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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翻译的两重性

 五者自居 2019-04-02

杨松河

论文摘要关于翻译的性质、标准和风格问题,译界分歧很大,长期争论不休,迄无定论。本文独辟蹊径,从新兴的信息科学出发探讨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又从信息语言学的角度探索信息翻译学的基本理论,认为翻译具有信息解码理解和编码表达的双重性质,因而必然要遵循相应的双重客观标准:对信息的解码理解是否正确无误;对信息的编码表达是否恰如其分。正因为如此,翻译作品必然具有作者和译者的双重风格,而译者的风格就是表现作者风格的风格。论文以其鲜明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建立信息翻译学边缘学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什么是翻译?什么是翻译的标准?什么是翻译的风格?这些似乎是常识问题,但正是在这些常识问题上,译界历来就有分歧,至今尚无定论。

近来,信息论兴起,笔者试着用信息论探讨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又从信息语言学的角度探索翻译学的基本原理,顿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此路是否山重水复,笔者自无把握,不妨斗胆一试以求教于高明。

翻译的双重性质

人类交际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们互通信息最重要最有效的工具。语言又是承载信息的复杂的代码体系。用语言传输信息的过程,就是信息的编码、输出、接收、解码的过程。为了互通信息,交际双方必须掌握同一种语言代码体系及其编码和解码的规律,否则信息传输就会受阻,交际就会发生困难。一般来说,同一民族使用的是同一种代码体系,如汉族人使用汉语,蒙族人使用蒙语,藏族人使用藏语。由于有共同语言,人们交换信息自如,交际异常方便。我们把这种有共同语言的交际叫做同语交际。同语交际可以图解如下:

说者      表达     口头语言       理解       听者

编码                   解码

写着         输出     书面语言       接收       读者

我们把说写者发出信息称为信息的编码表达,把听读者接收信息叫信息的解码理解,把承载信息的语言称作言语。如果说写者表达的信息全部被听读者所理解,说明信道畅通无阻,我们称之为信息传真;如果说写者发出的信息不能被听读者全部理解,说明信道出现干扰,我们称为信息失真。如果听读者理解的信息大于说写者发出的信息,这叫信息增值;如果听读者理解的信息小于说写者发出的信息,信息贬值。偏离原信息的误解叫信息差。听读者对说写者发出的信息全然不解,我们叫信息受阻或中断

人们交际的最大方便是有了共同语言。反之,人们交际的最大的困难莫过于语言不通。据语言学家估计,世界上约有二千七百九十多种独立的语言,其中百分之七十还没有相应的通用文字。语言不通成了各民族互相了解的重大障碍。我们把操不通语言的人之间的交际叫异语交际

要克服异语交际的困难,首先必须沟通信道。这就要求有一个中间人来转换代码,把说写者发出的信息用听读者可以接受的语言代码表达出来。这个中间人就是翻译。所谓翻译,就是把一种语言代码所承载的信息用另一种语言代码表达出来。翻译过程就是信息语言代码的转换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图解如下:

说者 表达 口头语言A  理解 (听者)口译者(说者) 表达 口头语言B 理解  听者

编码             解码    换码   编码                解码

写着 输出 书面语言A  接收 (读者)笔译者(写者) 输出  书面语言B 接收  读者

由此可见,操A种语言说写者输出的信息能否被操B种语言的听读者所理解,翻译是决定的环节。翻译准确,信道畅通,信息传真,交际自如;翻译有误,信道干扰,信息失真,听读者对说写者发出的信息产生误解,交际出现麻烦。

我们从翻译过程的图解中不难发现,翻译具有理解与表达的双重性质:

第一、翻译是一种双语活动,是实现异语交际的桥梁。翻译是双语工作者,必须熟练地掌握两种语言代码体系及其编码和解码的规律,并且具有信息双语转换的能力。

第二、译者对操A种语言的说写者来说是听读者,从事解码理解活动,对操B种语言的听读者来说是说写者,从事编码表达活动。口译工作者要能听会说,笔译工作者要能读会写,翻译能力是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的综合。

第三、译者既要对发出信息的说写者负责,又要对接收信息的听读者负责;既不能曲解原意,得罪说写者,也不应该故弄玄虚,欺骗听读者,而必须“瞻前顾后”,“左右逢源”,务使双方满意才行。翻译的任务就是完成异语交际的信息传真,使交际双方息息相通

翻译理论应当是翻译实践的指南。一种翻译理论能否成为实践的指南,就要看这种理论是否能揭示翻译的本质及其规律。笔者认为,翻译所固有的双重性质,应当是我们研究翻译原则的出发地。从这个出发点去探讨翻译的标准和风格问题,似更接近实际,因而也就更接近客观真理。

