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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献】克莱夫·贝尔的审美假说丨“有意味的形式”(一)

 夜阑珊阁 2019-10-06
审美假说
(一)
克莱夫·贝尔/文  薛华/译
节选自:克莱夫·贝尔《艺术》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
关于美学的无稽之谈肯定没有关于其他东西的无稽之谈多,对这一学科的论述尚不充分。然而,可以肯定,在我所熟悉的学科之中,人们对美学的说法切中要领的最少。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一个人要想详尽阐述一种可信的美学理论,就必须具备两种素质——艺术的敏感性和清晰的思维能力。没有敏感性的人就无从获得审美体验,而不是以深广的审美体验为基础的美学理论显而易见是没有价值的。人们只有把艺术当作不竭的激情的源泉,才能获得可以演绎出有用理论的材料。但是,即便是从精确的材料来演绎有用的理论,也需要相当多的脑力劳动。不巧的是,强健的智力和精细的敏感性往往不能兼备。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思考最勤奋的人却没有任何审美体验。我有一个朋友,天赐钻头一般锐利的智力,而且对美学颇有兴趣,但是,他在几近四十年的生活中却从来未曾染指任何审美情感。他不具备区分一件艺术品和一把手锯的能力,所以,他很容易将一把手锯就是一件艺术品当作前提,提出许多振振有辞的论点。这个缺陷使他明晰精微的论证失色许多,因为一句格言曾经说过:用完美的逻辑从文不对题的前提中推导出来的结论并不可信。然而,每片乌云之中都会有闪亮的线条,虽然这种不敏感使得这位朋友不幸没能为他的论点选择一个合理的基础,并使他看不到他的结论的荒诞之处,但是却让他沾沾自喜于自己高明的推理。假设埃德温·兰西尔爵士(1802-1873,英国风俗画家)是有史以来最好的画家,人们从这一假说出发,就不会觉得认为乔托是最糟的画家的理论有什么不妥之处。因此,当这位朋友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认为一件艺术作品应该是小的、圆的或光滑的,或者认为要鉴赏一幅画就应该在画前踱着方步,或者把它像陀螺一般地旋转,这个时候,他搞不清我为什么会问他最近有没有去过剑桥——一个他时常造访的地方。
 
另一方面,虽然在我看来,那些对艺术作品作出迅速的、确定的反应的人比那些智力有余、敏感性不足的人更为可取,但是,他们谈起美学来却常常不能言之有义,他们的头脑并不总是非常清晰。他们尽管拥有一切理论体系必须依赖的材料,却通常欠缺从可靠的材料中作出正确推论的能力。他们已经从艺术作品中体味到了审美情感,本可以从所有感动他们的东西中找出共同的特性,但是,他们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做。我不会因此抱怨他们——既然对于他们来说感受作品就已足够了,那么他们为何还要费力去探究自己的感受呢?既然他们不善于思考,那么他们为何还要停下来进行思考呢?既然他们可以流连于每件作品精妙而独特的魅力,那么他们为何还要去探求以某种独特的方式感动他们的所有对象的共性呢?因此,如果他们写了评论并称之为美学,如果他们在谈论具体艺术作品或绘画技巧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在谈论艺术。如果他们喜欢特定的艺术作品但却觉得对整个艺术的思考很乏味,他们的选择或许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假如他们对自己情感的本性并不感兴趣,或者对唤起自己情感的所有对象的共同特性并不感兴趣,我也会对他们给予同情,同时也表示钦佩,因为他们所说的东西常常富有吸引力并具有启发性。只是大家不要认为他们所写的或所说的东西是美学才好——那些东西仅仅是评论,或者说仅仅是“工作谈话”而已。
 
所有美学体系的起点一定是个人对某种独特情感的体验。我们将唤起这种情感的对象称为艺术作品。所有敏感的人都会同意:存在一种为艺术作品所唤起的独特情感。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作品唤起的是一样的情感。恰恰相反,每件作品会唤起不同的情感,但是所有的这些情感在类别上可以视为一样的。到目前为止,最合理的观点可以支持我的看法。对于任何一个可以感知这种情感的人来说,我认为有一点无可质疑,即存在一种由视觉艺术作品唤起的独特情感,并且每一种视觉艺术(绘画、雕塑、建筑、陶瓷、雕刻、纺织品等等)都会唤起这种情感。这种情感我们称之为审美情感。如果我们找到唤起这种情感的所有对象的共同的或独特的属性,这就解决了我所认为的美学中心问题,也就发现了艺术作品的本质属性,即将艺术作品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的那种属性。
 
因为,事实要么是所有视觉艺术作品具有某些共性,要么是我们在谈论艺术作品的时候是在胡言乱语。所有的人谈起艺术的时候,总会在心理上将艺术作品与其他所有的东西区分开来。这种分类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呢?艺术这一类别中的所有东西有何共同而又独特的属性呢?毫无疑问,不管这种属性是什么,它总是与其他诸般属性相伴出现的,但是其他诸般属性都是偶然发生的,而唯有它是本质性的。一件艺术作品要想存在,就必须具备某种属性,而具备了这种属性的作品起码可以说不是毫无价值的。这种属性是什么呢?唤起我们审美情感的所有对象的共同属性是什么呢?圣索非亚教堂、沙特尔【法国北部城市】的窗户、墨西哥的雕塑、一个波斯碗、中国地毯、乔托在帕多瓦的壁画、普桑的杰作、皮耶罗·德拉·弗朗切斯卡和塞尚的作品共同的属性又是什么呢?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有意味的形式。在每件作品中,以某种独特的方式组合起来的线条和色彩、特定的形式和形式关系激发了我们的审美情感。我把线条和颜色的这些组合和关系,以及这些在审美上打动人的形式称作“有意味的形式”,它就是所有视觉艺术作品所具有的那种共性。
 
