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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三十年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副高吗?

 QPAQPA 2019-01-21

教龄满三十年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副高级职称吗?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没有明确提出,高级教师职称无需其他条件和专家评审,按教龄年限直接晋升的政策。部分省市出台的最新、最前卫的意见,也仅是指导性的,基本大同小异,并未越雷池一步。2018年1月国家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关于教师职称政策倾斜的部分提到: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有部分省市出台了落实跟进意见。

关于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仅部分省市作了细化)

A地: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含城镇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发表论文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B地: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连续工作满20年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

C地: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D地: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E地: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乡村教育家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关于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仅个别省市涉及)

A地: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左右,逐步使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高中达到40%、初中达到30%、小学达到20%、幼儿园达到10%。

B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按照20%-30%、40%、40%-30%的比例实行总量控制。

C地:幼儿园达到8%、小学达到15%、初中达到30%、高中达到40%。

从以上看出,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和名额比例“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X教龄以上申报可不受限制“等等,这类笼统的、精心斟酌、模棱两可的语言,并没有实质性突破,也缺乏旗帜鲜明,让人不敢恭维。当然,可能有具体的操作细则供内部掌握,但这样的公开和透明度,更增加了广大教师的疑虑,甚至怀疑主管部门的改革诚意,不利于激发参与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背离职称改革的初衷。至于“可直接评聘”、“可破格申报认定”、“获省级称号的不受限制“等,看起来让人兴奋,但界定范围极为严苛,农村基层、特别是乡村教师符合条件的能有几人?

在中高级职称晋升问题上,教师们要的是改革的具体实惠,要的是真金白银,而不是画饼充饥和空中楼阁;媒体解读也应实事求是、避免掩耳盗铃或过度趋势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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