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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规即将落实,先签字后征收,“钉子户...

 丰少少爷 2020-05-13
土地新规即将落实,先签字后征收,“钉子户”权益恐将面临极大挑战!

以下内容事关大家征地补偿的重要变化,务必仔细查看!

大家还记得前些日子即明律师说过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吗?该修订草案已经于4月30日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这意味着草案中提到的征地方案即将全面落地,而其中最让农民朋友在意的,无疑是征地流程中,创新性预征收模式的开启!

预征收是啥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征收土地的时候,咱们先和征收方签补偿安置协议,再发征收决定。这在原来的土地征收流程中顺序是倒过来的,之前要先有征地公告和征收决定,再签补偿安置协议。

这样换一下流程顺序以后会对大家产生什么实际影响呢?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假如最后征收决定依法作出,那么补偿安置协议就自动生效。如果因为签约比例没有达到标准等因素,征收决定不能依法作出,那么先前签订的补偿安置协
议不生效。

签约比例是否达到标准依照什么来判断?这在草案中第31条有明确规定: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少数不同意安置补偿方案的”钉子户“,面临的情况会变得有点尴尬。因为如果大多数人同意安置补偿方案,”个别“人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旧会进行执行。

不同意签约搬迁的农民朋友被划到“个别”“少数人”的范畴,不同意签约不进行搬迁似乎也行不通了,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这是否意味着农民朋友的权利形式和保障将面临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大家可以发现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重要性会更上一层楼,即明律师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在遇到拆迁时,首先要要求信息公开,查看相关公告流程是否合规,一定要了解你们当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基本原则是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凭这些基础信息来判断安置补偿协议中的条款是否合理。

另外,不要轻易受奖励金和口头承诺的哄骗,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都不要信!在拿到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别着急签字,一旦签字就表示你认可协议内容,后面想要反悔就来不及了!

新规定实施后,流程中发生的变化较大,大家对协议中有拿不准的地方记得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土地征收# #拆迁# #土地补偿# #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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