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奶奶和王爷爷再婚,结婚时带着自己的儿子刘国嫁给他,王爷爷也有两个亲生儿子多年后三个孩子都相继结婚成家,多年后王爷爷去世。 2009年4月,陈奶奶在邻居张某夫妇的见证下,由自己的儿子刘国代书了一份遗嘱,将其所居住的房产全部留给自己儿子,在邻居的见证下,四个人分别在此遗嘱中签字以作证明。3年后陈奶奶也过世了,几个子女在财产分割上起了争执,尤其王爷爷的两个儿子对遗嘱内容并不接受。 经过几个月的争执双方互不相让,王爷爷的两个儿子将陈奶奶的儿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陈国代书的遗嘱无效。 法庭上,王爷爷的大儿子因为对继承法律了解一些所以指出,刘国是陈奶奶的孩子,是遗嘱的利害关系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他不能作为代书人或见证人,而且该房产属于自己父亲和陈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她也无权处置自己父亲的房产份额。 但刘国并不这样认为,他声称房产是母亲留给自己的,且是真实意愿,其他人无权干涉及更改母亲的遗愿,就应当按照母亲遗嘱内容所术的执行,将全部房产留给自己。 后来经过法院审理判定陈奶奶的遗嘱无效,原因刘国为遗嘱的利害关系人,且陈奶奶处分的房产里有王爷爷的份额。最终王爷爷的两个儿子获得了法定继承该有的份额,让刘国不知所措。 律师提示 1、遗嘱属于严禁的法律要件,代书过程中出现任何瑕疵或违反继承法相关规定都易造成无效或部分无效。 2、为老遗嘱库专业办理遗嘱订立、财产继承服务机构,让每一位老人安享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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