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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孔子原原本本地讲“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

 文冠厚朴 2019-07-18

文化传统《孔子家语》微学习106

听孔子原原本本地讲“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

本文授权摘自《孔子家语通解》

作者:杨朝明;导读:文传君

【导读】

本篇主要谈论“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的问题。对于刑罚、礼仪之于大夫、庶人,孔子认为并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在孔子看来,管理君子,重要的在于以礼教化,在于“御其心”,使其明于“廉耻之节”,所谓“刑不上大夫”,仍然使大夫“不失其罪”。至于庶人,因为其忙于劳作,哪里能够充分习于礼仪,所谓“礼不下于庶人”,是不责求他们礼仪完备而已。

本篇在《汉书·贾谊传》中有值得参考的记载:

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所以厉宠臣之节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亡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

面对世说纷纭的解读和争执,我们应该读原典、悟原理,而不是人云亦云的想当然。圣人立言,是有其系统性的考虑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家语原文】

冉有问于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zhǔ)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污秽而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而退放,则曰‘簠簋不饬’;有坐淫乱男女无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女无别,则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曰‘臣节未著’;有坐罢(pí,通“疲”)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曰‘下官不职’;有坐干国之纪者,不谓之干国之纪,则曰‘行事不请’。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为之讳,所以愧耻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zuó)引而刑杀之也,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礼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jù)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冉有跪然免席⒆,曰:“言则美矣!求未之闻。”退而记之。

【注释】

簠(fǔ)簋(guǐ)不饬:簠、簋,古代食器,后主要用作礼器,放黍、稷、稻、粱。《周礼·地官、舍人》:“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郑玄注:“方曰簠,圆曰簋,盛黍、稷、稻、粱器。”饬,王肃注:“饬,整齐也。”全句意思是“簠、簋不整齐”,这里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后世常用“簠簋不饬”作为弹劾贪官的用语。

【白话通解】

冉有问孔子:“先王制定法令,使刑罚不对上施行于大夫,礼仪不对下实行于平民。既然这样,那么大夫犯了罪就不能处以刑罚,平民为人处事就不用遵行礼仪了吗?

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凡是治理君子,用礼仪来驾驭他们的思想,是为了把懂得礼仪廉耻的节操观点灌输给他们。所以古代的大夫,其中有犯了不够廉洁、行为污秽罪,而被放逐的,不说他们因不够廉洁、行为污秽而被放逐,而说‘簠簋不整齐’;

有犯了淫乱、男女无别罪行的,不说他们淫乱或男女关系暧昧,而说‘帐幕没有整理好’;

有犯了欺骗君上、心不忠诚的罪行的,不说他们欺骗君上、心不忠诚,而说‘臣子的节操不够显明’;

有犯了软弱无能、不胜任工作的罪行的,不说他们软弱无能、不胜任工作,而说‘下属官吏不称职’;

有犯了违反国家纲纪的罪行的,不说他们违反了国家纲纪,而说‘没有请示而擅自行事’。

这五个方面,大夫自己已经确定了罪名了,但还不忍心从正面称呼这些罪名,进而为他们避讳,是为了使他们感到羞愧和耻辱。因此大夫所犯罪行,属于五刑范围内的,如果听说罪行暴露,他们便戴着用兽毛作缨的白帽子,托盘盛水,上面放上剑,亲自前往宫阙请罪,君主也不让官吏捆绑牵引而凌辱他们;其中有犯了重罪的,接受君命便向北面跪拜两次,然后自杀,君主也不派人揪按而加以刑杀,只是说:‘大夫你是自取其罪,我待你也算是有礼了。’刑罚不对上施于大夫,大夫却也逃脱不了罪责,这是教化的结果。所说的礼仪不对下实行于平民,是由于平民忙于劳作,不能充分地行礼,所以不要求他们礼仪完备。

冉有听了这番话,激动地离开坐席,恭敬地说:“先生讲得真好啊!冉求我从来没听说过。”回去后便记下来孔子的这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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