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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法律”改变了什么

 自在懒猫rqou57 2019-11-22

【摘要】“互联网 法律”的形成,使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细分,覆盖范围扩大,技术驱动也从原有的“大数据”走向“人工智能”。通过“互联网 法院”“互联网 律师”“互联网 当事人”三个层面的服务拓展,彻底改变了传统法律服务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一方面,打破了传统法律服务业的僵局,使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和产业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为法律服务的普及化、便捷化、专业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 法律”的持续变化与创新带来了新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生态,它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了网络平台与传统行业领域的融合,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共享达到共同发展的良好目的。在“互联网 ”背景下,法律行业的广度和深度有了新的发展趋势。

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细分。在“互联网 法律”理念的引领下,法律服务与互联网平台相结合,使得法律服务在各细分领域“跑马圈地”。为了帮助法律服务行业迅速找准突破点,服务细化具有强烈的必然性。自2016的下半年以来,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发展不再局限于综合性的电商平台,而是将其法律服务定位在法律垂直服务的细化当中,更好地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互联网 法律”的市场占有率,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局限。

“互联网 法律”覆盖范围扩大。现阶段,“互联网 法律”的不断发展,使得法律、律师、当事人在法律服务业得到更大的便利。以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法信”为例来说,其服务对象已经从原有的司法人员拓展到社会公众。再以政府参与的法律服务为例来说,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技术与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了法律服务模式的创新,最终使得我国“互联网 法律”的覆盖范围逐步向社会各领域延展,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受益。

技术驱动从“大数据”转向“人工智能”。就目前而言,“互联网 法律”领域的最新技术驱动仍然集中在大数据技术,通过该技术切实改变了传统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态势,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避免了很多错漏。然而,在“互联网 法律”发展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互联网 法律”必然走向更新的发展领域,“人工智能”概念的引入,对破除法律服务业弊端,革新法律服务体验模式来说,可谓功不可没。

“互联网 法院”的资源配置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

现阶段,虽然立案审查制转变为立案登记制,使得法院受理案件大幅度增加,但司法机构的人员精简,让法院整体上出现了“案多人少”的情况。“互联网 ”的出现,有望促进法院实现高效资源配置,提高法院工作效率,转变传统法院工作格局。

利用“互联网 ”提高案件分拣效率。一方面,随着法院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一改传统的人工案件分拣机制,实现了对海量案件的数据分拣,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为当事人的案件受理提供了更为快捷的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 ”的延展,使得数据资源共享与连通成为可能,构建案件信息资源数据库。通过该数据库的调取,对案件当事人的个人背景、经历、社会关系和家庭情况等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同时,结合法院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数据资源比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合理的案件处理程序,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案件问题。

利用“互联网 ”拓展纠纷解决途径。现实生活中,各类纠纷案件众多,如何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问题,是当前我国司法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如今,作为流行的纠纷解决模式,即替代性解决争议的方法,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应用,为法院等司法机构的案件处理带来了较大的益处。在“互联网 ”的影响下,在线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日益普及,为法律调解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拓展了纠纷解决途径。

利用“互联网 ”促进司法公开、透明。“互联网 法院”的开展,使其司法活动网络化,司法公信力增强,公众能够通过网络对司法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更有利于实现司法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当前,法院庭审、文书等已经做到了良好的网络公开,未来需在立案、执行、听证、审务等多方面继续普及,提高法院工作效率,转变传统的司法工作模式。

“互联网 律师”的模式创新破除了行业“二八定律”

律师行业的“二八定律”是指资深的律师易获得案件资源,年轻律师则相对较难。通过“互联网 ”的融入,实现线上线下的运行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二八定律”问题,让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

利用“互联网 ”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的结合。一方面,目前,有很多法律服务APP,律师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为客户建立契约、起诉书等一些简单的工作,同时,为客户进行网上预约,对客户进行线下的上门法律服务,或者是线上的远程讲解服务等,甚至为客户进行定制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法律产业平台中的法律服务价格更加透明,以供客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这不仅促进律师法律服务的公平竞争,还有利于保持价格市场的合理性。

利用“互联网 ”实现律师与客户建立直接沟通关系。客户通过互联网法律产业平台,可以任意选择律师。不管是资深律师,还是年轻律师,都有机会面对大量的案件资源,更有利于打破传统律师行业的“二八定律”。基于移动互联网终端,客户可以与律师文字交流、语言交流,以及视频交流,从而大大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利用“互联网 ”实现客户线上调解解决问题。在互联网平台,律师能够帮助客户全面了解案件,并给出合理的法律意见,以及解决方案,不再受到传统法律服务的时间与地点限制,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另外,互联网平台的线上调解过程及相关材料、结果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促进案件的解决。

“互联网 当事人”的应用优化拓展了业务运作渠道

尽管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应用范围较广,但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及其流程的相关内容理解不充分;个别当事人因律师咨询收费高,不愿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等现象。因此,“互联网 当事人”的应用能有效破解这一难题。

利用“互联网 ”构建官方网络平台。就法院而言,建立其官方网络平台,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情况。传统的法院案件审理,当事人一般仅能够了解到进展情况,却不知道具体的审理情况,诸多信息均由律师传达或者是法院公示结果,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处于被动状态。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当事人很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基于“互联网 ”司法公开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利用“互联网 ”构建法律服务应用移动终端。互联网移动终端的不断发展,为法律服务软件提供了良好的应用空间,当事人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服务APP,了解类似案件的解决方式方法,为当事人的问题解决提供一定的参考。与此同时,法律服务APP利用大数据技术的数据对比,为客户提供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利用“互联网 ”构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互联网 调解”,运用网络平台解决当事人纠纷,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当事人的麻烦。试举一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与三个被告人分别处于四个不同的省市,此时法院便可以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来解决,以给各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为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5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依法治国视阈下大学生人格结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5SKG08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熊秋红:《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人民论坛》,2018年第5期。

责编/肖晗题 美编/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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