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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理记】胡居仁:理与气不相离,心与理不二(上)

 真友书屋 2019-09-28
胡居仁跟陈献章、娄谅是吴与弼的三大弟子。冯会明在《胡居仁与余干之学研究》中曾经这样评价:“最能谨守师业的是胡居仁,当时最不能容忍陈献章之异见新说的也是胡居仁。”即此可知,吴门中的三大弟子如同后世所言:三人就分左中右。

胡居仁为什么对另两位兄弟,尤其是对陈献章有这么大的意见,是因为他觉得陈献章的学术观点近于禅悟,而这种观念会危害到儒学学术的正统,胡居仁在《居业录》卷七《老佛》一篇中称:“学老释者多诈,是他在实理上划断了,不得不诈。向日李鉴深不认他是谲,吾曰:君非要谲,是不奈谲何?陈公甫云‘静中养出端倪’,又云‘藏而后发’,是将此道理来安排作弄,都不是顺其自然。”这几句话就体现了胡居仁对佛教的看法,而他认为陈献章那句著名的“静中养出端倪”也近于禅言。

胡居仁撰《胡敬斋先生居业录》四卷,清同治八年传经堂刻本,书牌


冯会明说:“胡居仁对陈献章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工夫论,也即是如何尊德性上。”冯的这句断语是得自于胡居仁《奉罗一峰》一文:“愚以为尊德性工夫,亦莫如朱子,平日操存涵养,无非尊德性之事,又观其《德性箴》,何尝不以尊德性为重乎?但其存心穷理之功,未尝偏废,非若陆子之专本而遗末,其后陆子陷于禅学,将德性都空了,谓之能尊德性。”在传统观念中,陆子与朱子的主要区别就是“尊德性”与“道问学”,而朱子也就被称之为道问学的代表人物。然胡居仁却在这里说,尊德性这件事,也是朱子做得最好,但是后来陆子太过强调尊德性,令到其观念陷入了禅学。陈献章也强调这一点,所以胡居仁在此提出了这样的批评。


胡居仁对陈献章提出的具体批评,是认为陈所说的“物有尽而我无尽”的观念,这就是佛教的观念:“公甫说‘物有尽而无无尽’,分明异端释氏语,即释氏见性之说。他妄想出个不生不灭底物事在间,是我之真性,谓他不能见,不能觉,我能独觉。故曰:‘我大物小,物有尽而我无尽’。殊不知物我同理,但有偏正清浊之异。以形气论之,生必有死,始必有终,安得我独无尽哉!以理论之,则生生不穷,与物皆然。(《居业录》卷十一)”胡居仁认为,陈献章的这句话,就是佛家所说的不生不灭,他认为万物不可能无尽,而物我一理,因此,陈献章的说法就等于说,在万物之外,又生出了一个不生不灭的性,而这种说法正是佛家所说的超脱生死轮回的所谓真身真性,所以陈献章所说的“物有尽而我无尽”,这显然就是禅宗观念。

胡居仁对陈献章提出的第二个批评,就是陈所强调的静坐,因为陈在《与贺克恭黄门》中曾说过“为学须从静坐中养出端倪方有商量处”。我在之前述陈献章的文章中也谈到了不同学者对“端倪”二字的解读,在这里不再论述,总之,陈认为做学问要从心中求,只有心静如水才能达到内外合一。而胡居仁认为这也是佛教观念:“异端只素净打坐澄心,何尝有戒谨恐惧,主无适工夫,儒者虽存养,又穷理。异端不穷理,所以差去。”胡居仁说,禅家静坐,儒家也静坐,这两者之间形式上相同,但实质却不同,区别在于,儒家静坐时会在那里穷理,而禅家不那么做。但胡居仁对陈献章的批评究竟对不对呢,至少大多数学者认为,胡的说法是以偏全,因为陈献章在静坐之外,另有其他的工夫在。

胡居仁撰《胡敬斋先生居业录》四卷,清同治八年传经堂刻本,牌记


佛家的坐禅跟儒家的静坐从形式上太相似,胡居仁觉得,这正是禅家的危害所在:“禅家害道最甚,是他做工夫与儒家最相似。他坐禅入定工夫与儒家存心工夫相似,他们心空与儒家虚心相似,他们静坐与儒家主静相似,他光明寂照与儒家虚灵知觉相似。儒家说从身心上做工夫,他亦专要身心上做工夫,儒家说诚意,他便发诚心,故似是而非,莫过于禅家。所以害道尤甚。(《居业录》卷七《老佛》)”胡居仁将儒家和禅家的静坐进行了比较,发现在很多角度,这两者都太过相像,也正是这种相像,使得坐禅这种形式危害巨大,所以他要不遗余力的对此展开批判。对于胡的这个批判,冯会明给予了这样的评价:“胡居仁虽然看到了儒学与禅学的相似处,但在批评陈献章时,无视儒禅的‘相似处’,而迳将其视为禅学,却忽略他与‘禅’相异而与‘儒’相同处,更由于禅学‘害道尤甚’之严厉态度,认为陈献章‘为害尤甚’,而不遗余力予以攻讦。”