翻译的双重标准

关于翻译的标准,译界历来就不统一,虽然有许多清规戒律,但却缺乏约束力,译者还是根据各自的翻译主张,各行其是。

我国早在三国时期译佛典,就有“质”与“文”之争。有人强调“质”,主张硬译,译文晦涩难读;后来有人强调“文”,主张意译,译文典雅流畅。这两派对立的翻译原则,是典型的一条标准论。主张一条标准的人不少,比如现在国内有人认为,提“信”字就足够了,只要做到“信”,其它问题可迎刃而解。在国外,则流行着“等效”或“等值”的原则,似乎也属于一条标准之列。

两条标准的提法很多。唐玄奘译佛经,提出“既须求真,又须喻俗”的主张。所谓“求真”,就是要忠实于原著的精神实质;所谓“喻俗”,就是要通顺易读。我国著名的文学家、翻译家鲁迅也提出了两条原则:“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持着原作的丰姿。”当代我国译界许多人主张必须遵循两条标准,或者题“信与达”,或者提“忠实、通顺”。

十九世纪末,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把翻译标准概括为“信、达、雅”三字,言简意赅,对我国译事影响很大,直到今天关于翻译标准的争论,也很难跳出这三个字的范围。一般认为,严氏的“信、达”说站得住脚,而“求其尔雅”是画蛇添足,并不足取。而且大都主张赋予三字以新的涵义,把“信”理解为忠实于原著的内容,把“达”理解为用规范化的语言表达原作的内容,把“雅”理解为保持原作的风格。19764月,全国从事联合国文件翻译的工作者在桂林开会,提出“准确、通顺、易懂”三原则,作为翻译工作的准绳。爱尔兰著名翻译理论家泰特勒也提出过类似的主张。

以上列举的各种标准,大都是经验之谈,都有一定道理,都有一定实用价值,但认真推敲一下,深入考究一番,就会产生许多疑问,在理论上似乎不无破绽,在实践中也很难都行得通。

比如“忠实”这条原则,到底是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还是形式,或进而包括风格?或三者兼而有之?张培基等先生编的《英语翻译教程》规定的翻译标准中说,所谓忠实,首先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同时,“忠实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即原作的民族风格、时代风格、语体风格、作者个人的语言风格等。”忠实于原作的内容,也就是原信息,一般是办得到的,但要完全忠实于原作的风格,就未必办得到。例如中国有“词”这种体裁,宋词是我国宝贵的文学遗产,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照理说,译成外语,当然也应该译成“词”了吧?然而西文却无“词”的样式,只能译成诗的样式。中国的“词”是按谱“填”出来的,有严格的字数限定和平仄讲究、如果把“十六字令”写成十七字,就会闹笑话。汉语分四声,四声中又分平仄,而英、俄、法、西等语言没有这一套,不分平仄,怎么译得出“词”?翻译宋词又如何能“忠实”?

再如“通顺”,似乎是公认的准则,其实也很难概括所有的翻译。原文如果不通顺(有的是作家故意不通顺以创造特殊的修辞效果),如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所说的半文不白、文理不通的话,什么“多乎哉,不多也”之类,译成外文难道反要通顺吗?如果将这类话译得通顺,岂不反而不“忠实”原文了吗?更不必说有些作者笔下的醉汉、白痴、狂人、疯子……难道也要把这些失常人物的胡言乱语译得“没有文理不通、结构混乱、逻辑不清的现象”吗?

还有“易懂”,也有类似问题。许多西方现代派作品,尤其是一些现代派的诗,本国读者都感到晦涩难懂,简直像天书,翻译以后反变得“易懂”,“明白晓畅”,行吗?何况易懂是相对的,读者文化修养高,艰深的文字也“易懂”,文化修养低,简易的文字也“难懂”。马克思的《资本论》的中译本应该是“易懂”的吧?但中国普通读者有多少人感到“易懂”呢?所谓“易懂”的原则实际上是弹性原则,是难以衡量的。

再说“等效”原则,就是要求译文读者的感受与原文读者的感受相同或相似。乍一看很对,实际上很难衡量。因为对原作的感受,向来是因人而异的,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是一部《红楼梦》,有人说它是“淫书”,有人说它是“历史”,感受怎么会一样?王朝闻先生说过:“《红楼梦》的伟大,在于每个读者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它,各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实践,各人的认识又都在不断发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王熙凤。”这话是好不夸张的。如果说“中国读者”讨厌王熙凤,因为她阴险毒辣,两面三刀,杀人不见血,但外国人的感受就未必这样。据说在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以为瑞典留学生对王熙凤就颇怀好感:“王熙凤妙趣横生,善于理家理财,符合西方人选妻标准。”“中国读者一般不喜欢袭人的奴才相,但一位日本学生则认为袭人温柔和顺,不仅不令人厌恶,反倒十分可爱。所谓“等效”的原则,实际上是没有标准的标准。

那么,翻译到底有没有客观标准?如果有,应当怎样表述更为科学,从而更有概括力?

