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后,全党和全社会迅速达成了共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如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扩大内需,最终实现全面小康,是我们大家都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表面看来,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民收入的增加来保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从而稳定农业生产,进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农民收入的增加来扩大内需,为工业发展创造市场,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然而,这不是革命的办法,而是保守的办法;不是依靠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的力量使农民去追求自己的光明未来,而是使农民在鸦片的麻醉中等待死神的降临。 一、农民增收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三农”问题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缓慢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影响了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的实施,总之,农民增收缓慢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 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首先应该对农民这个群体做个准确的界定。我国目前的农民是什么样的?这似乎是一个提的简单、可笑的问题。但是从目前人们提出的解决农民问题的各种方案中可以看出,很多人对于农民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很模糊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人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人格化,是一定物质利益的承担者。他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性质是由他所从事的工作和承担的经济关系决定的,决不是由出身、户口、居住地等等情况决定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农民是指小农,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占有少量土地,用简陋的生产工具亲自进行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农业劳动的人,是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一部分人。我们这里所指的农民收入是指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时得到的收入,不包括他们在农闲时外出务工、经商时得到的收入。农民的农业收入是非常低的,而且是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是2476元,其中来自农业的收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收入不到一半,来自农业的收入绝对额最高的1997年是1267元,2001年降到了1165元,2002年也大致是这个水平,而且这个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非现金收入,是粮食、柴火和牲畜粪便等等的实物折款。(见《求是》2003年第13期《新时期的“三农”问题》作者 陈锡文)那么能不能改变农民的这种低收入状况呢?不能。小农的生产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一种过时的生产方式,他们的必然灭亡是毫无疑问的,就象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毫无问题一样。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已经在理论上明确地证明了这一点,现实社会的发展过程也已经无可争议地证明了恩格斯的光辉论断。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写《法德农民问题》这篇光辉著作的时候,德国、法国和比利时的小农人数还是很多的,是“占统治地位的”。但是如果现在到德国、法国和比利时去看看,还能找到小农的身影吗?所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99页)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德国、法国和比利时的小农遵守了这个规律,我国的小农难道能违背这个规律吗?决不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提出增加农民收入,是给自己出了一道无解的命题。 有人说,增加农民收入,不是从纯农业的角度,而是使农民广开就业渠道,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从而达到稳定农业、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目的。这种说法首先是认可了小农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没有出路的 、必然灭亡的,但是为了让他们为国家生产粮食,就企图使农民通过其他途径增加收入的办法来永远维持农业目前的状况。其实这种想法是很荒唐的。 第一、农民从事其他行业,哪怕只是干一天,在这一天中,从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说他也不是一个农民,他从其他行业得到的收入,无论多少都不能算是农民的收入。 第二、如果农民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高于他从事农业的收入,他就会把自己的精力、财力尽可能多地放到高收入的行业,逐渐地减少对农业的投入,直至放弃农业。他不可能站到国家的高度,为了国家粮食安全,把从其他行业挣的钱补贴到农业上。农民之所以耕种土地,决不是由于传统、感情、偏好等因素,而是因为土地是他的主要的生产工具,是他劳动的唯一场所。他是没有别的职业,为了自己吃饭才去耕种土地,一旦有了更稳妥、收入更高的职业,他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土地。随着农民在纯农业中收入的减少,他们也都在努力的寻找从事其他职业的途径,也就是说很多农民实际上也只剩下一个脚趾头站在土地里了。 第三、消灭小农,决不是把他们从肉体上消灭,也不是消灭农业,而是消灭这种小的农业生产方式,代之以社会化的大生产。那时由于生产资料的积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耕作方法的改进等等,将使土地提供的产品和过去一样多,甚至比过去更多。就象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国家的小农早已经被消灭干净了,但他们国家的粮食安全受到威胁了吗? 二、农业基础地位的牢固程度取决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12亿多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中央把农业作为基础、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当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了,但是农业基础地位的牢固程度取决于什么呢?取决于粮食产量吗?取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吗? 我们重视农业问题,始终都是因为我们把粮食作为一种特别重要的使用价值来予以重视的。对于使用价值来说,除去它本身的有用性以外,重要的就是它的数量了,我们重视农业问题,也就是重视粮食生产能否满足全国人民的需要。所以我们在重视农业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减轻农民负担等等---几乎全是为了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我们的努力也确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在我们国家农产品的供给形势是前所未有的好。但是这样就算我们的农业基础牢固了吗?不,随着农产品供给形势好转带来的问题是:谷贱伤农。国家从政治的角度重视着农民,但是市场却以自己的方式藐视着农民,农民种地的成本居高不下,收益很低,虽然产量上去了,农民的收入却下来了,导致没人愿意对农业进行投资,必然造成中长期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另外,加入WTO以后,我们的农业中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能经受得住世界市场的冲击吗?到那时我们对农业的保护、支持措施还能奏效吗?靠保护、支持来提高的粮食产量能算是农业基础巩固了吗? 从国家的角度看,粮食是重要的,如果它的总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轻者引起粮价上涨,重者引起社会动荡。