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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论语》14.19宪问篇——可以为“文”矣

 文冠厚朴 2019-08-18

一起学《论语》14.19

宪问篇——可以为“文”矣

【原文】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白话】
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和文子一同升到朝廷任职。孔子听到后说:“他可以称得上是‘文’了。”
 
【释词】
公叔文子:卫国大夫。见14.14章。本处体现了《谥法》“锡民爵位曰文”。
臣大夫僎:臣,家臣。大夫,此为家之大夫。僎,其名。《四书释地》:“陪臣至春秋亦称大夫。”《正义》:“家臣之中,爵秩不同,尊者为大夫,次亦为士,故此别之云‘大夫僎’,明僎为家臣中之为大夫者也。”
升诸公:升,登。公,公朝,即朝廷。按:大夫僎本是公叔文子的家臣,公叔文子向朝廷荐之,于是大夫僎和文子一同立于公朝为臣了。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此章论卫大夫公孙拔之行也。
钱穆曰:忘己推贤,孔子称之,谓有此美德,宜可得“文”之美谥。
程石泉曰:孔子美之,盖以能荐贤而不妒,故居“文子”之名而无愧也。
孔安国曰:言行如是,可谥为“文”。
朱子曰:文者,顺理而成章之谓。《谥法》亦有所谓“锡民爵位曰文”者。
洪氏曰:家臣之贱而引之使与己并,有三善焉:知人,一也;忘己,二也;事君,三也。
张栻曰:志在上贤,而不萌媢忌之心,以斯一善,其谥以“文”可也。
白石钱氏曰:公叔文子之谥,卫君特以其“修班制、交四邻、不辱社稷”而谥之曰“文”,夫子乃以大夫僎之同升为文子之“文”,斯当其实矣。
《四书困勉录》引吴因之曰:人臣之病有二:一忌后来之贤,此后功名出我之上;一自尊卑人,不肯与若辈同列。此皆暧昧私情。文子休休有大臣风度,光明俊伟,故曰“可以为文”。
刘宗周曰:文子荐贤一事,直是虚心无我,有古大臣之概,非不学无术者比矣。“可以为文”者,深嘉之也。臧文仲不荐柳下惠,愧易名矣。推贤让能,千载盛事,盖非虚心克己、以身殉国者不能也
唐文治曰:士惟穷理,乃能知人。春秋时,比党蔽贤者众矣,夫子阐扬之,有微意焉。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取人忘分以荐贤也。孔子删《书》,以《秦誓》终篇,拳拳于一个臣之有容,其所以为后世人臣劝,至深远也
 
【本章参考书目】
《论语集解》《论语集注》《论语注疏》《论语集释》《论语集说》《论语新解》《论语正义》《论语大义》《论语学案》《癸巳论语解》《论语读训》《谥法》《四书释地》《四书解义》《四书困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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