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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的确定性与可错性|赵猛

 AAAAA奋斗进取 2019-11-19
知觉认知的确定性是认知者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有效性的一个基础。怀疑论从每一个知觉都可能是错的出发,对知觉认知的确定性发起了挑战。关于知觉的现象学研究表明,知觉经验在原则上是开放的,即具体的知觉认知是可错的和可修正的,所以不具有最终的确定性。然而,现象学关于知觉的先验论证表明,我们的知觉仍然是朝世界开放的,是关于外部世界的认知。无论对于理解知觉认知的本质,还是对于回应极端的怀疑论,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赵  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胡塞尔的语言符号理论研究”(项目号:17CZX0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知觉的确定性问题

知觉是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直接的认知方式。它是经验知识以及所有来源于经验的知识的基础。我们在清醒的认知状态下,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与味觉等五种方式,获取关于外部世界中的自然事物的信息。知觉保证了我们的心灵向世界的直接开放性,以及关于世界的直接的认知内容。这些论述简要地勾勒了我们关于“知觉的信念”。但是,在哲学传统中,知觉认知的确定性,甚至知觉向世界的开放性,却受到了怀疑论的冲击。勒内·笛卡尔发起了一个经典的挑战。笛卡尔明确指出,每一个知觉都可能是错的,因为凭借自然的理由我们就知道,感官具有欺骗性(that senses deceive)。在当代的哲学讨论中,这一怀疑论证进入关于“知觉问题”的争论中。如果错觉与幻觉是可能的,那么根据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这一定律,我们的任意一个知觉经验都可能是错觉或幻觉经验,因此,我们对知觉作为关于外部世界的认知的信念,就遭受了严重的挑战。而英国经验论的哲学传统加剧了知觉问题的严峻性。在约翰·洛克看来,我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对象只不过是心灵的观念,而大卫·休谟更是怀疑,我们的知觉经验只具有主观的有效性和确定性,并不能提供关于外在世界的确定的知识。在彻底的怀疑主义精神下,当代怀疑论哲学家Barry Stroud甚至承认,面对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怀疑论,“对该问题的唯一的答案”是“我们无法知道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任何事情”。从极端怀疑论的立场来看,“没有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这类东西”。这些足以向我们传达一个伊曼努尔·康德曾经公开宣告的哲学的“丑闻”——“我们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能够反驳”关于外部事物存在的怀疑论。

针对关于知觉认知的怀疑论,我们可以简单地区分温和的怀疑论与彻底的怀疑论。温和的怀疑论认为,我们的每一个知觉认知都可能是错的,而极端的怀疑论认为,这是可能的,即每一个知觉认知都是错的。在知觉问题上,笛卡尔的感官具有欺骗性的论证止步于温和的怀疑论,而笛卡尔关于邪恶精灵的论证挑战了一切知识的可靠性,也从根本上摧毁了知觉的可靠性。而为了阻断导向彻底的怀疑论,我们固然可以从逻辑形式上指出,从温和怀疑论的论题推导不出极端怀疑论的论题,因为这两个论题中的模态词(即可能)位置不一样。我们也可以从语义上指出,“幻觉”“错觉”,甚至“梦境”等概念有意义地使用的一个条件在于,真实的知觉这一概念确实能够有意义地使用,即并非所有的知觉经验都是虚假的。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一个关于知觉认知的基本特征与本质结构的哲学理论,以便捍卫我们关于知觉的信念。

我在这里将基于埃德蒙德·胡塞尔的现象学,讨论知觉的确定性与可错性的问题。在面对怀疑论挑战时,本文将论证,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具有几个明显的理论优势。首先,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刻画了知觉认知的本质结构;其次,它承认知觉的可错性与可修正性,可以容纳温和的怀疑论;再次,它论证了知觉的最终确定性的基础,辩护了我们的知觉信念,回应了彻底的怀疑论。

对知觉的基本结构与确定性的论证,服务于胡塞尔的整个知识论批判的哲学理想。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将整个科学知识的大厦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而这一计划通过他对“关于科学的理论”(Wissenschaftslehre)的先验奠基来执行。严格的科学需要严格的确证,即“它的每一步都需要根据原则来确证为真正的和必然有效的”。在胡塞尔看来,知识是层层奠基的;关于价值的知识奠基在判断的层次上,而判断的知识又奠基在知觉的层次上。因此,这一工作不仅要求,在水平维度上保证每一个层次的知识(如判断、推理等)的有效性,还要求在纵向层面上深入到认知的底层,在知觉经验的层面上论证认知的有效性。因此,知觉的确定性问题关乎胡塞尔现象学的整个图景的有效与否。

