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这篇文章? 王东岳先生曾在答疑时谈过如何阅读一本书,并谈到只有进入和作者相同的思境中,才能领会作者的深意。 但哲学家的思境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哲学家是如何进行思考的,先生并未说明。 因此本文打算就此话题做一些讨论,但哲学家思考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既有非逻辑的方式,也有逻辑的方式。 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其中最主要的那一种,即哲学思维。 先生曾谈到哲学的三大特点,其内容如下: 1,追究终极:追问自然万物“为何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终极原因。 2,逻辑反思:运用缜密的逻辑来论证逻辑本身的特性,或者说让思想反过来拷问思想。 3,科学前瞻:其结果是造成了科学之前身的博物学,提出了未来科学的基本问题如“原子论”等,并铸就了未来科学的思想方法如“数论”“形论”等。 由这3点,可以看出哲学思维的特点,即追究终极和逻辑反思。 今天就这2点再做进一步的解读。 追究终极:注意不是追究终极存在或自然万物,而是追究自然万物存在的终极原因。 逻辑反思:对追究方式而非追究对象进行思考,追究方式即逻辑,逻辑即思维,思想。即对思想进行思考,而不是对逻辑的对象进行思考。 逻辑反思包含2方面的含义,一是对自己的思想进行思考,二是对别人的思想进行思考。 对自己:当我在想某件事的同时,要思考自己这种思维是一种怎样的思维,自己为什么会用这种思维,为什么不用别的思维,这么思维说明了什么等等。 对别人:当看别人的书或与人交流的同时,要思考别人这种思维是一种怎样的思维,为什么会用这种思维,为什么不用别的思维,这么思维说明了什么等等。 比如先生在《物演通论》第2章开头提到,“上述内容在未答以前就已提示。。。”,我们从这一段以及后面的“我思即他在”可以看出,先生这里用的是直觉式的思维,不用递弱代偿即直接得到一些结论,那么我们可以思考,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思维,这和他得出后面的递弱代偿结论有什么关系,和第3章有什么关系等等。 为什么要进行反思? 因为我们日常所追究的对象,该对象早已是被追究者的感知所扭曲过的东西,是不真的,是值得怀疑的。 即我们所讨论的对象,首先是被感知所规定的。 而感知本身也是被其它存在所规定的,即感知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 如果你要想知道对象是什么,得先知道感知是什么。 如果不知道感知和感知的规定是什么,又有什么资格讨论对象呢? 从以上描述可知,哲思的对象,有2个:终极逻辑,逻辑。 追究终极,追究的是终极逻辑,即存在的第一因,亦即第一逻辑,逻各斯,或逻辑的逻辑。 逻辑反思,反思的是逻辑,这个逻辑是指一切逻辑,既包括普通的感知逻辑,也包括终极逻辑。 因此归根到底,哲思的对象只有一个:逻辑。 逻辑学虽然是研究逻辑的学科,但其重点主要是研究逻辑的形式,而非终极逻辑。 或者说实在是因为找不到终极逻辑,所以才不得不以逻辑形式研究为主。 这导致哲学乃至逻辑学越来越趋向于没落。 因此哲学家思考问题的重点,应当是对逻辑的思考,尤其是终极逻辑的思考。 这也提示我们,当我们试图去理解哲学书籍作者的思路时,应当重点理解其思维的来源,其次才是思维的形式,最后才是书中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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