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自身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法律风险 从目前的商业银行协助执行的工作中可以看到,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风险是很大的。具体来说,存在以下风险: (1)银行未立即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从上文的诸多法律文件可以看到,金融机构在核实有权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证件和手续以后,应该立即履行协助义务,如有规定“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还应当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执行。对协助执行手续完备拒不协助扣划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由此来看,倘若银行未立即履行协助义务,将面临有权机关的严重处罚。 (2)银行为图私利、通风报信而导致存款转移。在实践中,确有商业银行为维护客户关系,采取为当事人开立多个账户、隐瞒被执行人账户、有意识地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等方式,想方设法对抗有权机关的执行工作。还有一些银行协助人员在协助执行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声称办理业务需要领导签字、索要法律生效和送达证明,借机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导致存款被转移,法院执行落空。再有,银行可能会因为内部的冻结行为而拒绝或拖延履行执行义务,也可能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将执行款予以收贷收息。 (3)由于工作不熟悉或失职导致未能正确履行协助义务。一是在协助执行工作开始后,银行如果未全面提供查询账户信息并采取冻结行为,将面临惩处风险。二是人民法院提供的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如果自行解冻,将承担过失赔偿责任,这在《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和答复》中有明确的规定。三是在金融实务中,倘若工作人员对冻结期间计算失误导致擅自解冻或重复冻结,都将面临法律风险。此外,银行如果根据其内部某些规定,在接受查询、冻结或扣划时,需要办理领导签字手续而迟延履行以及乱收查询费,亦将面临法律处罚。四是法院因为银行协助执行工作不当下达罚款决定书后,倘若银行或其负责人对罚款决定书置之不理、仍不执行,将面临新的风险。 二、有权机关违法办案或操作引致的法律风险 在现实的协助义务履行中,由于协助执行法律体系的繁复和有权机关工作中的规范性不足,可能出现有权机关违法办案或违规操作所带来的法律风险,这时银行要审慎判断,严格依法处理,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关于续行冻结存款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冻结裁定书,银行能否协助扣划所代理销售的基金份额、能否协助冻结代发工资账户(而非存款余额)、能否协助查询客户保管箱等事项,一般无具体规定,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此类要求不宜协助。 三、法律缺漏或规范模糊引致的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缺漏或者法律规范的模糊性所导致的未能履行或未能充分履行协助义务,在实践中也比较常见。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其收入转为储蓄存款的,应当责令其交出存单。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取其存款的裁定,向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由金融机构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交人民法院或存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依该条规定,银行应协助提现。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这类的法律缺漏或者矛盾之处,亦将导致商业银行在协助执行的时候无所适从,面临法律风险。 再如,对于具体执行查询、冻结、扣划的有权机关工作人员的人数,在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并不明确。一般来说,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未作明确的规定,但诸如2006年3月由人民检察院制订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的第九条,则要求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因此,这些缺乏统一规定的执行程序和标准也会给商业银行的协助执行义务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但是这里的“相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并不明确,亦给银行的协助执行义务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四、协助执行法律风险的防范 在银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履行中,正如上文所述,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因此,银行在履责过程中,应该加强风险意识,提高业务熟练度与准确度,及时充分地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具体来说,银行应该重点把握以下策略: (1)从商业银行的工作理念来说,银行应该树立正确履行法律义务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律规范办事。一方面,结合目前我国法院等机构执行能力尚待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银行在协助执行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个别执行机构可能习惯将银行推离中立的协助执行位置,银行很容易因此被追加为执行人,继而面临高额的经济处罚和相关的行政、刑事责任。因此,银行在协助义务履行的过程中,应该以不介入纠纷为原则,正确处理好银行自身、法院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既不得妨碍有权机关的工作,又需要在协助执行后及时和客户沟通,维护客户关系,依法履行自身合同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如上所述,法院等机构违规办案的可能性和法律自身的模糊与缺漏等非银行自身的问题,也会给银行的协助执行义务履行带来相当的法律风险,银行对于这些有权机关的任何违法要求或违规行为都不得协助,遇到不明晰的地方立即向执法机关或上级部门反映、留存记录,并做好现场的有效沟通,树立依法办事的正确理念。 (2)从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上来说,要建立科学的内控体系和培训体系,提高依法协助执行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商业银行总部或省级分行,应要求内部的法务部门及时清理过时的、不合理的或相互有抵触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协助执行规定,借此协助相关业务部门来制定本银行内部详细的协助执行工作流程、业务标准等规范,以正确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另一方面,银行应注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内部处理协助执行义务的业务规则、人员、部门职责等具体工作制度,上级银行也要强化对基层银行的指导。同时,针对内部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相关协助执行工作人员、主管人员的培训,严肃协助执行工作纪律和责任,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在协助执行义务履行的过程中,要认真保存前台监控录像、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理有据地提出相关意见和抗辩。总之,商业银行自身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合法的、细致的内控程序,来为一线工作人员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业务的熟练度和准确度,降低银行的法律风险。 (3)从具体的业务操作上来说,商业银行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注意,认真、正确、及时地履行相关协助执行义务。一方面,银行在接到有权机关协助执行要求时,要立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内部工作程序,充分、正确地履行相关的协助义务,不拖延、不推诿、不通风报信,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为了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由于自身工作失职或疏忽等带来的法律风险。比如,银行应注意审查“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载明的被申请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冻结或扣划金额是否确定、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通知书上的义务人是否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对于不符合上述事项的,或者法律文书有涂改而没有加盖该签发有权部门核对 章、法律文书在两页以上但没有在页与页之间加盖骑缝章的,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及所附法律文书。总之,从具体的业务操作上来说,需要一线工作人员本着专业高效、认真负责与高度重视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与工作规范开展工作,降低相关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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