胡塞尔宣称,彻底的认知澄清必须在先验现象学中进行。只有通过先验现象学对认知的澄清,才能揭示出先验生活对知识的贡献,说明科学知识的严格的基础。为此,胡塞尔深入到意识生活的知觉经验层面,试图在这里揭示出知识的原初的基础。因此,在认识批判研究中,现象学应该首先讨论知觉认知的确定性问题。我把知觉认知的确定性分解为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有关于单个知觉认知的确定性。胡塞尔对知觉的本质结构的分析揭示出,即使在可错的情况下,单个知觉认知仍然是关于外部对象的,但是并不具有不可怀疑的最终的确定性。第二个层面将知觉认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他从先验现象学的角度向我们论证,即使每一个知觉认知都是可错的,但是知觉仍然确定无疑的是关于外在世界的认知。接下来,我将分别考察胡塞尔对知觉基本结构的分析,这种结构如何容纳温和的怀疑论,最后通过现象学的先验论证辩护知觉信念,拒斥极端的怀疑论。

二、知觉的基本结构

胡塞尔宣称:“外知觉是一个持续的僭妄(Prätention),它试图完成凭借其本质而无力完成的东西。”因为,知觉的本质中包含一个矛盾(Widerspruch):知觉试图充分地和确定地认知一个对象,但是它只能从某些方面来认知对象,却永远也无法穷尽其对象的所有方面。知觉的本质结构以及对象的显现方式导致了,知觉认知并不能够完全确定地认知对象,也即是说,虽然知觉认知是关于对象的,但是它是可错的。知觉的可错性并不仅仅是由于,事实上存在容易与知觉经验相混淆的错觉和幻觉,而且它的本质结构使得它具有可错性。

为了进一步明确这点,让我们来看一下胡塞尔对知觉的本质结构的分析。一般而言,“对空间事物的知觉无外乎是在其面前切身地有一个在那里的对象,但是总是从这个或那个方面、在与总是出现的新的方面的一致的进程中,拥有同一的存在的对象”。根据胡塞尔的分析,知觉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复合体:一、关于对象的意识所真正拥有的(Bewußthaben),例如,我看到的一所房子的正面和某些特征;二、关于非原初呈现的侧面的意识的协同拥有(MitBewußthaben),例如,当我从正面看一所房子时,我知道它还有一个背面、内部和各个细部。与之相对应,知觉对象包含真正被知觉到的部分和未被真正知觉到的部分,我所看到的房子总是既包含所见的正面和特征,也包含背面、内部和细部。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觉只是真正被知觉到的部分与非真正被知觉到的部分的拼凑。知觉在本质上有一种内在的时间性的系统。在内时间意识的结构中,知觉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构成一个连续的整体。

知觉是时间性的流动的意识,它包括刚刚过去的阶段、当下瞬间的阶段和马上到来的阶段。胡塞尔称时间意识的这几个阶段为滞留(Retention)、原初印象(Urimpression)和前瞻(Protention)。知觉中的每一个瞬间并不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而是作为滞留保存下来。在知觉的另一个方向上,知觉期待马上到来的阶段。例如,当我从一所房子的正面转到背面,我对它的正面的观察会成为知觉的刚刚过去的阶段,而我关于它的背面的观察是马上到来的阶段。未直接呈现的方面,以共同呈现的(mitpräsenz)方式构成对象整体的部分。这种共同呈现的模式的基础在于内时间意识所提供的滞留与前瞻。在我们面向一个感性对象的时候,我们期待着,随着知觉的进行,当我们变换角度朝向对象,它原来隐藏的方面,将会直接呈现给我们,而它原来曾经呈现的方面仍然以滞留的方式保持在知觉认知之中。在现在的时刻点上,带着滞留与前瞻的视域,知觉意向使对象未呈现的方面与直接呈现的方面,共同给予当下的知觉体验,共同呈现完整的知觉对象。

