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一条就够了,东北的日本人吃大米,中国人吃杂合面。 这最早出现于1938年 (伪康德五年)11月2日伪满政府颁布《米谷管理法》。 到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有加码。 1943年(伪康德十年)3月30日伪满兴农部、治安部又制定了《饭用米谷配给要纲》。把粮食等物资分配对象,分为军需、准军需、官需、特需、准特需、重要民需、民需7类。普通百姓排在最后一类。 而民需又分为日人、朝鲜人、满人、蒙人、其他各族华人五等。并明确规定:甲类粮(细粮),只供给优秀的大和民族,乙类粮(粗粮)供给劣等民族。 而在实行配给制的城市里,给日本人发红皮的粮本(通帐),规定红粮证每人每月供应大米、面粉30斤,黄豆10斤,朝鲜族是日本籍的半岛人,可以吃混入大米的小米饭。 除了日本人吃大米以外,即便朝鲜人、满人、蒙人、其他各族华人也是有区别的。 大体是,因为日韩合并了,所以朝鲜人吃的最好,大体是粗粮和细粮混合。 至于满蒙和汉人吃的都差不多,就是各种粗粮。 给伪满中国人发绿皮粮本,规定每人每月供给高粱米或玉米面24斤和部分杂豆,到后期随着粮食供应的恶化,中国人只能食用由玉米、小米、甚至榆树籽和锯末混合磨成的协和面,还得半夜三更就去排队。 面粉对中国人变成奢侈品,只有在象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才能够配给一点,按人口每人配给一斤面粉一个月饼。 如果中国人吃细粮,当然也有办法搞到。 比如一些中国老人或者小孩子生病,家里人为了他们恢复,偷偷去黑市购买一些大米白面。然而,一旦被抓住,就是经济犯罪。日本警察抓住这些所谓的中国经济犯,轻则拳打脚踢一顿,重则直接抓走坐牢或者强制劳动(类似于劳改)。 一年中,吃细粮被治罪中国人达13万2264人。 其实伪满洲国就是日本殖民地,日本已经大量移民,只是时间较短,没有成为东北多数民族。 在伪满洲国的日本人有200万左右,大多是日本底层平民,很多是开拓团成员。但是,这些平民并不是伪满洲国国籍,仍然是日本人,殖民意味很明确了。 即便是伪满洲国的买办、官员之内所谓高级中国人,在日本人眼中也是一样。 中国人只有二等以上官吏及家属、少校以上现任军官、纳税10000元以上者及家属每月仅能配售1-3公斤大米。 做狗做成这样,也是很丢人了。 日本人压根不存在把中国人、朝鲜人平等对待,人家就是来殖民你的,你就是半奴隶身份。 以新京也就是长春为例,日本人和中国人各自住在自己的街区,中国人街区都是平房,脏乱差,什么公用设施都没有。而日本人街区则完全不同,电灯电话,楼上楼下。 长春日本人煤气用户占99.3%,中国人煤气用户为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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