下确立的代理关系时间范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则在交易系统需先建立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代理关系,再建立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代理关系。

 

 江苏


发布机构:江苏省工信厅、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物价局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19年江苏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3000亿千瓦时左右。其中,年度交易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方式,原则上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2100亿千瓦时。月度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可选择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直接交易,其余用户只可选择与售电公司直接交易。

 

此外,江苏能监办在10月2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简化三方合同要求,第二类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可不再签订《江苏电网公司合同》,改为签订《江苏电力市场二类用户购售电三方服务协议》。

 

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在线注册、预绑定,并在供电营业厅线下签订购售电三方服务协议进行绑定。(详见:江苏即将启动2019年电力交易 11月5日开始注册市场主体

 

山东


发布机构: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政策名称:《关于2019年山东省电力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19年全省市场交易电量1600亿千瓦时,放开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年用户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进入市场。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以及承担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入库项目的电力用户,不受以上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煤炭、钢铁、建材、有色四个行业全面开放进入市场;由于价格倒挂因素,2019年起,锡盟、扎鲁特高压跨省送电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集中挂牌购电。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登录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经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无异议其电压等级、年用电量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审核的用户,由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报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公室备案后,即可作为新用户参加交易、已注册的老用户,无须重新注册。

 

发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鼓励按“基准电价+浮动机制”协商交易价格,双方可自主选取合理的基准电煤价格和下游主要产品价格,结合其变化因素,协商确定浮动的标准、周期和比例。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要在12月底前组织完成年度双边交易工作。考虑新用户增多、注册时间紧,不再组织2019年1月份月度交易,1月份月度交易电量以年度长协中分解至1月份的电量为准。

 

若用户与两个及以上售电公司签订并提高代理协议,取消其2019年市场交易资格,并记入山东省电力市场信用记录,符合进入市场准入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企业,年内可以随时自主选择办理注册手续进入市场参与月度交易。(详见:山东2019年全省交易电量1600亿千瓦时 锡盟、扎鲁特跨省线路变成挂牌交易

 

山西


发布机构:山西省能源局

 

政策名称:《2019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

 

山西省2019年电力交易规模为800亿千瓦时,较2018年交易方案增加150亿千瓦时。

 

与2018年方案相比,这一方案进一步放宽了大工业用电企业参与市场的范围。一是将“用电电压等级35千伏,且上年度用电量在50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扩大至“用电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且上年度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二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大数据类企业、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企业、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建设的企业等4类企业,取消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三是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企业可全电量参与市场。

 

在2018年相关交易规定的基础上,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山西将推动建立电力批发(一级)和零售(二级)交易市场,年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的用电企业,可通过批发市场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也可通过零售市场与售电公司交易;年用电量低于1000万千瓦时的用电企业,只能通过零售市场与售电公司交易。

 

山西鼓励市场主体在年度协商交易时,按照“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模式签订一年及以上长期合同;鼓励同一集团内部的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开展长协交易;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风火打捆等方式,积极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和省内重点交易。

 

按照成熟一批交易一批的原则组织新入市主体开展年度交易,2019年入市申报时间分别为2018 年12月15日至20日、2019年4月23日、2019年7月23日。(详见:山西2019年电力交易:800亿千万时电量 入市申请12月15日开始

 

安徽


发布机构:安徽省能源局

 

政策名称:《关于做好四大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19年,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平稳、电力迎峰度夏(冬)、清洁能源消纳、区外来电增长等因素,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750亿千瓦时。

 

准入电力用户当年市场交易电量,按电力用户用电量固定比例进入市场。其中,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四大行业用户可选择100%比例进入市场。进入市场后,需按安徽省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相应规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严禁虚报电力交易合同电量,市场电量月结月清,合同偏差按季度进行处罚。

 

如果选择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3年内不得退出全电量交易市场。自愿或强制退出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进入电力市场,并执行保底供电价格。

 

选择参与交易的,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2019年度交易方式包括年度双边交易、年度集中交易、月度交易。(详见: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全部放开 安徽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河南


发布机构:河南省发改委

 

政策名称:《关于河南省2019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

 

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标且用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和符合《关于开展发电企业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64号)、《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7号)准入条件的发、售电企业,在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均可参与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

 

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

 

在制定完善保障措施的条件下,稳妥放开铁路、机场、市政照明、供水、供气、供热、学校、医院、通讯等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企业参与交易。

 

2019年交易种类主要有: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撮合交易。

 

2019年度双边协商交易2018年底前开展,确保自2019年1月电量起执行。交易中心应在年度交易公告中明确交易申报起止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市期间,发用双方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备案电子合同后,由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电价等,电力大用户、售电公司确认,一经确认不可自行退回。双边协商交易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2019年月度集中撮合交易组织时间自1月份开始11月结束,每月20日前开展。开市期间,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等,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市场主体只可申报一次交易数据。集中撮合交易算法、出清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结合发供电、民生保障、环保减煤形势,规范发电企业合同转让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于月度集中撮合交易前开展。合同电量转让方向电力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交易中心组织双方在交易平台开展交易,转让方申报电量和价格,受让方确认,安全校核后的交易结果要在交易平台予以公告。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不影响出让方原有合同的价格和结算。

 

 广西


发布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

 

政策名称:《关于2019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19年开展年度、月度市场交易,市场交易电量规模暂定500亿千瓦时,视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年度长期协议交易规模280亿千瓦时,月度交易规模根据市场情况及年度交易剩余电量灵活安排。当成交电量达到280亿千瓦时或交易时间截止时年度长协交易结束。年度长协未满足发电需求或用户仍有用电需求的,可参与月度及其他交易。


