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政协机关财物管理制度

 欢政文辛 2020-01-10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协机关财物监管,规范政务接待、服务购买和物品采购发放等行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务接待实行招标定点接待和专人签字制度。即办公室与酒店、餐馆签定协议,商定房间及餐饮标准;原则上酒店、餐馆由办公室行政科负责联系、接洽,并付账或签字挂账。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先由各委室提出所需用品清单,经秘书长或秘书长会议审定并按机关公用经费支出权限报批后,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统一购买,坚持购进入库和登记领取。办公用品采购与分发实行两条线运行,各确定一名责任人,定期核对购进、发出情况。
  三、机关公物由办公室行政科登记管理,使用者为责任人,重要设备由专人管理,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每年终组织一次清点核对。废旧设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收入入账,个人不得随意处置。
  四、经常性印制和大宗印刷由办公室统一联系政府采购定点机构印刷,挂账印制材料应准确登记材料标题、印制数量、总金额等,严禁个人材料记入单位挂账中。
  五、机关财物购置等开支必须先请示后执行,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秘书长或秘书长会议批准;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办公室报请主席批准;2万元以上的开支,由办公室报请主席办公会议批准。经费支出严禁化整为零报批。所有福利待遇发放,由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六、委室工作经费支出,由各委室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费报销由经办人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再送安排开支(包括派差)的委室主要负责人审查其真实性,并注明“在某某委室工作经费中列支”,最后送机关财务负责人审签。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和车辆费用除外),经办人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再送秘书长审查其真实性,最后送机关财务负责人审签。机关财务负责人的开支由主要负责人审批;机关财务负责人由县政协党组会议确定。
  七、机关公用经费中的差旅费报销,由当事人或经办人员规范完整填写并签注姓名后,送财务人员审查其填报项目及标准的合法合规性,再由派差的副主席或秘书长审查其真实性(主席派差由秘书长代审),最后送机关财务负责人审签。
  八、机关公用经费中的车辆费用报销,凡经办公室安排发生的费用,经办人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再送秘书长审查其真实性,最后送机关财务负责人审签。随主席、副主席、副巡视员、调研员出行时发生的费用,经办人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再送随行领导审查其真实性,最后送机关财务负责人审签。
  九、职工因工作需要暂借经费,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借支。工作结束后5日内凭据报账。
  十、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其他财经制度。会计为财务稽核员,必须依法照章办事,严审票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和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
  十一、职工调动、离职或退休,应主动还清暂借款,移交办公用品,财会人员、财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后,办公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机关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席、机关财务负责人和秘书长要适时检查财务人员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一旦发现不按规定办理的支付现象,财务人员自行承担“相关票据不得入帐”的责任。
  十三、机关财物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向主席、机关财务负责人或主席会议汇报财务情况,并根据需要和按相关要求,由秘书长在机关职工会上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