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钆对比剂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

 圆见君 2019-09-23

一、肾功能不全患者

根据2012年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kidney disease improving global outcomes,KDIGO)指南[12]建议,慢性肾脏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CKD)的判断标准为:肾小球滤过率<60 ml·min-1·1.73 m-2或出现肾损害的标记物,以及既往病程>3个月可诊断CKD。

根据2007年急性肾损伤网络专家组(acute kidney injury network,AKIN)[13]建议,急性肾损伤(acute kidney injury,AKI)的判断标准为:如果在肾毒性事件后48 h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进行AKI的诊断:(1)血清肌酐升高≥0.3 mg/dl(>26.4 μmol/L);(2)血清肌酐的百分比增加超过50%(高于基线的1.5倍);(3)尿量降至0.5 ml·kg-1·h-1,至少6 h。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1.73 m-2的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谨慎使用钆对比剂,如必须使用,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于常规执行隔天透析的患者,使用钆对比剂后推荐连续2 d透析。不同肾功能的患者,钆对比剂的使用推荐见表2。

二、妊娠患者

目前尚不清楚钆对比剂对胎儿的影响,因此,妊娠患者和备孕患者应当谨慎使用钆对比剂。只有当增强MR成像检查对妊娠患者或胎儿明显利大于弊时,才考虑使用。对于必须使用增强MR成像检查的妊娠患者,应选择大环状对比剂,并根据说明书使用足以获取诊断结果的最低剂量。

三、哺乳患者

哺乳患者使用钆对比剂后,仅有非常少量的钆对比剂会通过乳汁排泄并被婴儿摄取[14]。如果担心微量钆对比剂对婴儿的影响,可以舍去注射钆对比剂后12~24 h内的乳汁。24 h后可以正常进行母乳喂养。

四、儿童患者

儿童钆对比剂的使用标准和成人基本一致,但在评估血清肌酐等指标时,必须应用和具体年龄相对应的正常值。儿童处在不断发育状态,机体生理功能并不完善,在接受MR检查时具有特殊性,建议使用大环状钆对比剂。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前提下,应依照说明书适应证选择钆对比剂,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调整钆对比剂用量,并尽可能减少钆对比剂重复使用。

为了降低钆对比剂在儿童中的潜在风险,Bhargava等[15]总结了儿童使用钆对比剂的注意事项,如精确计算对比剂用量、注射对比剂前后使用足量生理盐水清洗静脉注射管。此外,需对儿童肾脏功能进行评估,对确定有肾功能异常、正在使用具有肾毒性的药物、脱水、全身性复杂性疾病、接受碘对比剂24 h以内的儿童,应慎重使用钆对比剂;对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儿童,应禁用钆对比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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