年度长协交易采用先双边协商后双边挂牌的方式开展,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主选择参与。月度交易采用双边协商及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开展。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完善交易品种,灵活选择交易方式,适时开展相关交易,具体时间和事项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通知为准。


2019年单个电力用户年度长协交易电量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实际外购电量(以电网企业统计电量为准)。如用户有新增电量需求可参与其他交易。

 

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可代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购电。为培育售电市场,暂定单个售电公司年度长协交易电量不超过18亿千瓦时。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售电公司在同一市场的市场总份额不得超过20%。

 

供电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实际外购电量(以电网企业统计电量为准)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但每次交易只能选择一种购电方式;3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只能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鼓励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与售电公司建立长期稳定代理关系,用户每次交易只能选择一家售电公司,全年不超过三家。


供电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宁夏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

 

政策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

 

主要内容:

 

按照有序推进、逐步放开的要求,依据交易规则,基数以外的电量需求全部进入市场。


交易分两种方式开展,一是年度直接交易,年度交易总规模根据年度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及基数发电计划确定,2018年用电量1亿以上用电企业可与发电企业签订年度交易合同,交易电量不超过上年用电量的30%,剩余电量需求参与月度交易;二是月度交易,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没有签订年度交易合同的电力用户,签订年度交易合同仍有市场需求的用户以及符合交易条件的新增用户(负荷)参与月度交易。为降低企业违约风险,减少超发超用电量考核,每月15日前组织一次临时电量补充交易。


为确保供热期供热机组安全稳定运行,12户试点企业继续参与2019年全电量试点工作,2019年4月,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试点用户同时调整。其余用户全部用电量由基数电量(执行国家批准的目录电价)和市场电量构成。基数电量比例根据月度剩余可交易电量占参与交易用户用电量比例确定,并于月度交易前公布。


12户试点企业及4个行业中单个用电主体2018年年用电量在3亿以上的用户自行参加交易,暂不由售电公司代理。售电公司之间暂不开展交易业务。


售电公司按照年交易电量总额的0.5‰缴纳履约保函,低于100万元按100万元缴纳,高于500万元按500万元缴纳。交易申报时,可申报交易电量与履约保函额度及信用等级情况挂钩。


全电量试点用户:所有电量由市场形成,当月市场电量计划±5%以内的偏差免于考核,月度用电量除市场以外的电量视为超用电量,超用5%以内的电量执行燃煤标杆电价,超出 5%用电量按照燃煤标杆电价的105%进行结算。超出5%的负偏差,按照燃煤标杆电价的10%进行考核。非全电量试点用户:基数电量=用户月度实际用电量×月初公布的基数电量比例,基数电量执行目录电价;月度用电量除基数和市场以外的电量视为超用电量,超用电量按照目录电价进行结算。当月市场电量计划 5%以内的负偏差免于考核,超出 5%的负偏差,按照燃煤标杆电价的10%进行考核。

 

福建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信厅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主要内容:

 

明确2019年市场交易电量规模700亿千瓦时左右,市场交易总体按照年度和月度两种周期安排。


2019年度电力长协交易含年度挂牌交易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2019年度挂牌交易规模72亿千瓦时;2019年度双边协商交易规模400亿千瓦时左右。


电力用户准入条件主要有: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用户。2018年新投产工业企业月均购电量应达到80万千瓦时以上。已完成增量配电改革业务的试点园区和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工商业用户,不受用电规模限制。


已注册的售电公司可以代理用户开展市场交易,其代理的全部用户的年用电量总和应达到2000万千瓦时以上。


新用户注册工作应于12月13日前完成,委托售电公司代理的电力用户,应按规定办理绑定,绑定时间从即日起截至12月20日。

 

云南


发布机构: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

 

政策名称:《2019 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支持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执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和315kVA 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已注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工业用户其同一户号下的一般工商业用电量默认纳入市场化电量管理,按照本方案参与交易和结算,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但未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用户暂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在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等相关政策中明确的优先购电用户,在履行相关注册程序通过后,纳入市场化用户管理,按照本方案参与市场化交易。


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一旦注册进入电力市场,三年内不能退出市场,无论是否有交易成交电量,全部用电量均按本方案由市场机制定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云南电力市场以年、月、日为周期开展交易。


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直接交易、合约转让交易。


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合约转让交易是指在发电企业之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对双方持有的电力合约互相进行转让的交易方式。


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组织方式包括双边协商、集中撮合、连续挂牌和自主挂牌等方式。

双边协商是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价格,形成双边协商初步意向,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申报和确认,并经校核成交。


集中撮合是指市场主体均通过交易平台申报电量、价格等信息,申报结束后交易平台对买卖申报进行撮合,并经校核成交。


连续挂牌是指市场主体均通过交易平台申报电量、价格等信息,交易平台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并经校核成交。


自主挂牌是指由挂牌方通过交易平台提出购电、售电或合约转让合同的电量和价格等申请信息,摘牌方通过交易平台接受挂牌方的要约,并经校核成交。

 

 贵州


发布机构: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工信厅、贵州能监办

 

政策名称:《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

 

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列入政府准入目录的电力用户均可参与交易。其中年用电量8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可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也可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年用电量不足800万千瓦时的用户需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以及优势特色行业和试点工业园区内的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且不受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


鼓励开展跨省区交易。5%以内少用电量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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