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证照作为公司财产和公司经营活动中进行意思表示的手段,一般由公司大股东进行管理。但实践中存在公章证照被小股东实际控制,造成大股东虽在表决权上享有相对控制或绝对控制权,但公司经营陷入僵局。 在上述情况发生时,除了《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清算、解散公司诉讼等方式外,大股东也可以谋求重新取回公章证照,以恢复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文将结合相关规定及司法案例,对公章证照的补办及诉讼返还的可行性进行探讨。 一、补办营业执照、公章 考虑到各地方工商部门实际对于补办营业执照、公章的程序与要求不完全一致,若大股东直接通过补办营业执照、公章的方式取回,应与当地提供企业登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工商主管部门等进行前置沟通,确认其可行性。但从一些地方工商部门的公示信息及咨询情况来看,在无法取得小股东配合的情况下,办理仍存在一定的障碍性,我们以营业执照为例。 首先,部分地区明确营业执照遗失补领需要全体股东出具说明文件。以北京地区为例,根据北京政府网上的公开信息[1],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承诺书,若存在小股东不予配合的情况,将直接对营业执照的补领工作产生障碍。 其次,营业执照的补办一般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文件。若公司公章同时缺位,无法在决议文件中进行盖章确认,主管部门从谨慎性角度出发一般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以深圳地区为例,经与主管部门电话咨询,对于补办营业执照时无法提供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的,需要出具公章遗失的情况说明,并要求全体股东现场核实并签字确认。与前述情况类似,若小股东不予配合,同样会对营业执照的补领工作产生障碍。 二、司法程序请求返还 (一)整体步骤 1. 选举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该规定,公司大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分别召集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任新的法定代表人。 2. 提起返还公司证照印鉴的诉讼 以新法定代表人在诉状中签字的形式(若公章缺位,无法取得)代表公司作为原告,以无权持有公司公章证照相关当事人为被告,提起公章证照返还诉讼,要求其返还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 (二)相关问题延伸 1.在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与实质法定代表人发生冲突时,应以实质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要求返还公司公章及证照 在上述步骤推进过程中,如果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小股东或小股东代表,可能致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完成,也就造成了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与实质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冲突。 这种情况下,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新任法定代表人能否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公司公章及证照,相关判例已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答复。 2.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代表公司意志 一般来讲,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应当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2]。但在提起返还公司公章及证照的诉讼时,由于公章的缺位,诉讼状只能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代表公司的意志,相关判例亦有明确的意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大股东对于公司公章证照失去控制时,直接补办营业执照、公章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具体需要看各地方工商部门的执行口径)。同时,虽然提起返还证照公章的诉讼具有可行性,但司法成本较高,长时间的公司经营僵局也对公司股东较为不利。基于这些原因,大股东应更为谨慎地筹划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持有问题,若实际经营中确有需要交由小股东处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防范: 首先,大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持有人,以此保证后续要求返还的权利。同时,可以通过内部规定明确营业执照和公章的使用权限、程序及相应的责任,以防止小股东滥用营业执照和公章。 其次,如前文所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需要同时补办的,在小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整体难度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可以由两方股东分别持有,以此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为失控情况下的补办增加可操作性。 [1]http://banshi.beijing.gov.cn/newhall/bszn/18/11025.html#new_sqcl.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复函》【法(经)函(1990)91号】:你院鄂法(1990)经呈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企业法人因经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应当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未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受诉法院应令其补正。立案时限,从补正后交法院的次日起计算。 (完) 作者介绍 熊川 合伙人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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