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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锦字香痕 2019-06-12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创新之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把利剑。今年5 月以来,芷江按照“拿着放大镜看、拿着显微镜看、做CT 从外到里看个透”“突出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的基本思路,深入开展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第一轮专项巡察,发现被巡察的3 个县直单位问题线索14 个,被巡察的1 个乡镇居委会问题线索8 个,其中12 个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有效填补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进一步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目前,针对农口系统的第二轮常规巡察正在有序进行。

“三级联动”抓巡察。一是县委牵头。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手册》等文件制度和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准备、实地巡察、反馈整改、结果运用等程序。二是纪委主抓。设立了县委巡察办,由县纪委一名副书记直接分管,从纪委、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抽调了7 名工作人员组成专职队伍开展日常常规工作。三是分组工作。设立了2 个巡察组,巡察组工作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县委巡察办组织调度,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长、巡察组人员不固定,实行“一次一授权”。

“三化共振”抓巡察。一是巡察项目清单化。对被巡察单位,采取查阅会议纪录、会计凭证、财务票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调查等多种途径开展巡察,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项目问题清单。二是问题清查专项化。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六大纪律”,结合省委安排部署的“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两项专项整治,开展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三是成果运用分类化。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组将巡察结果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发布相关公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由县纪委直接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问题较为轻微的,恰当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

“四大抓手”抓巡察。一是压实责任抓。成立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被巡察单位则成立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被巡察单位整改进行指导,督促未巡察的分管单位先行自查整改。二是公开透明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电视台、新闻网、“廉政芷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三是强化监督抓。对巡察单位整改全程进行跟踪督查,推行公示销号制,整改一件、公示一件、销号一件。全部整改结束后,县里组织开展考评验收,对整改态度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问题不彻底、整改效果不显著、整改时限拖延滞后的单位,严肃问责追究,形成“再震慑”。四是建章立制抓。在巡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管理、干部考核等制度,健全完善组织、司法、信访、审计等部门与纪检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唐江鲤 作者系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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