那胡居仁为何要认定陈献章的静坐就是佛家的坐禅呢?胡居仁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夫公甫天资太高,清虚脱洒,所见超然,不为物累,而不屑为下学,故不觉流于黄老。反以圣贤礼法为太严,先儒传义为烦赘,而欲一切虚无以求道真,虽曰至无而动,如以手捉风,无所持获,不若日用间,且从事下学,外则整衣冠,正容体,蹈规矩,谨进退;内则主一无适,使无杂扰,庶乎内外交养,静则可以操存,使大本自此而立。”胡认为陈献章天分极高,所以有着超然物外的处世姿态,不愿意在具体事物上下工夫,并觉得先儒的理法规矩太多,所以发明了这样一种简洁的修为方式。

对于胡居仁的这些批评,前代学者也有人打抱不平,比如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称:“……其(胡居仁)以有主言静中之涵养,尤为学者津梁。然斯言也,即白沙所谓‘静中养出端倪,日用应酬,随吾所欲,如马之御勒也’,宜其同门冥契。(《明儒学案》卷二)”同时黄宗羲也不认为陈献章所说的静坐就是禅学:“自博而约,由粗入细,其于禅学不同如此。”然而四库馆臣不同意黄的这个断语,《四库全书总目》在《居业录》提要中称:“居仁与陈献章皆出吴与弼之门。与弼之学,介乎朱、陆之间,二人各得其所近。献章上继金溪,下启姚江;居仁则恪守新安,不逾尺寸。故以敬名其斋。而是书之中,辨献章之近禅,不啻再三。盖其人品端谨,学问笃实,与河津薛瑄相类,而是书亦与瑄《读书录》并为学者所推。黄宗羲《明儒学案》乃谓其主言静中之涵养,与献章之静中养出端倪,同门冥契,特牵引附合之言,非笃论也。”

胡居仁撰《胡敬斋先生居业录》四卷,清同治八年传经堂刻本,卷首

这断话首先提及了胡、陈二人师出同门,并且说他两人的老师吴与弼的学问,是介乎朱、陆之间,而两人各得其所。这句话的潜台词是陈献章学得了陆九渊的“尊德性”,而胡居仁则是尊奉朱熹的“道问学”,这也是两人观念不同的根源所在,故而胡居仁指斥陈献章近于禅学。同时四库馆臣夸赞胡居仁人品高尚学问扎实,跟明初的薛瑄有一比,所以说,黄宗羲批评胡居仁的话,四库馆臣认为“非笃论也”。


对于这场争论,侯外庐等在《宋明理学史》中给出了这样的判断:“白沙与余干一派,虽各有特点,但都是传承和发挥吴与弼的理学思想。即便陈在发挥吴静观涵养的思想中,有‘超悟’、‘通禅’的地方,但这不过是对吴理学的进一步发展而已。”这段评语持论公允,陈献章和胡居仁各创一派,两派各自有特点,他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传承了吴与弼的理学思想,而陈献章的静坐,虽然有一些跟禅学观念相似,但也只是对于吴与弼思想的进一步发挥。故《宋明理学史》对这段评价的言外之意,是不认为陈献章的学问变成了禅学。

胡居仁年轻时还曾拜于淮为师,跟着于淮学习《春秋》,但是学了一段之后,胡认为自己没有太大的长进,他在《上邑宰》一文中说:“虽能读书知文义,而进为之术,则未闻焉。是以功虽勤,德不进;志虽笃,道未明。”胡认为他跟着于淮学到的只是书中的表面意思,而没有得到思想深层的改观,所以他第二年就离开于先生返回家乡。

形制特别的墓碑

到了第二年,也就是胡居仁二十一岁时,他才拜吴与弼为师,这次投得了明师,使得他的思想大为改观,《明儒学案》中称:“得心学之正,退益加充广,事亲体道不求人知,人亦无能知者。”至此之后,他就决意于科举,专心致志的学习程朱理学。他在吴与弼那里得到了很大的收获:“始知圣贤之学,不在于言语文字之间,而在于身心德行之实。”


胡居仁对他的老师吴与弼特别的夸赞,他在《丽泽堂学约并序》中说:“至宋则真儒迭出,道学昌明,远绍洙泗之盛,今企仰于数百年之后,恨不生于其时也。方今海内之士,学明德尊,足为师表者,康斋先生一人而已。愚往复从游数载,仿佛有以得其依归。”胡居仁在这里讲到了宋代理学的兴盛局面,他特别羡慕那个时代,同时他又说,在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真正懂得理学、能够为人师表者,就仅有他的老师吴与弼一人而已,所以他觉得自己能够跟这位明师学习,使他的心理得到了归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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