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制作 朱闻邹 为树立用结果说话、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韶关市出台《韶关市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干部“政绩档案”,按照客观公正、聚焦主业、评价科学、简明扼要的原则,详细记录市管干部和纳入组织培养干部的工作实绩,并以此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图片制作 朱闻邹 精准定位政绩内容。以全面客观反映干部工作业绩为目标,结合实际,精准定位干部政绩内容。干部政绩档案围绕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本地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七个方面履行工作职责取得的突出工作业绩和表彰奖励情况作为政绩档案内容,即: 一、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 四、本地本单位的重点工作; 五、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急难险重任务; 六、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其他可列入政绩档案的工作。 建立个人或单位提出、单位集体讨论、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相结合的政绩评价机制。干部政绩档案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干部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后,填写《干部政绩档案登记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每年定期上报市委组织部,特别突出工作业绩和重大表彰奖励情况可随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政绩档案进行收集汇总,结合日常了解、专题分析研判、干部年度考核、考察测评等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精准确定政绩主体,科学甄别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同时,为切实提高干部政绩档案的精准度,明确对在干部政绩档案工作中弄虚作假、夸大其词、徇私舞弊、敷衍塞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推动政绩档案精准使用,实行政绩档案一人一档,对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清单化分类管理,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有关情况适时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将干部政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精准使用政绩突出的干部,真正使干部使用有绩可凭、有据可依,使好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编辑:朱闻邹 来源:市委组织部调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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