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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服从调度”,是否可以被解雇?

 THY7655 2019-10-29

案  例

2016年12月的一个晚上,危险品运输公司驾驶员桑某请假。由于担心影响第二天的运输任务,当晚,调度员就桑某次日的工作安排问题致电驾驶员李某,通知其调班顶替桑某的空缺,李某以自己第二天已有工作安排为由予以拒绝。第二天,李某仍从事自己的原工作,桑某也赶回岗位上班,完成了运输任务。

几天后,运输公司发布处理公告,以李某拒不服从工作调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公司业务造成极大影响为由,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他提出,当时他的工作排班表中已经有安排,调度员又安排其他工作,他无法同时完成;桑某实际上也上班了,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的处理违法。

为此,李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运输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运输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

来源:《人民法院报》8月19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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