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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志 -社旗县苗店镇白庄(三)

 刘沟村图书馆 2020-04-03
四、白庄的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白庄白氏自家有很少的地,以给大户抗长工打短工为生。
随后李氏、刘氏、杨氏、张氏和揣氏、孙氏、贺氏相继迁入,逐渐形成如今的白庄大家庭。
新中国建立之后,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过程中,从1951年到1958年,白庄村农民和全国农民一样先后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历史阶段。

国家进行土地改革,白庄的村民们分得地主的土地,进行一家一户的生产。

土改时候分土地

1951年国家提倡走互助组道路,人们也争先恐后的参加互助组,白庄落后面貌得到广泛发展。自愿互利,互换人工或畜力,共同劳动。有农忙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

后来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将私有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分社统一经营和使用,按照土地的质量和数量给予适当的土地分红,其他入社的生产资料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初级社在社员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集体劳动,社员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劳动报酬,产品由社统一支配。

初级社有一定的公共积累。初级社与互助组相比,实行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统一经营,积累了一定的公共财产,在社的统一计划下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部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

国家是从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高级社,规模较初级社大。特点是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据村里的人们说,当年白延臣曾经担任初级社社长。
白庄是1957年转高级社,1958年土地收归集体的。据白玉祥介绍,向刘兴运考证:高级社时1956年复原军人白书玉任社长,是第一任社长,王桂荣当妇女队长,当时属于唐河县。
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在白庄广场北边采访李道林、白玉庆:李道林介绍:1953年我们这里实行小庄挪大庄,即把小村庄合并到大的村庄。几十口人的老沟里挪到白庄,合并到一起。老沟里原址只剩下张自强家三间房子。
白玉庆说:1958年麦罢开始吃食堂饭。1962年散伙,同时分地。老沟里撤回原址。河东刘兴运、河西白玉庆、老沟里张庆中三人在白庄河西岸李氏井边商议分地事宜,所有大的地块见地一抹二(即一分为二),小的地块选择相当的两块地平分。当时河东138人,河西一百四十多人(应该是144人),两个队都有五百多亩地,河西人多,把王老二坟地补给河西18亩地。当时每人合3.5亩地还要多。(有很多地当时还没有开垦,荒草护坡种不成庄稼的)。
1958年全国出现新生事物人民公社。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人民公社和生产队

人民公社是1958年-1982年中国农村中和基层政权组织相结合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属县领导。1958年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内部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线。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一般一乡建立一社,社会合一。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后,人民公社遂宣告解体。

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产物,是人民公社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组织中的最低一级组织单位,它既是劳动组织的基本单位,又是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直接组织生产、分配和完成国家的计划任务,生产队对其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场、滩涂、牲畜、农业机械有经营的自主权。
生产队是1958年出现的。
1、生产队是指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农村,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生产队作为一种组织,具体存在的时间为1958年至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人民公社解体,绝大多数地区按照生产队辖域直接过渡到村民小组。
3、生产队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生产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有权根据本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编制生产计划,制定增产措施,指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在完成向国家交售任务的条件下,有权按国家的政策规定,处理和出售多余的农副产品。
4、生产队绝大多数最初由高级农业社过渡而来;之后进入“大跃进”阶段的生产队组织,这期间以人民公社大食堂为标志,即所有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在生产队所设“公共食堂”就餐,劳动不计报酬。

     公社食堂
5、生产队组织形式:生产队为生产大队管辖下的独立预算单位。每位农民的身份为“社员”;生产队负责人设有队长、副队长,必须配备有会计、出纳、记工员,另外还有妇女队长。负责人中,队长和副队长每1~2年轮换,通常由社员推举或选举产生,其他负责人以推举为主,但比较固定,由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担任;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工员和出纳每年有适当的工分补贴。社员由生产队统一调度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
1956年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集体化,大约是1958年大跃进时生产队长是孙长发(孙玉忠的爷爷),李玉颜在河东当队长,吃食堂饭的时候李玉钦在河东当保管,杨清发在河西当保管。
1961年白庄成立河东第九生产队,队长刘兴运,保管张明臣,民兵连长刘进发、会计杨清发。河西第十生产队,队长孙长发,李玉颜回河西当保管。1962年李玉颜当队长,1964年白连臣开始当队长,当30年队长。副队长白玉庆,又称二队长,会计李恒山、保管李留记。修鸭河水库的时候他还没有当队长的。
白书玉在夏庄大队任治保主任。
生产队时实行满分10分工分制,男劳动力每天早上2分,上午、下午各4分。妇女早上不上工,上午下午各3分。我们学生早上1分上午下午各1.5分。

生产队时期社员们在劳动
 老贺庄划给白庄土地
60年代由于国家实行粮食统一调拨政策,农民们以为种地不种地都能够有饭吃,老贺庄人强行把三百多亩土地划给白庄种植。解放前白庄人们没有多少土地,特别是村以西土质好的土地更是少有。随后不久国家发布“四固定”政策,是指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的制度。按照国家政策,那些土地固定给白庄使用,从此白庄贫穷落后面貌开始改变。改革开放后老贺庄人试图要回当年给白庄的几百亩地,但是时过境迁,不了了之。
1979年分组
1979年第十生产队分解为白组和李组两个大组,白组组长白运之,李组组长李元太。生产队的土地财产都采用一分为二。这些财产仍然是集体的,生产组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分组后所有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例如,当时种地需要土粪,“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但是那时候还没有大量使用化肥,土粪是抢手货。

