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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都具备阴、阳,而推动阴阳相互转化、运动的力量,就是“道”

 爬虫爱书 2019-03-02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一章。

道不可说,为什么呢!说都不能说,还怎么去认识呢?历来宣扬的这种不可知论的人,都停留在人云亦云的阶段,没有真正去读懂《道德经》,这阻碍了后人去认识自然的主动性,实在是误导。人们尚未了解掌握的东西,并不代表就不可以去认识,所以,接下来就来讨论一下老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万物都具备阴、阳,而推动阴阳相互转化、运动的力量,就是“道”

这里的“常”,原为“恒”,是为避讳汉文帝刘恒的名字而改作“常”,这一改,老子这句话就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

道可道,非常道。此句的意思应该是,“道是可以表达出来的,不是永恒存在的道 ”,“名可名,非常名”,意即:“名是可以命名出来的,不是永恒存在的名 ”。这么一对比,老子想要表达的意思就出来了。名是人来给命名的,在没有人存在的时候,这个名字也就不存在,在人给起了名字之后,才有了名。

所以,名字不是永恒的。以此理相推。道这个名字是人来命名的,在人没有存在以前,道就根本没有名字,是人给道起了个名字叫“道”。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无”可以用来表述天地混沌未开之际的状况;而“有”,则是宇宙万物产生之本原的命名。

老子这句话的用意是说,道是永恒存在的,这个现实不因为人给道起了个名而改变。人是道生出来的产物。当然,人并不能改变道 ,但可以去认识、遵循道的规律、法则去生存。

'道'的概念是老子首先提出来的。

“道”的命名出自老子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为人效法遵循大地而生存,大地效法遵循天,天效法遵循着道,道法自然意思是道效法遵循自己本来的面目、样子,总之,一切都遵循着道。

日月星辰、动物、风、水、草木、呼吸心跳等等一切现象,按照宇宙运动变化的法则,发光、发热、有动有静、有生有长有灭,没有尽头。这种万物不约而同,统一遵循某种东西,看不到摸不到、推动万物生灭的力量或宇宙法则,就是“道 ”。它是变化之本, 不生不灭、无形无象,无始无终、无所不包,其大无外、其小无内。

万物都具备阴、阳,而推动阴阳相互转化、运动、转变的力量,就是“道”。

孔子说:一阴一阳谓之道。此判断是依据老子学说而来,孔子曾问道于老子。可以说,这句话是孔子对老子思想的诠释注解。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一阴一阳就是道,真正的涵义是主导万物从阳转阴,从阴转阳,永远存在于这个过程的力量,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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