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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圣解(七十二)

 乾元亨nqw0bmqb 2020-03-01
                                      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醇醇。①其政察察,其民缺缺。②祸兮福所倚,福 兮祸所伏。③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④人之迷, 其日固久。⑤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⑥直而不肆,光而不耀。⑦
    【注释】
    ①闷闷,傅奕、范应元本作“闵闵”,范曰:“闵,音门。”朱谦之 谓“闷、闵”古通。案:韩文公古赋:“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 宣。”注云“一作闷闷”,是此二字通用。此句河上本注:“其政教宽 大闷闷昧昧似若不明也。”醇醇,王弼本作“淳淳”,敦煌本作“醕 醕”,《意林》引作“湻湻”。案:《庄子·缮性篇》“浇淳散朴”,释文 “淳本作醇”,是此以“醇”字为正。河上本注云:“政教宽大,故民 醇醇,富厚相亲睦也。”
    ②察察,傅奕、范应元本作“詧詧”。此句王弼注:“立刑名,明 赏罚,以检奸伪,故曰察察也。殊类分析,民怀争竞,故曰其民缺 缺。”
    ③此二句,今王弼、河上及诸通行本皆作“祸兮,福之所倚;福 兮,祸之所伏。”范应元本无二“之”字,今从范本。《御览·说苑》 引《老子》此段作“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所败。 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故曰:祸兮福所倚, 福兮祸所伏”。《吕氏春秋·制乐篇》:“故祸者福之所倚,福者祸 之所伏,圣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易顺鼎疑此二句乃逸文。刘 师培亦谓:“韩非《解老篇》所引于'祸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 字,疑此节多佚文。”案:老子之文,言简义赅,语气巧接,殊鲜铺叙 详陈之句;此间多出之文,疑乃后人注解,非老子本文。蒋氏锡昌 亦谓“非老子原文”。故删去。
    ④其无正邪,今王弼、河上及诸通行本无“邪”字。此从范应 元本。蒋锡昌谓: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道德真经集注》云: “明皇、王弼二本'正’字下有'邪’字,当据补正。”“妖”,御注本作 “袄”。强本成疏荣注引经文云“善复为袄”,是成荣本亦作“袄”。 蒋锡昌谓“妖为善之反”,案:《晋语》“辨妖祥于谣”,高注“恶也”。 故从王弼、河上本作“妖”。
    ⑤人,御注本、范应元本作“民”。久,傅奕本、范应元本下有 “矣”字。此段文字异文甚多。《易》“明夷”王注作:“民之迷也,其 日固已久矣。”《晋书·李充传》引《老子》作:“人之迷也,其日久 矣。”韩非《解老》作:“人之迷也,其日故以久矣。”河上注此句云: “言人君迷惑失正以来,其日已固久。”据此可证“人”字为人君,作 “民”乃误。
    ⑥刿,河上本作“害”。御注本及韩非《解老篇》引皆作“秽”。 案:《吕览.孟秋》“其器廉以深”,言其器利以深也。《礼记.聘 义》郑注“刿,伤也”。“廉而不刿”,言利而不伤也。《庄子.在宥》 “廉刿雕琢”,《荀子.不苟》“廉而不刿”,《礼记·聘义》“廉而不 刿”,皆“廉、刿”并用,是以作“刿”字为正。廉而不刿,乃利而不伤 人之意。王弼注“廉”为“清廉”,河上注“廉”为“圣人行廉清”,皆 大误。盖此二句皆言圣人贵和光同尘,无为而有为也。
    ⑦“耀”,敦煌本、河上本作“曜”,御注本作“耀”。然《说文》无 “耀”字。案:耀、曜、耀三字古通用。《释名》“曜,耀也”,《玉篇》 “曜,亦作耀”。今从傅奕作“耀”。
    总阐返朴还醇圣修四句教第一
    老子重返朴还醇、全性归真,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曲隐以 自藏,无事无为以为用,而一以因任自然以为经。上章于“四条目” 中,曾提示以圣人于不得已而临莅天下时,须守之无事无为之方矣。 本章继而详阐其所以然之道,而终之以“圣修四句教”结之。“圣修 四句教”者,即“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也。夫天 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之本在心。故治天下国 家,犹治一身,而治其身之道,全在治其心也。故其四句教,放之可 弥纶六合,可以之治天下国家;收之可退藏于密,以之治身心性命。 不可徒视为教君人者之言也。
