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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和二审败诉后,通过什么渠道能提交上诉给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有什么硬性标准吗?

 有线光网宽带 2019-02-13
回复,二审终结属终审,生效判决。如需上诉,不能直接上诉至北京高院。应向所在地区二审法院的上级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地区高院还需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听证程序,并有立案号通知。三个月后下发是否启动再审纠错程序。如再审按程序再审。如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去当地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或抗诉。也可申诉北京高院,因路途远,,北京高院在全国设立五个巡回法庭。如第三巡回法庭设在南京,浦珠北路88号,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受理民事,行政再审案件,要找对口巡回法庭。当事人不用跑北京,也不用跑巡回法庭。只要去就近各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申请由就近人民法院审核后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报送到对应最高院巡回法庭。十五日后巡回法庭下发立案通知号给地方收件法院,通知当事人去当地收件法院,与收件法院法官一起再次确认所有申诉材料传送至高院巡回法庭。时间长,得耐心等待。其中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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