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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雀·散文丨“食功”(裴娜)

 老鄧子 2019-08-09

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中,有一段孟子和他的学生彭更的问答,这段问答主要是围绕因何取得报酬;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如何认定取酬;取得报酬是看一个人做事情的动机“志”,还是看他做事情的效果“功”展开。孟子“如其道”“食功”的报酬观,以及对于“食志”“食功”——动机和效果之辩,对我们今天仍有着很强的启发意义。

理越辩越明,道越论越清。很多哲学问题都是通过问答争辩来进行阐释的,孟子的报酬论也是在回答提问、进行争辩中阐发明白的。发问的是他的学生彭更,他问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受与不受的问题,或者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解释为取多少报酬适宜的问题。彭更当时随同孟子一同游历于各诸侯国,在他看来,孟子每到一处,跟随他的车乘数10辆,学生弟子多达数百人,这么大的队伍都需要各国来供养,彭更就问了一个问题:“不以泰乎?”意为是不是太过奢侈、过分了?孟子善辩,孟子的辩论不是单纯地就事论事,而是透过表面现象,剖析事物发生的根源,因此孟子的论辩非常有力量。回答彭更的问题,孟子先廓清了受与不受的前提——因何而取得报酬,也就是取酬的合法合理性问题。孟子认为“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在孟子看来,判断受与不受的根本是“非其道”,还是“如其道”。如果所从事的事情不符合“道”的标准和要求“非其道”,那么就算是一筐饭也不应该接受;如果所从事的事情符合乎“道”的标准和要求“如其道”,就算把天下都交给他,那也不算过分。孟子所说的“道”,是指无论做什么,都应符合天理人伦、道德要求。在这个大前提下,行业分工不同,则道不同。士农工商,都应该遵循各自的道,既符合天理人伦、道德要求,又符合各自行业能力特点和社会人民需要。因此:“如其道……子以为泰乎?”道理讲明白了,只要我们的行为是“如其道”的,那么我们现在这个大队伍“传食于诸侯”被游历所到的诸侯们供养,坦然接受即可,你还认为是奢侈过分的吗?至此孟子对彭更的第一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完美的解答。

第二个问题:“士无事而食,不可也。”彭更的第二个问题与其说是个问题,不如说是一个观点。在彭更看来,那些游历于诸侯国的士人,以游说诸侯,推行自己的政治见解、政治思想为主要工作,在当时社会上对这些士人的评价并非一边倒的尊重称赞,很多人认为士人中的大多数,他们的见解和思想得不到采纳,除了游说争辩外,无所事事,却还得到高报酬,分明是不劳而获。可是彭更忘了他的老师孟子当时的实际处境也不比他嘴里的士人好到哪里去,虽然孟子在当时追随他学说的人很多,孟子也有了一定的社会名望,但孟子周游列国也终不得用。但是士真是“无事而食”吗?

孟子在直接回答彭更的问题之前,首先阐明了报酬的产生是因为社会分工的存在。“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如果你不推行互通互换,让人们用多余的物品去换取和补充不足的物品,那么农民会有剩下的粟米,妇人会有剩下的布匹。如果推行互通互换,那么木工和车工都可以依赖于你而维持生计。既然报酬产生皆源于社会分工,那么士人们“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他们固守着先王之道,并将其通过教化传承给后世之人,士人的工作如同木工、车工一样,也是社会分工之一。士人所从事的是一种脑力劳动,和木工、车工不同,他们的劳动不直接产生物质产品,但是他们的劳动是社会分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产生的是精神产品、文化产品,有其社会存在价值,因此他们应该取得报酬。孟子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两种劳动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本质都属于劳动,都应该被尊重,都应该取得相应的酬劳这个方面批驳了彭更的观点。孟子接着反问彭更,你连木工车工都非常尊重,为什么反倒是轻视这些仁义之士,轻视那些为社会传播人力能量的人呢?

第三个问题:“食志”还是“食功”。彭更虽然难以辩驳孟子的话,但是这不妨碍他抛出第三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辩是孟子报酬论里的核心一点,即给予一个人报酬是看他做事的动机——“食志”,还是看他做事的效果——“食功”。在彭更看来,木工车工他们做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取得报酬,因此可以给他报酬。但是作为君子的士人,他们做事情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取得报酬,孔子不是有一句话“君子谋道不谋食”嘛,既然士人追求的是“道”,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那就不需要给予他们报酬,因为他们的动机不在此。暂时抛开主题,只看彭更的观点,其反映了社会上的一种偏见,而且这种偏见到现在也存在,那就是对人的一个评价标准的双重性。这种双重标准表现在:对别人特别是对于那些道德操守高尚的人,要求特别高,认为他们的付出贡献是理所应当,但是对于他们的正当需求,却反倒认为不应该,通俗来讲,就是要求别人做一只挤奶而不吃草的牛。而在对待自己这个问题上,就是另一套标准,我没有那么高尚,我的目的就是维持我的生活,所有的待遇我都要,但是付出贡献这都是高尚的事情,让别人去做吧。

再回到“食志”“食功”之辩上,孟子认为在给予报酬这个问题上,无需看他的动机如何,只看他做的事情是否有效果即可,根据工作效果来给予报酬才是对的。但是彭更坚持自己的观点,应该按照动机给予报酬。孟子做了一个假设,假如这里有个人,故意把屋瓦打碎,在新刷的墙壁上乱画,目的也是为了得到吃的,你给他食物吗?彭更说,不。孟子说,由此看来,你并非以动机论报酬,而是以效果论报酬了。孟子和彭真的这段辩论简洁明快,孟子只用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驳斥了彭更以动机来判断是否给予报酬的观点。至此孟子和彭更关于报酬方面的讨论就告一段落了。

孟子之所以被称为亚圣,一个方面源于他的哲学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更源于他透过现象揭示本质的思辨性和逻辑性。孟子报酬论只有200多字,却系统阐明了报酬产生的根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虽然劳动方式不同,社会分工形式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劳动;取酬应以是否符合“道”的标准要求为最根本遵循等关于报酬方面的一系列本质问题。孟子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是解释现象、回应问题,更重要的是剖析本质,揭示规律,透过孟子报酬论,我们也可以对孟子的逻辑思辨和他的思想体系做一个管中窥豹的了解。



“童星杯”第四届临沂银雀文学奖

征稿启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传承沂蒙精神,发掘华语文坛的优秀创作者,临沂日报社与临沂童星实验学校自2019年2月22日起,正式启动“童星杯”第四届临沂银雀文学奖。该奖项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坚持艺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并重,繁荣临沂文学创作,推进临沂文化强市建设。

本次大赛由临沂童星实验学校提供全程赞助。

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小说、诗歌(现代诗)、散文

2、主题不限:凡坚持正确的政治思想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的作品,不限主题,均可参赛。小说限定在7000字以内,散文限定在5000字以内,诗歌要求200行以内。

3、参赛者只能选择一种体裁参赛且只能投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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