    老子以为天道之行也,有一“相对原理”存乎其间,而为宇宙天 地万物运化之枢纽。相对原理者,即天地间万事万物,莫不相对以 生,相对以动,相对以化,相对以成。故恒正反相乘,利害招生,得失 相循,祸福相伏,治乱相倚,存亡相胎。有此必有彼,有彼必有此,未 有独一而不偶者也。故凡事行其正必知其反,明其利必察其害,算 其得必计其失,居其福必意其祸。善恶进退,治乱存亡之道,亦莫不 互相为因,且亦互相为生,而亦互相对动而化成者也。切不可执滞 于事物,困死于名相中,而不能自解!盖自其正者而观之,天下无不 正正;自其反者而观之,天下无不反反。盖正反相生,亦复相立相存 而亦“相对动”也。
    是故其政闷闷者,则其民醇醇;其政察察者,则其民缺缺。而福 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互为因果循环,丝毫不爽。故曰:“孰知其 极?其无正邪?”非无正也,以“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变化万端,不 可预知其极也。大凡天下事,尤其是政治之举措,与政略之运用,或 为百废俱举,或为纵横捭阖,无不利害交措,得失莫测,祸福难知;利 可见于当代,而害则常隐伏于百世后也。强生于弱,弱生于强;治生 于乱,乱生于治;盛极必衰,衰极必盛;剥复否泰,互为之根,亦互为 循环。故为千秋万世计者,非圣人不能谋,非圣人不能知也。
是故与其察察以为明,曷若闷闷以为昏;与其多事以为政,曷若 无为以为功;与其贪得以为利,曷若守少以自全;与其大用以为聪, 曷若无用以自圣。即所谓“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勇若 怯,大刚若柔,大强若弱,大进若退,大圣若不圣”也。此则为老子力 主“返朴还醇”以“全性归真”,清虚自守,无事无为,而任天下人自事 其事,自为其为,而能无治而无不治,无为而无不为也。故于本章结 之以圣人应修之四句教曰:“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 肆,光而不耀。”此乃方而不以方为方,廉而不以廉为廉,直而不以直 为直,神光普照万世,而不以神光为照。以其即用而不以用为用,故 能藏用于不用,藏不用于用;复能物物而不伤物,用天下而不伤天 下;藏众生于众生,藏圣人于圣人,藏天下于天下之道也。
    参证章旨第二
    本章大旨,仍在本“相对相生”“相反相正”之原理,而阐发其微 言大义。教人为政治人,宜闷闷而不宜察察;闷闷于上,则民反醇醇 于下;察察于上,则民反缺缺于下。福生于祸,祸生于福;正复为奇, 善复为妖;利中有弊,弊中有利;万千名相,皆宜作如是观。最后之 四句教。亦在此一“如是观”中产生。兹再录数解本章宗旨者,以供 参证者之一助焉。
    苏辙曰:“天地之大,世俗之见,有所眩而不知也。盖福倚于祸, 祸伏于福,譬如老稚生死之相继,未始有止,而迷者不知也。夫唯圣 人出于万物之表,而揽其终始,得其大全,而遗其小察。视之闷闷, 若无所明;而其民醇醇,各全其性矣。若夫世人不知道之全体,以耳 目之所知为至,彼方且自以为福,而不知祸之伏于后;方且自以为 善,而不知妖之起于中。区区以察为明,至于察甚伤物,而不悟其非 也,可不哀哉!知小察之不能尽物,是以虽能方能廉,能直能光,而 不用其能,恐其陷于一偏,而不反也,此则世俗所谓闷闷也。”
吕吉甫曰:“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则其政闷闷。闷闷者,言 其不以察为快也。故其民醇醇。醇醇者,言其不(此字打不出来)于薄也。以智治 国,以有事为天下,则其政察察。察察者,反闷闷者也。故其民缺 缺。缺缺者,言其不全于朴也。醇醇故安于德性,而不为祸福奇正 善妖之所迁,是不(此字打不出来)于薄也。缺缺故避祸而未必免,求福而未必得, 以为正也,而有时乎为奇;以为善也,而有时乎为妖。而祸福奇正善 妖,未知孰在也?徒令智多而难治,是不全于朴也。何则?时有终 始,世有变化,祸福醇醇,至有所拂者有所宜。有所拂者,世所谓祸; 而有所宜,则福所倚也。有所宜者,世所谓福,而有所拂,则祸所伏 也。则孰知其极,而避就之耶?自殉殊面。有所正者有所差,则所 谓正者果未可知也。今为正者,后或为奇;此为奇者,彼或为正;善 与妖亦然。则天下之祸福正奇善妖,果未可定也。民自有知以来, 迷而执之,其日久矣。奈何重之以察察之政,而使之不得反朴而全 乎?是以圣人方而不割,故不以一人断制利天下;廉而不刿,故胜物 而不伤;直而不肆,故能曲全而枉直;光而不耀,故用其光,复归其 明。此无他,取此闷闷而去彼察察故也。”
    农师曰:“其无正邪,盖有正者,有正正者;所谓正正者,无正是 也。夫唯无正,故能超乎吉凶之表,而无祸无福,以知其极也。若夫 未能致于无正之地,而流于吉凶之域,则一祸一福,其运如轮,其循 如环,终于迷而已。故曰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民之迷,其日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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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门语要注:道德经圣解(七十二)----萧天石为未打出来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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