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讨哲学里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什么关系?首先需要明确它们是什么? 首先需要对本问题做一澄清,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唯物辩证法的内容,而不是其他别的哲学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大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三大规律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量互变规律是变化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发展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五大范畴之间的关系。首先,五大范畴的每一对辩证范畴内部,即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次,五大范畴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关系,譬如现象是内容的表象,原因导致必然性、现实性等。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内部和之间,都有密切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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