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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港 受 训 | 入 境 事 务 处

 水岸秋风 2019-06-13
问 1 : 我 是 非 香 港 居 民 , 计 划 到 香 港 参 加 一 个 短 期 训 练 班 。 该 训 练 班 以 课 堂 形 式 进 行 但 不 是 学 术 课 程 的 一 部 份 。 此 外 , 有 关 训 练 班 亦 不 涉 及 在 职 训 练 、 内 部 调 派 、 实 习 或 雇 佣 工 作 。 我 亦 没 有 与 主 办 单 位 签 署 培 训 合 约 。 我 是 否 需 要 申 请 受 训 签 证 / 进 入 许 可 来 港 参 加 该 训 练 班 ? 或 我 可 以 访 客 身 分 来 港 参 加 该 训 练 班 ?
问 2 : 内 地 居 民 是 否 符 合 资 格 申 请 来 港 受 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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