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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越来越严,别给自己惹麻烦,一般纳税人这5个常识要记牢

 刘刘4615 2019-09-16
老三会计 2019-09-14 13:26:42

1、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标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有哪些影响?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吗?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一般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抵扣后,怎么填写申报表?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5、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后,之前领购过的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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