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纳土纳问题考验中印尼关系,印度尼西亚海事安全局透露,去年12月19日至24日期间,有63艘中国渔船在两艘中国海警船和一艘护卫舰的护航下,闯入印尼纳土纳群岛的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简称EEZ)。它们拒绝海事安全局船只的要求,拒绝离开,并坚称它们是在自己的“领海”捕鱼。海事安全局除了通知印尼相关部门有关入侵事件,并不能做什么。 12月30日,印尼外交部与各部门协商后,提出抗议照会,指“印尼EEZ出现违法行为,包括非法、未报告、无管制的捕捞活动,以及中国海警在纳土纳海域对主权的侵犯”。印尼外交部召见了中国驻印尼大使肖千,对此表达强烈抗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于12月31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对印尼的抗议作出回应称:“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对南沙群岛有关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同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中国渔民一直在中国南沙群岛有关海域开展正常的渔业生产活动,合法合理。中国海警船按照自身职责在有关海域开展常态化巡逻管理,维持海上秩序,保护本国人民的正当权益。中国驻印尼大使已向印尼方面重申了中方上述一贯立场。” 耿爽补充说:“中方愿与印尼方面一道,继续通过双边对话妥善管控分歧,共同维护好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和当前南海和平稳定的大局。” 印尼外交部于今年1月1日反驳中国的回应,并指出中国对纳土纳群岛周边EEZ拥有历史权利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根据印尼和中国都签署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纳土纳群岛附近的EEZ属于印尼主权范围。印尼也拒绝接受“有关海域”一词,它并不见于任何法律文件,所以没有法律依据。印尼外交部还重申,印尼在司法管辖权方面没有与中国重叠,它“永远不会承认中国划定的九段线,因为根据2016年海牙国际仲裁庭的裁决,中国的九段线主张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月2日,耿爽回应印尼外交部的声明:“我要强调的是,中方的立场和主张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无论印尼方面接受与否,都无法改变中方在相关海域拥有权益的客观事实。南海仲裁案所谓的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早就阐明不接受、不承认的严正立场。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滥用非法仲裁裁决损害中方利益。” 尽管被要求离开印尼EEZ,但直到1月6日,中国海警船仍在距离拉奈(Ranai,纳土纳县首府)130海里的纳土纳群岛海域作业。印尼国会谴责中国船只闯入纳土纳群岛海域,印尼媒体则开始报道紧张升级的局势。一名学者甚至要求政府召回印尼驻中国大使,并检讨所有与中国合作的项目。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统筹部长马福德指这起事件侵犯了印尼的主权,印尼不会就EEZ问题与中国进行谈判。 不过,印尼国防部长普拉博沃要求各方保持冷静,称印尼正在寻求和平解决方案。他补充说,“中国是印尼的朋友”。作为一名有影响力的退役将军和印尼总统佐科的亲信,海洋事务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也认为,人们不应该渲染夸大这起纠纷。他指出,中国无意与印尼发生冲突,如果中国海警船只是按照国际法,航经印尼纳土纳群岛的EEZ,印尼就不应采取任何行动;但如果中国渔船在印尼EEZ捕鱼,那就违反了国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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