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病病种(27 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2)尿毒症血液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 (4)血友病;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7)慢性肝病;(8)冠心病;(9)脑血管后遗症;(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肺心病;(12)精神病;(13)癫痫病;(14)类风湿性关节炎; (15)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16)糖尿病;(17)甲亢; (18)甲减; (19)甲状腺肿大; (20)肾小球肾炎;(21)肾病综合征;(22)氟骨症;(23)包虫病;(24)大骨节病;(25)结核病;(26)布氏杆菌;(27)Ⅱ级以上高血压。 2.门诊慢性病有病历审批流程 (1)准备材料: ①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各种必要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单; ②一寸照片 3 张; ③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 份; ④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合作证复印件 2 份; ⑤填写完整的门诊慢性病审批表; (2)办理流程: 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医师或经办部门告知参保患者准备上述材料(1 项的①-④) ; ②患者持准备的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门诊慢性病审批表; ③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科主任或科主任级专家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治疗意见(包括用药康复治疗); ④参保患者携带全部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⑤医保经办机构复审合格后,发放《门诊慢性病手册》,留存所有审批材料存档,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病种,将信息登记录入医保系统。 3.门诊慢性病无病历审批流程: (1)参保患者提供:一寸照片 3 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 份;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合作证复印件 2 份。 (2)参保患者填写门诊慢性病鉴定证明表,由医疗机构慢病鉴定专家组审核鉴定,确认签字后,提供诊断书,医院检查检验报告单,填写门诊慢病审批表。 (3)参保患者携带 1-2 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4)医保经办机构复审合格后,发放《门诊慢性病手册》;留存所有审批材料存档,医疗机构确定病种,将信息登记录入医保系统。 信息来源: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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