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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天为生气,在地为何?乙在地为万木,在天为何?

 意林听语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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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天为生气,在地为何?乙在地为万木,在天为何?这个疑问的提出源自《子平真诠》中一段话:

有是五行,何为又有十干、又有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木者,甲也;在地为万木,而承兹生气者,乙也。

这句话易让人误读,一般会理解为甲只能在天,乙只能在地,其实这样理解就错了。本文简单解释一下。

大家都知道,按照中国古代阴阳学说来说,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独阴不成,孤阳不生,阳必具阴,阴必具阳,万物中的每一物都含有阴阳二端。甲乙作为木之阴阳,无论行于天还是存乎地都是共存的,断无甲只能在天乙只能在地之理。既然甲乙共存,因此上面这段话除了上述基本含义外还隐含另一层含义没作说明,即甲在天为生气,在地为何?乙在地为万木,在天为何?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须了解气的聚散循环运行,可用张载的“气本体论”理论来说明。

张载认为气的本体是太虚,阴阳二气合同不悖、浑沦无间和之至的气是太和,(注:太虚、太和的认知有争论,如张岱年在《张横渠的哲学》中认为,散而未聚的气是太虚,即聚有象但浑然未分的气叫作太和,太和之气分化而成为阴阳。)太和之气中涵有“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正蒙·太和》)。有其性必生其能,因此阴阳二气具有“屈伸、动静、终始之能”(《正蒙·乾称》)。由此阴阳二气相互感遇,或聚或散,于是形成为万物万象。“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正蒙·太和》),太虚凝而为气,气聚而为物,万物阴阳二端相互感遇,或聚散,或升降,或动静,散而为气,气又散而为太虚,成气的本然状态。上述通过气聚散运行来阐述宇宙万物生成消散的循环模式,此理论其实只是气聚散运行方式中的一种,实际情况要多变而复杂得多。在这种模式中,作为主体的“气”存在着各种状态、形态,如气的本然状态、气态、固态,万物不同的形态等。简而言之,“张载的学说是:太虚之气⇌气⇌万物”( 陈来·《关于张载的气观和理观》)。

既然气和万物之间存在着循环和转化,具体到在天的甲乙木气和在地的万木之间,二者也存在循环和转化。在天的甲“气”由木之阴阳二气升降飞扬相互感遇发散而成;在地的乙“万木”由木之阴阳二气相互感遇收敛成形凝聚而成。“阴感于阳而形乃成,阳感于阴而象乃著”《张子正蒙·卷一》,阴阳二气相互交感,在天成万象,在地成万物。甲在天为生气时,与之感遇的乙,不但有地上的乙质“万木”,还有天上的乙气;乙在地为万木,与之感遇的甲,不但有天上的生气甲,还有地上寓于质中的甲气。甲在天为生气流行化育万物,若无乙气,则气不流,物不化,甲遇乙才能发;“阴之浊,挟阳以俱降”《张子正蒙·卷一》,或下降为雨,或生发成物。因此在天与甲感遇的乙气为发气,发为发用之发。有生无发,物不显;有发无生,物不长。只有生发俱存,万物才能有生有长有化有育。乙在地为万木承滋生气,若无甲与之感遇,则质无气,物不生,乙遇甲才能生;“阳之清,引阴以偕升”《张子正蒙·卷一》,或飘扬为云,或收敛成形。因此在地与乙感遇的甲还为气,不过甲气寓于质中,为质气,非质即质。有质无气,神不显;有气无质,气不化。只有气质俱存,万物才能有神有化有性有德。在地的甲气,寓于质中,非质即质,凝而未固,生机初发,静中有动;在天的乙气,寓于气中,似聚非聚,或升或降,降而为质,升而为气,动中有静。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两点。一是关于干支的问题,大家要引起重视。因为十干十二支作为命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命理理论框架的起点和基础,干支本质问题如果分辨不清,命理中的一切无从谈起。二是许多人对乙为木之形质、辛为人间五金之质、丁为薪传之火的说法存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其实这种说法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关键看乙所处的位置,由于受篇幅所限,本文暂不辩证,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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