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简二全文如下: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阳陵宜居士五毋死,有赀馀钱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何县署。今为钱校券一,上谒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县责以受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计,问何县官计年为报。已訾其家,家贫弗能入,乃移戍所。报,署主责发,敢言之。 四月己酉,阳陵守丞厨敢言之,写上谒报,报署金布发,敢言之。儋手。 卅四年六月甲午朔戊午,阳陵守庆敢言之,未报谒追,敢言之。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叚尉觿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报之,当腾腾。嘉手。以洞庭司马印行事。敬手。 大意是秦始皇卅三年四月初六,阳陵司空腾报告说,阳陵县宜居里士伍名叫“毋死”的,积欠赀钱八千六十四,需要追讨,但毋死充当戍卒,现不知在洞庭郡哪一个县服役,归哪一个县管辖。现制作一份财务校验文书,上报给洞庭尉,命令管辖毋死的县里追讨欠债的情况告知阳陵司空。阳陵司空现不再承担上报这笔债款的责任,查明欠债戍卒由哪个县管辖,即由哪个县负责统计在上报的年报表中。过去已经向他的家庭追讨过欠款,因家里贫穷无法缴纳欠债,只好转到他服役之处。文书送达后要回报,文书由管辖追讨欠债的部门开启。 四月八日,阳陵守丞厨将司空腾的报告转批给主管财务的“金布曹”,责成上报。由儋经手。 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阳陵守庆发现,上述公文至今没有呈报。由堪经手。 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初七,洞庭假尉觿通知迁陵丞说,阳陵戍卒现由迁陵管辖,应按律令处理,将文书抄录有关部门。由嘉经手。公文用“洞庭司马”印章封缄发送。由敬经手。 秦王朝一向以行政效率高而著称,而这份文书的时间跨越了三个年头,从秦始皇三十三年四月发出追讨欠款的公文起,到三十五年四月,才刚刚由洞庭郡转发给迁陵县,责成他们按照律令从事。大概向一个已经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追讨债款也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情,明知其办不到而又不能不办,也就拖拖拉拉,没有着力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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