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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还能再领一份钱!你是不是忘记了?

 tyxyj 2019-11-20

现代人离职和跳槽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但是离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主动离职,第二种是单位辞退。劳动法中有规定,如果是员工个人原因离职,就没有什么补偿金了;但是单位辞退就不一样了,离职时员工除了要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完成交接,并依法获得辞退补偿金外,其实还有一笔钱可以领取,但是很多劳动者都会忘记!

这笔钱是什么?领取程序是什么?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相关规定,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1、失业前劳动者本人已经参加社保满一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也就是说看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是劳动者本人请辞还是用人单位辞退(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3、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提交材料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且有再就业需求;失业金是为了保障生活而不是为了养懒汉,因为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就不再积极找工作的人(判定标准为有没有积极参加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有没有积极投递简历参与面试等)会被取消领取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最高时限,由失业前用人单位给失业本人累计缴纳失业险的年限有关。缴费1~5年的,最多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5~10年的,最多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10年以上的,最多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各位在离职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这些问题,都是个人利益的事情,要自己多多上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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