从静态结构上看,知觉既有关于对象的直接感知也有协同感知,从时间结构上看,知觉既有原初的感知印象及其滞留,又有对新的感知印象的期待。正是由于这种结构,知觉认知具有某种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来自于在时间进程中对象的显现对知觉意向的动态充实。在连续知觉进程的前瞻方向,有一系列的预想产生,并且新出现的预想也将不断地得到充实。原初印象是对一个特定的预想充实。例如,当我从房子的正面转向背面的过程中,我会期待它的背面,期待它是某种颜色的、具有某种形状。如果当我真正看到它的背面时,发现它的背面真的像我所期待的那样,那么我原来的期待就被充实和证实了。通过对象的给予而被充实和证实的期待会保持在知觉中,成为最原初的知觉认知。知觉就是这样一个“期待—充实—获得知觉认知”的过程。正如胡塞尔所说的,“知觉的过程是一个获取知识的连续的过程,这些知识成为认识论意义上的所得;因此它形成了一个总是变化并总是更加丰富的意义。”因为,知觉中的充实和证实总是通过对象的自身给与而实现的,因此,所谓的充实和证实正是对知觉对象的认知。

除了对当下知觉的本质结构的分析,胡塞尔还分析了支持知觉确定性的其他因素。虽然知觉认知是不充分的,但是知觉进程不断接近对象的充分给与,我们可以调整知觉状态,争取获得更加精确的知觉认知。我们可以通过多种知觉器官来认知对象,通过听觉、视觉与触觉等感官的相互确认来保证认知的确定性。我们还可以诉诸交互主体性之间的相互确认,等等。我们还会借助于科学。在科学建立的最佳知觉条件的指引下,我们可以获得关于对象的更丰富和精确地知觉认知。知觉在其本质中包含一个理念,即完全地和正确地认知其对象。尽管这一理念不能在知觉中现实地达到,但是知觉仍然可以不断接近这样一个理念,不断丰富关于对象的知识,使得这种知识精确化。因此,在日常的经验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通过知觉能够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认知。

三、知觉的最终确定性

关于知觉结构的分析告诉我们,知觉可以获得关于对象的知觉认知。然而,一个怀疑主义的幽灵仍然困扰着我们。知觉的确定性来源于知觉意向在时间进程中的充实,但是充实并不总是发生,知觉的进程可以被新出现的情况所打断,一个知觉认知可能被质疑,甚至被证明为错误的。我们经常会碰到错觉与幻觉等,在这些情况下,知觉的确定性被否定性所取代。

面对这种情况,出于彻底的认知批判的需要,我们继续追问:在知觉可能错误的情况下,我们如何思考知觉认知的确定性呢?我们某一个知觉可以是错误的,但是知觉经验不是由单个知觉所构成的,我们可以将知觉从一个扩展到多个,从一个阶段扩展到多个阶段,从而使得知觉成为一个综合的过程。通过我的多次知觉或者长时间的知觉,某一个原来的知觉可以被证明为错误的。但是如果把关于某个对象的所有知觉看作一个整体,那么,尽管在某一个阶段上,某个知觉是错误的,但是它也是被新的知觉证明为错误的,而新的知觉则提供了确定性的知觉认知。因此,当我们从某一个当下的知觉扩展到包含多个知觉的经验时,我们又发现了知觉经验的总体的确定性,它不会因为某个具体的知觉错误而受到挑战。

在这里为了阐明这一点,我将讨论胡塞尔的两个“证实”的概念(Bewährung):原初确证的充实(Bewahrheitung)作为第一性的证实,与空意向的确认(Bestätigung)作为第二性的证实。

我们首先讨论第一性的证实,它涉及单个知觉意向的充实或证实。空意向和直观是意识生活中的两个基本现象。空意向是意识的一种能力,通过它,知觉可以把握到某个对象的未见部分和未见细节。在知觉经验中,一个基本的事件是对空意向地充实综合。“空意向的东西与直观的东西在关于同一个对象的意识中相重合,即在对象意义的同一性中重合。”我可以以空意向的方式把握到一个东西的背面,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东西的背面时,我的空意向就被一个直观充实了。通过这种原初的充实综合,即确证的充实,意识获得了某种明见性,即空意向被确证。空意向被充实则说明,对象呈现给知觉,使得知觉获得了关于对象的某种认知。因此,空意向的充实的过程就是一个知觉认知的过程。然而,正如我们所认识到的,单个的知觉意向既有可能被相应的直观所充实和证实,也有可能被新的直观经验所否认,证明为虚假的知觉。

