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封来自外用糖皮质激素的“控诉信”

 冬天惠铃 2019-03-19

亲爱的皮肤科患者:

    你们好!我是“外用糖皮质激素”,也就是你们常说的“激素药膏”,是皮肤科主要用药之一,我今天来不是和你们寒暄,而是来控诉的。因为你们对我产生了深深地误解,先是利用我“高效”的特点进行“滥用”,适得其反后,又谈“激素”色变,对我极其“恐惧”,最后弄得我们激素家族里外不是“药”。下面咱们摆事实讲道理,谈一谈你们对我家族的误解:

控诉一:对我一知半

  我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其核心结构是氢化可的松,通过对结构不断地修饰后,有了很多兄弟姐妹,如:曲安奈德、卤米松、糠酸莫米松等。

   我有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等药理作用,临床上根据作用强度不同,将我分为四级: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不同强度的家族成员,疗效不同。强效及超强效适合重度皮损初始治疗,如银屑病、扁平苔藓、斑秃等;中效适合特应性皮炎、湿疹、重症面部皮炎等皮炎初始治疗;弱效适合眼睑皮炎、轻度面部皮炎等初始治疗。

  然而,长期“滥用”我,有可能诱发或加重局部感染,出现皮肤萎缩、多毛、激素依赖及停药后反跳,甚至发生“满月脸”、“水牛背”、“高血压”等不良反应,这正是你们谈“激素”色变的原因,也是我要控诉你们的缘由。

控诉二:适应证选择错误

   你们误以为我是万能“膏”,哪里有瘙痒、红肿、皮疹就往哪里“擦”。我承认有时候你们涂了很久其他药膏不见好转,用了我可能就立马见效,但是我对病毒、细菌、真菌等感染真的无能为力。比如:皮肤结核、体癣、足癣等皮肤病,就不能使用我,否则只会加重你的病情,耽误治疗。

控诉三:药频次过多、疗程过长

   你们有时候总把我当普通的护手霜、身体乳来使用,以解你们的“皮肤之痒”,起初效果不错,便乐此不疲地长期使用,最后病情无法控制甚至加重时,又对我敬而远之。其实我的最佳使用频次为1-2次/天,不宜过多;连续使用的疗程,强效及超强效不应超过2周,中效约4-6周。如果长期大量使用,那么你们将必然面临皮肤萎缩、变薄、炎性丘疹及皮肤敏感性增强等问题。

控诉四:病情控制后便立即停药

   你们总是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待病情控制后便立即将我抛弃。切记!长期使用我会产生依赖性,久用后不能突然停药,一旦停药就可能会因为自身机体激素分泌不足而加重病情。若需停药,应逐步减少用药剂量、频次,或换用弱效药物直至完全停药。

控诉五:特殊人群不特殊

   你们误以为局部外用的我,比口服、静脉给药更安全。然而,对于婴幼儿、儿童和老年人来说,由于皮肤薄、代谢及排泄功能差,长期大面积应用也会全身吸收,产生系统不良反应。因此,婴幼儿、儿童和老年人宜选择弱效或软性激素如地奈德、糠酸莫米松;对伴有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心衰患者,尤其不宜过多地使用;妊娠妇女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尤其孕早期勿用含氟激素;哺乳期妇女勿在乳部应用,避免婴幼儿误服。

   总之,我是一把双刃剑,希望亲爱的你们,对我既不“滥用”同时也不“畏用”,将治疗作用最大化,副作用最小化。毕竟,我还是非常愿意发挥我的功效,为你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