粮食这种使用价值与国家的政治稳定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从生产者角度看就不是这样,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生产者生产的东西主要是卖给别人用的,所以他并不关心他所生产的商品有什么样的使用价值,也不关心他的商品有什么特殊性质,他所关心的只是他的产品能不能卖出去,卖出去后能够给他带来多大的收益,农民也是这样,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民也不是光生产只供自己需要的东西,他也要考虑种什么,或者干什么能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很明显,要想使农民种粮食、必须让农民在粮食生产上获得很大的收益,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降低成本(这里不考虑调整经济结构、种植名优特稀品种等,因为这些办法只是使生产者获取一定的垄断利润,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不具有一般的意义。),而降低成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国家和农民在农业问题上的结合点。 只有国家站在农民的角度上,不是用实行农产品保护价、减轻农民负担等等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措施,而是设法消除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障碍,使农业生产者不必依靠谁的特殊保护就能独立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使农业成为利润率最高的行业之一,这时农业的基础地位才算真正的牢固。 三、农村市场的大小取决于农业生产方式。 人们重视“三农”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到农村人口多,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想当然地认为,农村人口多,需要的商品必然多,而现实中农村之所以消费水平低,是因为农民没钱买东西,只要通过对农民的补贴、保护、减轻负担等,使他们有钱了,农村这个潜在的市场就会成为现实的市场,就会扩大内需,反过来促进工业的发展。其实所谓对农民的补贴,不过是国家从其他行业拿了钱交给农民,让农民再用这些钱去买那些行业的东西,这样根本不会提高那些行业的利润;对农民减轻负担也是这样,在国家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负担减轻了,其他行业的负担必然响应地加重。这些措施能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是肯定的,但是却不会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个地区市场的大小决不是取决于那里人口的多少,而是取决于那里的生产方式。我国农业的生产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主要是生产使用价值,与城镇居民相比收入很低。按2002年的统计资料(含县城),城镇居民占39.1%,农村居民占60.9%,而超过60%的人口购买的消费品却不到40%。(见《求是》2003年第13期《新时期的“三农”问题》作者 陈锡文)消费品市场是这样,生产资料市场更是如此,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使用的是简单的、小的手工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工厂里即使生产出大型的、高效率的农业机械也没有人买,因为第一,农民没钱,买不起大型农机具。第二,即使有钱,买了也用不上。所以要想真正开拓农村这个潜在的大市场必须彻底打碎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模式,实施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以充分发挥机器和高科技耕作技术的优越性,大幅度的降低农产品成本,使农业成为获利丰厚的行业。这样使农业经营者既能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拓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又有钱进行个人消费(开拓农村消费资料市场)。工农业生产相互促进,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良性的循环阶段。 四、农业的出路在于实行社会化大生产。 困扰我国农村、农业中所有问题的根源就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所以消灭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实现社会化大生产,是解决目前我国农业、农村问题的根本办法。 在农业中实行社会化大生产国外已有成功的例子,从技术上看,按我国目前工业的发展状况,为农业提供社会化大生产所需要的机器、设备是毫无问题的。影响发展社会化大农业的关键是: 第一、钱从哪里来?发展社会化大农业需要大量的投资,依靠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者本身的积累显然是不行的,这笔钱只能来源于工业积累,将工业中积累起来的剩余资本投入到农业中,按照工业的运营方式发展农业。所以,解决农业问题不能从农业中寻找办法,相反的,工业的发展是解决农业问题的起点。 第二、农民能否走出土地?按照工业的运营方式发展农业,关键的问题是土地能否大规模的集中,而大规模的集中土地的前提是农民大量的走出土地。而传统观念中都把土地所有权看作特别高尚的形式,农民与土地有着特殊的关系,把占有土地看作特别可靠的谋生方式,农民和土地就象蜗牛和它的壳一样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认识、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土地就是一种生产资料,它和市场上其他商品完全一样,都可以体现为一定的货币额,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对其他商品的所有权一样,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爱好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交换。(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土地所有权和国家的主权混淆起来,一块土地即使卖给外国人,这块土地仍然是中国领土,在这块土地上生产、生活的人必须向国家缴纳税收、服从国家的管理。这里交换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而不是国家的主权。)土地所有权只有纯粹的经济形式,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就是一种简单的经济关系,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一种生产工具,通过一定形式的经济补偿,农民完全可以脱离和土地的关系,例如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当然农民也可以用不脱离土地关系的方式走出土地,例如华西村等经济比较发达的村的农民。总之,农民可以而且一定能够走出土地。 至于说土地对农民的生存有一种保障功能,是很荒唐的。农民在小块土地上耕作收益越来越低,甚至赔本,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农民种出粮食来,首先要将生产中投入的化肥、农药、水费、电费等成本用粮食或把粮食卖掉后以货币的形式交给别人,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的情况下,农民自己所剩无几,这能算是对农民生存的保障吗。所以,保存农民的小块土地,保持这种小农的生产方式,与其说是社会给予农民的一种保障,倒不如说是农民对社会的贡献,或者是社会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之时让农民通过打工或其他形式自己挣口饭吃的借口。 第三、人往哪里去?在农业上实行社会化大生产以后,由于劳动效率的大幅度提高,肯定会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增加社会的就业压力,这是影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看待由此带来的就业压力呢? 1、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社会通病,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必然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应该是一种利益,是社会增加的一种人力资源,而不是一种祸患。 2、对劳动的需求就等于资本的供给。在社会劳动生产率一定的情况下,对劳动的需求量与资本的供给量成正比,只有加快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增加资本的供给,进而增加就业人员。所以失业问题是一个只能在发展中解决的问题。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工业发展的初期都曾经不同程度的遇到过这个问题,而且至今他们也未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因为害怕失业问题而拒绝发展,那等待我们的就是落后、灭亡。 3、加强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人们之所以把失业问题看作社会的弊病,只是因为在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下,人们还没有能力把这部分社会资源利用起来,这样这部分失业人员就独立承担了社会发展的成本。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他们应当体面的分享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利益。所以,必须加强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让全社会共享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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