除了的第一性的证实,还有第二性的证实,即所有的空意向和充实之间相互支持、确认,形成一个知觉经验的统一体。第二性的证实说的是知觉经验的统一性和关于一个统一的经验世界的信念的形成。在经验生活中,认知主体的知觉经验不是孤立的和个别的,而是拥有众多的知觉和空意向。所有这些知觉和空意向结合起来,形成了认知主体的经验的统一体,即他的经验生活本身。我们在经验生活中不仅知觉到某个对象,同时拥有一个生活世界。在这个生活世界中,所有的对象都在认知主体的经验统一体中向主体呈现。关于某个对象的知觉总是在主体的生活经验统一体中来确证。胡塞尔说:“总体的自身给予,例如使得整个知觉成为一个知觉的总体,并不是仅仅通过真正地在一个知觉中的东西来规定的;而且还是通过一致性的和给予意义的期待意向被规定的。当期待的领域被总体的考虑到,我们就会认识到单方面的或相互的支持(mehrfache Zusammenstimmung)、特定方面的确认。”

从第一性的证实来看,每一个知觉都可以被相应的直观经验所证实,也可能被它们所证明为虚假,即每一个知觉都是可错的和可修正的。胡塞尔明确承认,“每一个关于空间事物的知觉(通常所谓的‘外’知觉)都可能是骗人的,尽管它是知觉,按其固有意义是对对象自身的直接把握。”从第二性的证实来看,尽管我们个别的知觉是可错的,但是这并不会危及我们整个的知觉信念,因为我们的知觉信念是在生活世界的交互主体性语境中所构成的一个基本的生存信念。在我们的意识生活中,通常越是最为基本的信念,越是难以得到直观的证实,同时这些基本信念也越是难以动摇,因为它们的确立是我们的意识生活的基础性创建,而对它们的确认需要通过包含着具体的被证实的个体信念所构成的理性经验统一体。“怀疑可以得到消解,意识中的否定可以被纠正,因而一种新的一致性可以恢复,一种统一性贯穿于确证的经验中,一种未打断的、持续展开的信念的统一性即在于此。”因此,通过对知觉的本质结构与特征的分析,胡塞尔得到了与单纯的逻辑分析相同的结论,即尽管我们的每一个知觉可能是错的,但是这并不蕴含这样的可能性,即我们的知觉可能都是错误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看到,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容纳了温和的怀疑论,从而并不立即落入彻底的怀疑论的陷阱。

然而,尽管有这两种意义上的证实来支持知觉认知的确定性,但是如果进一步追问下去,我们仍然会发现,在知觉经验层次上最终的确定性(Endgültigkeit)无法得到保证。在这里,我将解释,为什么知觉经验无法保证最终的确定性,并阐明,这一点不仅有否定性的意义,而且更重要的,还有积极性的意义。因为这将会说明,为什么知觉经验中的确定性与本质科学(例如数学)中的确定性和真理不同,这也会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知觉认知的本质。

在胡塞尔看来,真理当然意味着最终确定性,例如,一个数学命题的真理(如7 5=12)自身就是确定的,无论我们是否实际地对它进行证明。胡塞尔认为,在根本上,一个知觉信念为真的方式与一个数学命题为真的方式不同。对于一个数学命题而言,即使我们还没对它进行证明,我们可以根据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就知道,它要么为真,要么为假。但是,不能以这种方式来判定知觉经验信念的真假,一个知觉经验信念的真或假只能在知觉经验的实际进程中来确定,而不能先天地确定。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知觉活动是依照引动的规律而进行的。我们知道知觉具有一个前瞻的结构,即关于知觉的马上到来阶段的期待。但是,马上出现的东西一定会如它被期待的那样出现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感觉的系列(Empfindungsreihen)取决于知觉过程中现实地被给予的东西。例如,在对一所房子的知觉中,由于看到这所房子的正面是白色的,我期待它的背面也是白色的。但是当我真正走到它的背面时,它可能呈现为其他的颜色。很明显,在事实上,一些新出现的情况可能完全出乎意料,甚至直接与期待相冲突,否定原先的知觉信念,而对知觉经验进程的一个彻底的颠覆的可能性是无法排除的。

