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法律经验库 2019-05-16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实务中经常有劳动者提出疑问,各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与公积金?关于该问题各地发布的最低工资表中有的明确已经包含了上述两项费用,有的并未明确。本文将解决这个问题。

最低工资标准中所确定的最低工资虽然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是否已经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公积金部分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的个人应承担部分均属于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的部分。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单独支付该笔费用。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所确定的最低工资仍然属于劳动者报酬的范畴,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所确定的数额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数额中既然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那么如此得出的最低工资数额对劳动者而言是否已无实际意义?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仍然需要回到《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中。该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依据该规定,有关部门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已经考虑到了所涉及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因素。因此并不存在超出劳动者费用预期或者与实际消费状况不相符的情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