有人可能会在这一点上提出异议,说既然我依靠的所有材料不过是个人对特定情感的体验,那么,我是在把艺术说成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人们会说唤起这种情感的对象会因人而异,因此美学体系就失去了客观有效性。对此我们必须回答:任何美学体系如果装腔作势地说自己是建立在客观真理之上,那它显然是荒谬绝伦的,在此也毋须多论。除了感受,我们没有其他认识艺术作品的途径。唤起审美情感的对象会因人而异,审美判断就是人们常说的“进行品味”的问题。正如大家都乐于认可的那样,关于品味毋须争论。一个好的评论家可能会让我在一幅画中看到我所忽视的东西,直至最终使我获得审美情感,于是我将这幅画视为一件艺术作品。不断指出那些彼此结合起来而产生有意味的形式的部分、要点或是组合,这乃是艺术批评所承担的功能。但是,一位批评家若只是告诉我什么东西是艺术作品,这是没有用的,他必须让我亲身去感受这件作品。他只有让我去看,只有通过我的眼睛才能触及我的情感。除非他让我看到使我感动的什么东西,否则他就无力主导我的情感。对于我不能作出情感反应的任何东西,我没有权力将它称为艺术作品,而对于任何我感到不是艺术作品的东西,我也没有权力在其中寻找什么本质属性。批评家只能通过影响我的审美体验来影响我的美学理论。一切美学体系必须建立在个人体验之,即是说,它们必须是主观的。
 
但是,尽管一切美学理论必须建立在审美判断的基础之上,而且一切审美判断最终必定是个人品味的问题,可是要断言所有的美学理论都不可能具有一般有效性,这也未免流于草率。因为,尽管打动我的作品是A、B、C、D,而打动你的作品是A、D、E、F,但是我们可能同样都会相信我们喜爱的所有作品具有唯一的共同属性X。我们大概都会同意审美的存在。但是我们在特定的艺术作品上却会有不同意见,可能会在具体作品中到底有没有X这一属性上意见相左。我的直接目标是要指出“有意味的形式”是所有打动我的视觉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唯一的共同而独特的属性,并且我还想问问那些审美体验与我不尽相符的人,问一问我所说的这种属性是否也是所有打动他们的作品的共同属性,问一问他们自己是否能够发现具有同样特点的其他任何属性。
 
在这一点上同样会产生疑问,这种疑问事实上毫无关系,但是却很难抑止。这个疑问就是:“为什么以某种独特方式组合在一起的形式会如此深刻地打动我们呢?”这个问题极为有趣,但是却与美学无关。在纯粹的美学中,我们只需考虑自己的情感和它的对象,因为就美学而言,我们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由审美对象来探求创作这一对象的人的心理状态。我将会在后面尝试着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通过回答这个问题,我可能就会阐明自己关于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的理论。然而,我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认为自己是在提出完美的美学理论。要讨论美学,我们只需同意这一点,即根据某些未知的、神秘的法则安排和组合起来的形式的确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打动了我们,而且艺术家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形式安排和组合起来,以此来打动我们。为了方便起见,也因为我后面将会谈到,我将这些打动人的组合和安排称为“有意味的形式”。
 
在此我将第三次被打断。
 
“你忘了色彩了吗?”有人会问。我当然没有忘记色彩,在我的术语“有意味的形式”之中就包含着线条和色彩的组合。形式与色彩之间的区别是一种不真实的区别——你无法设想没有色彩的线条或是没有色彩的空间,同样你也无法设想没有形式的色彩关系。在黑白的绘画中,空间是纯白色的,并且全部为黑色的线条所限定;在大多数的油画中,空间是复色的,边界也是复色的。你并不能想像出一条没有任何内容的边界,或者是某种没有边界线条的内容。因此,当我说“有意味的形式”的时候,我说的是在审美上打动我的线条和色彩(把黑色和白色也算作色彩)的组合,
 
有些人可能会惊讶于我没有把这种东西称作“美”。当然,对于那些将美定义为“唤起审美情感的线条和色彩的组合”的人,我乐于让他们用自己的提法来替换我的提法。可是无论我们多么严谨,我们中多数的人还是会将“美的”这一形容词用到某些并没有唤起那种独特情感的对象上。我怀疑每个人都曾经将蝴蝶或鲜花说成是美的。有谁在蝴蝶或鲜花身上感受到他在教堂或绘画中感受到的情感了吗?可以肯定,我们中多数的人在自然美中所感受到的东西一般并不是我所说的那种审美情感。在后文中我将会提到,有些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在自然中看到我们在艺术中看到的东西,并在自然中感受到某种审美情感,但是,令我欣慰的是,多数人在禽鸟、鲜花以及蝴蝶的翅膀上所感受到的情感,与他们在绘画、陶瓷、庙宇以及雕塑中所感受到的情感极为不同。这些美的自然物为什么没有像艺术作品那样打动我们呢?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不是美学问题。为达到我们直接的目标,我们只需探寻那些作为艺术作品打动我们的对象的共性。在本章的最后,当我尝试着回答那个问题——“为什么线条和色彩的某些组合会如此深刻地打动我们?”——的时候,我希望可以提供一个让人能够接受的解释,来回答为什么其他对象不能像艺术作品那样深刻地打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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