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螺蛳粉 作为柳州的代表美食 鲜红油亮、色泽诱人 轻而易举俘获广大吃货的味蕾 在美食地图上拥有一席之地 地道的螺蛳粉离不开 掌握着味觉密码的汤底 跟鱼香肉丝里没有鱼不一样 一碗地道的螺蛳粉 汤里一定要有新鲜的螺蛳 但最近,有细心的网友发现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 “螺蛳”名在其中 有人在社交网络上问: 是不是再也不能愉快地“嗦粉”了? 这是什么回事 螺蛳入选国家重点 经过小编一番了解 原来这是一个由于学术界 使用的正式名称和民间俗名重合 所造成的误会 拟定入保的螺蛳 (Margarya melanioides) 是分布地仅限于云南高原冷水湖泊的 一种珍稀螺类 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过去也曾经被云南当地人作为食物,但目前的生存状况堪忧。由于它们生性乖戾,对环境和食物要求严苛,仅以硅藻为食,加上青鱼和福寿螺等的入侵,加之湖泊的开垦和水质被污染,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人类的过度捕捞,使螺蛳属成员已经处于灭绝边缘,一些物种甚至已经在这几年间走向了灭绝。可以想见,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已经是迫在眉睫。 原来 此螺蛳非彼螺蛳呀! 螺蛳粉中的螺蛳,实际上是民间所说的“螺蛳”,它们基本上都在田螺科石田螺属的范围之内,包括耳河螺、中国圆田螺、铜锈石田螺、方形石田螺、梨形石田螺等。这些螺蛳野外数量极大,并不是名录中被保护的品种。吃它,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到底什么算“野味”? 可见,对于“啥是野味” 不少人还模棱两可 按照有关定义,野生动物指的是大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已成为家畜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范畴。羊驼在南美洲有数千年的驯化历史,即使长得很“野生”,依然不是野生动物。 一说到“野味”,很多人会想到 天鹅肉、穿山甲、熊掌…… 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但其实,远离野味,不分保护级别 以下两大类“野味”,须提高警惕! 01 无证野味 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家养动物以外,不常见的动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怀疑可能是野味。绝大部分野味,基本都来自野外捕捉。 这些野生兽类经常出现在野味市场,不能吃: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野生鸟类不能食用,常出现在野味市场的有: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俗名野鸽子)、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原是黄胸鹀,濒危后,以栗鹀、普通朱雀、灰头鹀、黄眉鹀、小鹀等冒充)、猛禽(老鹰、猫头鹰)、鹭鸟(白鹭、夜鹭)、白胸苦恶鸟(白面鸡)、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顶雀(苏巧)、云雀、竹鸡等。 野生两爬类同样都不能吃,常出现的有:各种蛇类、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熏拉斯)等。上图左下方为虎纹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被当作青蛙误抓食用。 02 有证野味 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这些物种包含: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 此外,梅花鹿、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皮革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狐狸(皮草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等,虽然已经实现了人工繁殖,但其进入餐厅,未必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不建议食用! 还有一些物种,例如蛇、竹鼠、獾,冠以“养殖”之名,容易产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们想说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养殖野味能够缓解同一物种的野外盗猎生存压力,养殖野味催生的消费市场,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谓人工养殖的野味。 吃了野味,后果很严重 1.吃野味会感染传染病; 2.吃野味会感染寄生虫; 3.吃野味=服毒; 4.吃野味会吃到有毒的重金属; 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补; 6.吃野味是违法的。 吃野味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终于可以放心啦! 今天晚上 一起嗦碗螺蛳粉当夜宵吧! 左手点亮“在看”,右手嗦起螺蛳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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