为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还得从翻译的双重性质入手进行探讨。

既然翻译是把一种语言代码所承载的信息用另一种语言代码表达出来,兼有信息的解码理解和编码表达的双重性质,那么翻译传真也就必然要遵循双重的客观标准:第一、对信息的解码理解是否正确无误;第二、对信息的编码表达是否恰如其分。第一条检验译者A种语言的理解能力,第二条检验译者B种语言的表达水平。两条标准虽有主次先后,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倘若把正确无误的理解称作“信”,把恰如其分的表达称作“达”,那么“信”和“达”就是“善译”的标准,也就是信息翻译传真的标准。

要检查译文的质量,首先要对照原文,看看有没有理解的差错。有人把“He is a man of family”译成“他是一个有家庭的人”,显然译者对原文的信息产生了误解,实际信息应是“他是一个世家子弟。”过去有人把雨果的名著《巴黎圣母院》译成《余之巴黎妻》,风马牛不相及,显然也是理解错误。理解错了,信息肯定失真。由此可见,“信”与“达”相比,“信”是第一位的,“信”是“达”的前提,唯有理解正确,表达才有意义;理解不正确,表达不可能恰当。因此,译者在着手翻译之前,一定要吃透原文,尽可能掌握全部信息量,在解码理解过程中尽量减少信息差,切不可望文生义,一知半解,甚至连自己还稀里糊涂,就搬弄字典译将起来,这就非出差错不可。以其昏昏,怎么能使人昭昭呢?在翻译过程中,“求信”是严肃的,也是被动的,只能跟着原说写者亦步亦趋,不可越雷池一步,不许抬高或贬低原信息的价值,不允许偷工减料,胡编乱造。这就是翻译的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翻译不是创作,不允许创造,而只不过是被动的解码理解,被动的复述或转述而已,与作家的自由编码表达信息有着本质的区别。作家生产信息,而翻译家不生产信息。信息的价值是作家创造的,翻译家只负责对信息的代码进行“等价交换”,不增加也不减少信息值。

但是,这不等于说,理解正确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就一定能完成好翻译的任务了。译者把A种语言所承载的信息准确无误地解码理解之后,还必须用B种语言对信息进行恰如其分的编码表达,这种编码表达必须严格按B种语言代码的规则来实施,必须符合B种语言的使用习惯。法国有一句谚语:“Gardez-vous de l’homme qui ne connait qu’un livre.”有人译成:“当心那个只认识一本书的人吧。”应当说,译者对原话的理解是对的,但表达得不恰当,过于忠实于原文的形式,却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使中国读者体会不到这句谚语的深刻含义,容易把具有普遍意义的格言误认为是普通的劝告,使原谚语失真。如果把译文汉语化,进而谚语化,不妨译成:“要提防死抱住一本书的人。”或“死抱一本书,难免有偏见。”前者采取直译,更接近原文;后者采取意译,更容易被读者所接受。但两种译法都符合信息传真的要求,符合翻译的两条标准,都应当算是“善译”。译者不仅应当具备A种语言的解码能力,还必须具备B种语言的表达能力,理解能力不能代替表达能力,表达能力也不能取代理解能力。从驾驭语言代码的表达能力来说,译者的水平应当与原作者的水平相当,比方说,莎士比亚作品的中译者的汉语表达能力,应当与莎翁的英语表达能力相当,用第一流作家的语言水平来译第一流作家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翻译与写作一样,是一种信息编码表达的劳动,是富有创造性的劳动,也可以说是一种创作活动,翻译家的水平不能低于作家的水平。

如果把解码理解和编码表达两种劳动辨证地统一起来,不妨可以说,翻译是一种传真创作。如果译者能把准确无误的理解与恰如其分的表达完美结合起来,那就一定能创造出高真度的佳译。

翻译的双重风格

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个性,在交际中总要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来。这种个性特征表现在言谈或文章中,就形成了这个人的言语特色。优秀的演说家和作家的言语特色异常鲜明突出,给人有言如其人或文如其人之感。文学家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鲜明的个性特征,就是所谓的文学风格。

言语信息的翻译传真,当然包括风格信息的传真。原作的风格是豪放昂扬,就不能译成婉约消沉;原作口气是讽刺挖苦,就不应译成苦口婆心;原作的色调是雍容华贵,就不应当译成朴素大方。原作是什么样的风格,译文也应当保持什么样的风格。这一点。译界似无太大分歧。分歧最大的,恐怕是译文保持原作风格的前提下,存在不存在译者的风格?如存在,应不应该有译者的风格?