因此,最终的确定性难以在知觉经验层面获得保证,这不仅在于错觉与幻觉之存在的事实,而是植根于知觉的本质结构与特征。在一种彻底的哲学反思精神中,胡塞尔甚至得出了经验世界存在的“偶然性”(zufällige)论题。“从对世界的经验考察中无法获取可设想的证据,以便对向我们保证世界存在的绝对确定性。”因为,我们无法先天地确保,通过知觉所认识世界就如同世界自身所是的那样。我们需要注意,从胡塞尔的这一论断中,我们不要认为胡塞尔认可了关于世界的彻底怀疑论立场,因为胡塞尔的论断中有一个重要的限定,即“从对世界的经验考察中”(aus der Erfahrungs-betrachtung der Welt)。这并不意味着胡塞尔否认知觉具有最终的确定性,只是最终的确定性不能从经验层面上来保证,因为在这一层面上来看,每一个知觉都是可错的和可修正的,而对知觉的最终确定性问题的解决要诉诸现象学的先验论证。

四、对知觉的先验现象学论证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诉诸知觉的结构、知觉经验统一体的结构、两种证实的概念,试图说明知觉认知的确定性。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分析无法说明知觉认知的最终确定性。胡塞尔认为,我们应该诉诸先验层面来理解知觉的最终确定性问题。即使知觉经验的具体内容和具体的知觉认知是可错的,但是,由于我们的先验生活的必然结构,它们仍然是有效的和具有认知上的确定性。

胡塞尔对知觉的先验现象学论证的思路可以简要概括为:除非知觉对象自身给予,否则我们不会有这样的意向性的知觉经验,而通过对知觉意向性的现象学分析表明,知觉经验确实是如此的,因而在知觉经验中,外在对象自身给予。极端的怀疑论并非否认我们拥有特定的知觉经验,而是通过知觉经验的可错性,一般地质疑知觉是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确定性知识。按照现象学分析论证,如果我们承认知觉具有这样的特征,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它是一种合理的朝向外部世界开放的认知,尽管个别知觉具有可错性,但是一般地否认知觉信念是不合理的。

胡塞尔并不直接拒斥怀疑论,相反,他认为“对世界的质疑”(In-Frage-Stellens der Welt)具有哲学上的意义。它避免了对世界之实在性的盲目相信,而是将关于世界的意识问题突显出来。但是,这种质疑与反思并不导致极端的怀疑论,而是通向了反思关于世界的意识的意向性,来理解意识朝向世界的开放性。我们的分析已经指出,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包含温和的怀疑论,即每一个知觉都是可错的。但是,这并不蕴含着极端的怀疑论,即我们的所有知觉可能都是错的。然而,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对温和的怀疑论的承认恰恰阻断了向彻底的怀疑论的堕落。

我们从温和怀疑论的论题出发。怀疑论开始于这样的基本论题,即每个知觉都可能是错的,因为每个知觉之为真或假并不能由内在的体验内容来决定。如果纯粹从内在体验的角度而言,与其他类型的经验一样,每个知觉经验都以内在体验的方式被经历,它们构成了认知主体的内在的体验内容。在内在体验的意义上,意识体验相继出现在意识流之中,只要它们被体验到,它们具有恒真性(truism)。一个体验可以被另一个体验所替代,但是后者并不使得前者没有被体验到,不能证明前者为假。怀疑论与现象学共享初始的论题,即每个知觉都可能是错的,这就意味着,知觉体验不是自身封闭的原子式的感觉材料,而是能够被验证或否证的。一个知觉能够被证明为虚假,或得到很大程度上的修正,乃在于有另一个或一系列更为直接和确定的知觉经验。这些经验相互之间具有理性的辩护与否认的关系。因此,怀疑论不能合理地否认,我们拥有更具有确定性的知觉经验。至此,我们可以从现象学与怀疑论共享的论题出发,达到这一结论。

