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公司为促销,购买一批小家电,主要用于销售时向客户赠送,假设这批小家购买价格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1.7万元。那么会计怎么做账才能应对税务稽查的风险呢? 借:销售费用:1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以上形式,虽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但直接费用化处理了。 借:销售费用117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17000 实际中小家电并非当月一次性全部赠完,一次性计提销项,相当于企业提前纳税,违法提前纳税。 借:销售费用1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根据台账记录,当月赠送价值1万元的商品,则计1700元的税金。 借:销售费用1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售)1700. 这样做法因无会计核算资料作为配套(台账并非法定的核算账薄),易导致稽查人员的不信任感。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这样做入账的原始凭证除了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了仓库签收入库单。 未来向客户赠送时,如果按销售折扣处理,礼品与商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折掉礼品金额可以少计17%的增值税税金。出库时与销售商品一同办理出库,凭出库单结转入销售成本,既确保了公司的税务利益,在面对稽查时也没有任何可被质疑的风险。 未来向客户赠送时,如果无法满足销售折扣处理,或者无法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凭出库单,转入销售费用,并计增值税销售项。 借:销售费用:11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1700 库存商品 10000 企业不是在一个一尘不染的象牙塔里生产经营,而是在一个变幻莫测的染缸中生产经营,会计处理不能太过理想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纳税人,稽查能否过关就是检验企业守法与否的唯一标准,业务、会计与税务的处理,都必须按这个标准进行布置与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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