为了弄清问题,我们最好不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从实际出发进行一番考察。

我读过雪莱的《Ode to the West Wind》的三种名译,发现三种译本在风格上都接近原诗,但三种译诗却很不相同。诗较长,这里只引最后一段进行比较:

西风歌

5

请把我作为你的瑶琴如象树林般样:

我纵使如败叶飘飞也是无妨!

你雄浑的谐调的交流

会从两者得一深湛的秋声,随凄切而甘芳。

严烈的精灵哟,请你化成我的精灵!

请你化成我,你个猛烈者哟!

请你把我沉闷的思想如象败叶一般,

吹越乎宇宙之外促起一番新生!

你请用我这有韵的咒文,

把我的言辞散布人间,

如象从未灭的炉头吹起热灰火烬!

请你从我的唇间吹出醒世的警号!

严冬如来时,哦,西风哟,

阳春宁尚迢遥?

(《郭沫若译诗集》,新文艺出版社1953年版)

西风颂

5

请拿我做你的瑶琴,就象你拿森林:

纵然我也要木叶尽脱也成!

萧萧骚骚的你这种雄伟的和音

会从两方面拨出深湛的秋声,

凄凉而甘美。激越的精灵,你就做

我的精神!你做我,萧杀的莽神!

驱赶我枯朽的思想散遍六合,

就象枯叶去催促另一番新生;

拿我这些韵语当咒文去传播

象从还没有全灭的炉子里乱纷纷

撒播出热灰跟火星,撒播遍人间!

就让预言喇叭从我的嘴唇

吹醒它昏沉的大地!风啊,你看,

冬天来了,春天难道会太远?

(卞之琳译《英国诗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西风颂

  5

把我当做你的竖琴吧,有如树林:

尽管我的叶落了,那有什么关系!

你巨大的合奏所振起的乐音

将染有树林和我的深邃的秋意;

虽忧伤而甜蜜。呵,但愿你给予我

狂暴的精神!奋勇者呵,让我们合一!

请把我枯死的思想向世界吹落,

让它象枯叶一样促成新的生命!

哦,请听从这一篇符咒似的歌,

就把我们的话语,象是灰烬和火星

从还未熄灭的炉火向人间播放!

让预言的喇叭通过我的嘴唇

把昏睡的大地唤醒吧!要是冬天

已经来了,西风呵,春日怎能遥远?

(查良铮译《雪莱抒情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西风颂》是雪莱抒情诗登峰造极之作,称得上是世界诗歌宝库中的一颗明珠。1819年有一天,诗人来到佛罗伦萨附近阿诺河沿岸的一个树林里,忽然狂风大作,雷电交加,雨雹如注。大自然调动了诗人的灵感,成《西风颂》杰作,藉此传扬诗人的革命思想。原诗气势磅礴,音调雄厚,驰骋奔放。原诗分五大节,每大节十四行,按三行连环体,押aba bcb cdc,有但丁遗风。

应当说,上列三种译本都是国内权威之译,理解与表达当不成问题,风格上也都与原诗近似,一般被看作佳译。但把三种译本放在一起比较,就会发现,每个译者的风格都是毕露的。郭老以诗译诗,诗味十足,重传神而不拘形式,着力传达原诗的神韵,简直像他自己在写诗,译诗的字里行间盎然着郭氏诗风,这是郭老自己都承认的。卞译则讲究“形似”,完全采用三行连环体按原韵式押韵,用五顿或五音组仿原诗的五音步译出,“洋味”十足。查译则兼顾神形,重在达意,明白晓畅,琅琅上口。我相信,倘若有一千个译者译《Ode to the West Wind》肯定千人千面。世界名著在国内的重译本都有明显的译者风格,而且,愈是权威之译,权威的风格就愈突出,如鲁迅、郭沫若、傅雷等名家,他们的译风很容易区别,以至于读者不必看译者的署名便知道出自谁家手笔,倒是平庸之译风格反倒相似,相似在平庸。看来,翻译存在着译者风格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

按理说,翻译传真只应当传原作风格之真,为什么一经翻译却具有双重风格呢?笔者以为,原因仍然出在翻译所固有的双重性质上。

不错,作为“解码理解”,译者应当充分体会原作的风格信息,不允许涂脂抹粉,也不可抹灰染黑,译者无权对的原作风格加以美化或丑化。但译者一旦把原作风格“解码理解”之后,译者就有充分的自由来为这种信息进行编码表达。一种信息,可以有多种代码、多种方式来表达;一种代码、一种方式可以表达多种信息,因为语言是分厂复杂的信息代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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