我们固然倾向于认为,这种验证或修正之所以可能,乃在于进行验证或修正的知觉经验提供了关于外部世界的更为可靠的认知。但是,倾向于极端立场的怀疑论者可以承认,知觉的可修正性来自更具有确定性的知觉经验,但是仍然否认知觉经验有关于外部世界。他们可以持有一种融贯论的立场,即我们所谓的更具有确定性的知觉经验,只不过是能够在我们的信念体系中得到更多其他信念的更为强有力的支持。胡塞尔的现象学当然承认,我们的诸知觉经验之间有着相互确认的关系,从而才能构成具有一致性的和谐的经验统一体,但是,知觉经验的确定性和一致性的最终根源并不在于内在的意识体验,而在于认知者所经验到的世界在其自身显现中的一致性。

认知者持有何种知觉信念,不来源于认知者自身的诸意识状态,而是来源于认知者意向性地认识到外在世界中的事物自身是怎样的。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做出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学的区分,即意识的实项内容(reelle Inhalte)与意向对象(intentionale Objekte)。简言之,所谓的意识的实项内容就是构成意识主体的当下体验的东西,比如认知主体在知觉中的感觉、动觉体验或意识活动等等。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们是主体以第一人称视角所体验的内容,或者说,就是主体的体验,因为“被体验的或被意识的内容与体验本身之间没有区别”。但是,在知觉认知中,知觉信念并不能够由意识的实项内容来构成。我们在第二部分讨论到,知觉经验中所包含的关于对象的实项内容只是与其某个方面相对应的感觉,但是对对象的未直接显现的方面和部分的意识也参与构成了一个知觉经验。在一个知觉中,认知者以实项的方式拥有被感知或体验的内容,如感觉、动觉或意识活动,但是认知者所认识到的存在(esse)不是这些被感知的体验内容(percipi),而是意向性地指向的对象整体。例如,当我知觉到面前的一张棕色的桌子,我关于它而拥有的实项内容只是它从一个方面刺激我而形成的感觉材料,以及我的动觉体验和知觉活动,但是我关于棕色桌子的知觉信念是关于整个桌子的,以及它在随后的时间作为整个桌子的存在。如果,我关于这张桌子的知觉信念可错和可修正,那么正是由于桌子的其他的方面可能向我显现出不同的颜色,或者它有可能作为完全的另一种事物(比如一张沙发)而显现。因此,认知者的知觉信念的构成与修正,恰恰是来源于认知者意向性地认识到外在的知觉对象自身是怎样的,而不在于认知者具有怎样的内在的体验状态。“在这种体验中,同一个东西既被意识为被意指(Vermeintes)的东西,又被意识为真实的东西(Wahres),即进行证明的东西本身(Bewährendesselbst)。”因此,现象学分析揭示出,知觉认知之能够被验证为真或为假,这足以显示知觉是意向性地关于外在世界中的知觉对象的认知,而绝不仅仅是认知者内在的意识体验。毋宁说,我们之所以能够判断认知者处于怎样的体验状态,乃在于他对外在的事物持有怎样的意向性的知觉信念。我们假设一个认知者处于错觉或幻觉的体验状态,如果仅仅从内在体验的实项内容方面而言,认知者确实处于特定的意识体验。只有当我们考虑到该认知者对外在事物持有一种认知信念,例如认为外在的事物确实如他所认为的那般,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我们才能够断言他的所谓的知觉体验是虚假的,他持有一个错误的知觉信念。

关于知觉的先验现象学论证表明,只有当知觉是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觉信念才是可能的,知觉才是可错的和可修正的。我们从现象学对知觉的结构分析出发,从它与温和怀疑论所共享的论题出发,通过现象学的先验论证,得到了知觉经验具有最终确定性的结论,从而阻断了向极端怀疑论的滑落。

通过以上的分析与论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的知觉总是从特定的视角、通过某些方面认知对象,知觉认知虽然可以被持续地充实和证实,但是由于其本质结构和特征,具体的知觉认知并不具有最终的确定性,它是可错的、可修正的。现象学与怀疑论共享一个初始的论题,即每个知觉都是可错的;由此出发,现象学的先验论证说明了知觉的最终确定性,辩护了知觉朝外在世界的开放性,捍卫了我们的知觉信念。现象学对知觉的分析与先验论证合理地回击了极端的怀疑论。因此,无论对于理解知觉认知的本质,还是对于回应极端的怀疑论,胡塞尔的知觉现象学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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