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庆历三年范仲淹庆历新政失败后,朝臣便转入了下一轮改革的讨论,宋神宗继位后,迫切需要增加财政收入,便叫来司马光制定政策.
但研究了几天后,司承认这个工作不是短期能够完成的,没有拿出方案,恰好另一个人(王安石)跳了出来,说有一妙计能够盘活资源,让财政起死回生。
王安石经历一系列提议,一次次被搁置拖延,最终才开始实行,可以概括为“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免疫法……”.
主线总的是:通过加强中央集权,政府来干预市场,搞活经济,从来来获得更大的财政收入。
我们来重点了解其中两项怎么通过这几项政策来理财的:
“青苗法”是政府给农民发放青苗贷款的税。比如火龙果苗,当种在地里还是青苗是,都是农民手头最紧的时候,钱都投入进去了,可能还卖了一些粮食来换钱,这时候政府把钱放出去,等有收成了再还回来,这样就有一部分利益,本质就是贷款。
“免役法”,宋代有繁重的劳役,王安石制定这条法律,是想让人们缴纳一定的钱,获得免役。按照户籍分为5类,有钱人多出,最穷的不用交。
根据记载,通过青苗法一项收入大约为二百九十多万贯的利息。
但随着王安石改革派和司马光的保守派争斗的升级,变法之争变成了党争,在两位太后的要挟下,宋神宗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安石下台后,新上任的马光便废除了免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