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茂林之家 2019-04-09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作者 / 陈玉坤 天元律师事务所

来源 / 智合


与法官的沟通技巧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案件的胜负走向,但律师如能在办案过程中与法官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至少可以让案件的程序走得更顺利、更稳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延宕。

这里的沟通,既包括口头沟通,也包括书面沟通。记得我十几年前读法学院一年级的时候,教授常对我们说“法学归根到底是人学”。

当时初入“法门”,有些不以为然,总感觉律师是靠法律专业知识吃饭的。每每摇头晃脑地跟其他专业的同学卖弄着那些晦涩的法学名词和法理学说时,在众人看律政大片般羡慕的眼神中,误以为这就是做律师需要掌握的精髓。

等到真的提刀上马投身轰(有)轰(血)烈(有)烈(泪)的实务工作之后才发现,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快速学习的能力(hard skills,硬技能),也要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察言观色的能力(soft skills,软技能)。

本文之所以叫“不完全攻略”,是因为与法官沟通这种软技能都是在“战斗”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与时俱进的,没有“完全”,只有无限接近“完全”,在此谨将我的一些“不完全”经验和建议做一分享。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孙子·谋攻篇》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诉讼律师办案,提前“知彼”,了解主审法官,能让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

律师在获知其代理案件的承办法官姓名及所属审判庭后,最好能通过案例检索系统查询一下该法官之前审判的同类案件的判决书,了解法官的观点和倾向,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

此外,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还可以试着检索该法官的背景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工作年限等等,了解这些细节对于律师与法官的后续沟通都是有帮助的。

例如,有些法官可能是复转军人,面对这类法官,建议律师就不要在开庭发表意见时或在诉讼文书中引经据典,大谈法学理论和“XX知名教授、专家认为”,言简意赅地讲清楚事实、观点和适用法律更能博得法官的好感。

面对一些学术型法官(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经常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文章甚或著书立说的法官),律师可以与法官多讨论一些法理问题,但要注意提前了解其观点倾向,如果在代理意见中引用了其不认同的学术观点,这个案子恐怕要凉凉了。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和堆积如山的案卷,也难免会疲惫,难免有些情绪,有时甚至会表露出来。

作为一名专业的诉讼律师,一定要牢记“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要着眼于如何把事办成,不要让个人情绪占了上风。

我个人的经验就是将法官的话抽丝剥茧,提取其中有价值的内容并对其作出恰当的回应,而对其中情绪化的内容,例如催促律师赶紧结束后面还有庭等等,我的大脑会自动过滤掉这些信息,不会对其作出任何反馈。

如果个别法官影响了诉讼程序的进行和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建议律师语气委婉地作出提醒:发表意见/提交文书/要求进行鉴定、勘验等等是法律赋予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律师只是想将案子办好,对当事人有所交代,并非不配合或故意“找别扭”、增加法官工作量。

立场要硬,有理有据,但是态度要软,语气要善。切忌切忌在庭上出言不逊,当面撕破脸,这种做法只会让律师的个人形象受损,甚至会面临行业内惩戒,而对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于事无补。

其实,绝大多数法官都非常敬业而且为当事人着想,只要诉讼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态度礼貌、行事专业,法官也都会报以同样的礼貌和善意。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律师对待法官要有礼貌,但大家不要将礼貌理解为谄媚、点头哈腰、无条件顺从,甚至寄希望于用拉关系、送礼等方法推动案件进展,这是另一个极端。

可以这样讲,法官喜欢的律师,一定是专业能力过硬、行事稳重成熟的律师,沟通过程中一味的低姿态,不仅不会收获好感,还会使律师的职业形象和专业度受损,得不偿失。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律师需要给法官打电话沟通案件情况时,建议选择上午8:30 或下午1:30的时间,这个时间段大概率法官会在办公室中。

在打电话前,建议大家先将要沟通的事项按照逻辑顺序梳理一遍,可以在草稿纸上用序号“1、2、3”将每件事的关键词罗列出来,组织好语言,再拨打电话。

电话沟通的核心是“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在法官与律师不能面对面沟通的情况下,如果律师在电话中啰啰嗦嗦半天讲不清楚要点,就很容易让法官失去耐心,律师也会被怀疑口语表达能力不佳、逻辑思维能力差。

此外,不论接电话的是法官还是其书记员、助理,建议大家一律都称呼“X法官”,因为“X书记员”听起来总是不那么动听,而据我观察,大部分书记员被称呼为法官时都还是挺高兴的。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律师的目标只有一个:我要打赢,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而法官则需要考虑到社会效果、能否案结事了、能否在审限内顺利结案、今年的结案量是否达到了法院的考核标准等。

因此,如果律师在与法官沟通过程中能够适当地站在法官的角度思考问题,并让其工作得舒心一点,法官自然也会对该律师颇有好感,如此,方能提高双方沟通的效率,增强沟通的效果。

比如,开庭发言时: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再比如,律师在起草提交给法院的诉讼文书时,最好能写到这样一种程度,即法官可以直接将你的文书内容复制粘贴到判决书里

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平日里加强基本功训练,多读判决书多练笔外,还要注意所起草文书的格式宜与法院判决书的统一格式保持一致(仿宋字体、三号字号、1.5倍行距等),并在庭审结束后向书记员提供文书电子版。

律师的此种专业之举,一定会让法官在心里默默为你点赞。

诉讼律师与法官有效沟通的“不完全”攻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