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城镇职工医保2020年下半年慢性病门诊申报工作 开始啦! 广大参保职工、各门诊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 按照《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关于<2020年下半年汉中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汉市医险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医保工作,就2020年下半年汉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有效期 申请时间: 2020年5月7日—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享受待遇时间:2020年7月1日起。 二、涉及人员 1、凡2019年底备案有效期已满,11月未办理复核手续导致脱审的慢性病患者; 2、本次新申请(含既往已办理需新增加病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患者。 三、申报资料 1、以上人员均需持近两年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病历资料; 2、填写《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领取),一式两份; 3、两张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 重要提示: 按照《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汉市社险发〔2018〕1号)和《汉中市社保经办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汉市社险发〔2018〕15号)要求: 1、参保人员要提供与申报病种一致的病历资料,资料不全或与申报病种不相符的,均不予受理。 2、按照属地化原则,参保人员在汉台区定点鉴定医院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四、办理流程 备注:申报鉴定过程中,务必自觉遵守汉中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五、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 六、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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