没有土粪大家都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
白组仍然使用多年来国家提倡的高温堆肥,夏季组织群众高温堆肥。

李组不知道谁出的计策,说是窑上窑门口堆积了好多年的煤渣可以当土粪撒施在地里。为了不让白组抢走,李组暗中商量好了,各家各户都准备好架子车、勾担、箩头等工具,在一天中午白组都在饭场吃饭的时候,他们突然出击,一哄而上从白组人们面前迅速的去西南地窑上抢拉煤渣。白组的人们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依然平静的在家吃饭。不到半晌,李组的人们就把窑上的煤渣全部拉到工字庵地了。此后多年,工字庵地仍然有很多煤渣。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国家开始逐渐放开政策,个人准许拥有大牲畜,一家一户可以饲养耕牛等。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还没有这样的正规名称,农民们通俗的说法就是大包干,包产到户。
白庄河西分开的两个生产小组合并为一起集中推行分产到小组,全队分为七八个小组,各家各户可以自行结合。生产队把土地按照土质好坏分四等抓号按人分到各家各户。

这年暑假,白庄河西生产队在牛屋院队里饲养室门口分家具,生产队集体财产像耕牛、牛屋、牛车、牛套、犁子、耙等大小物品,不能分到各家各户,就按生产小组分。
生产队的大件财产像仓库、菜园看护房、队里的柴油机、缝纫机等在村东南井上的树荫里开大会进行公开拍卖。李道海160元买到队里的柴油机,李桂荣买到缝纫机,李元太5元买到菜园的一小间看护房,400元买到队里的仓库屋三间东屋土坯墙瓦房,也得到了这块地皮,2016年建超市的时候推倒房屋建成广场。生产队地边、地头、沟边、村西坝堤埂、荒地的树都按大小价格分给所有的村民。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生产队逐渐解体所有生产队干部成员自行解职,每个原生产队只设一名生产组长。
我们第十生产队组长白云高。
随后慢慢的各种农具分解到各家各户,耕牛作价分到各户,分不到牛的农户,分得相应的钱,自己添钱购买耕牛和缺少的农具,真正做到分产到户。记得当时白玉成、李道兰、白玉祥、李道海、李留栓等几户分为一个组,没有分到耙,大家就想办法自己解决。一天晚上,大家一起去林场锯了两棵树,回来之后白玉成、白玉祥自己做了一盘耙。

1980年,我们这里正式施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原老贺庄大队成员、河东第九生产队队长刘兴运退休,刘玉忠接任九组组长,仍然是老贺庄大队成员。杨清相任九组会计。白庄第十生产队队长是白云高。

当时的老贺庄大队干部为,支书田文才,大队主任梁顺德,大队主管会计夏金城,民兵营长王留长主抓教育,治保主任魏从士,大队委员还有柳树庄韩龙海、老魏庄魏道良、白庄刘兴运、司庄司西岭、妇女队长竹园魏从珍、小贺庄贺广军等。

五、白庄历任村干部
白庄河西历任村干部
白延臣:1951-1956年任初级社社长。
白书玉:1956-1958年任高级社社长。
孙长发:任第一任白庄生产队队长。
李玉颜:1958-1960老贺庄大队白庄生产队队长
白连臣:1960-1980一直任老贺庄大队白庄第十生产队队长。
白云高:1980-1985任老贺庄村白庄十组组长。
白玉增:1985-1988任老贺庄村白庄十组组长
孙玉忠:1988-1990任老贺庄村白庄十组组长
李道停:1990-1995任老贺庄村白庄十组组长
李道停:1995-2009进入老魏庄村委,任会计。
白运才:1995-2013老魏庄村副支书。
李云:1996-2013老魏庄村白庄村长。

1996年老魏庄村白庄十组再次分组为白组、李组,白组组长先后是白兰海、白金发,李组组长先后是李道付、李春峰。

刘玉广:2013年在老魏庄村委换届选举中当选为老魏庄村村委委员,2017年在老魏庄村担任治保主任。2018年换届选举中再次当选连任。

白庄河东刘组历任干部
刘兴运(——1980)老贺庄大队委员,兼任九队队长,
刘玉忠(1980-1995)老贺庄大队委员,兼任九组组长。
揣锁(1995-2005)老魏庄村九组组长。
刘玉超(2005-)河东九组组长。

未完待续



目录
一、村落概况
二、白庄的来历
三、白氏姓氏文化
四、白庄的历史沿革
五、白庄历任村干部
六、白庄农业生产
七、白庄的文化教育
八、白庄的生活情况
九、白庄的风俗介绍
十、白庄出土的文物
十一、白庄的新貌

作者简介:

白金海,苗店老魏庄村白庄人,苗店中学优秀教师。写作的《山菊花》在南阳日报发表,还有通讯报道《不让一个孩子辍学》《农民文化周》等,三十多年潜心研究远古神话,创作神话小说《大禹治水》,已经完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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