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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微塾】“兴寄”在诗词中的作用

 诗摘词选 2020-06-19

“兴寄”在诗词中的作用

讲究“兴寄”是我国古代诗歌的重要特点之一。它原是诗歌创作的要求,但“兴寄”的深浅有无,古人不仅常用于诗歌评论,且注重“兴寄”的诗,作者往往有意让它的意味“使人思而得之”,或“以俟人之自得”,而不正言直述。因此,了解这种特点,对阅读或欣赏中国古典诗歌也是很有必要的。但古诗的“兴寄”涉及许多复杂问题,本文只是简述它的来龙去脉及其重情意、主兴象的基本特征。

“兴寄”也称“寄兴”。如沈德潜评阮籍诗:“兴寄无端”(《古诗源》卷六),陈廷焯评贺方回词:“寄兴无端”(《白雨斋词话》);胡应麟既以“寄兴无尽”评《青青河畔草》(《诗薮》内编卷二),又用“兴寄无存”评《柏梁诗》(同上卷三)。元稹论诗评诗则多用“寄兴”,如评“沈、宋之不存寄兴”,说自己的诗“稍有寄兴”等(均见《叙诗寄乐天书》)。所谓“寄”,就是寄托。钟嵘《诗品》评张华的诗“兴托不奇”,也就是“兴寄”平常的意思。“兴寄”可称为“寄兴”,“兴托”也可称为“托兴”,《诗人玉屑》中就有“托兴”一条。此外,如“讽兴”、“托喻”等,也是相近的意思。

所谓“兴”,原是赋比兴的“兴”。赋比兴是汉人从《诗经》中总结出来的三种写诗方法。“兴”的写法就是“托事于物”(郑众《周礼》注引),或“托物兴词”(朱熹《晦诗侍说》)。寄托于某种事物以表达感情的“兴”,也就是“兴寄”或“兴托”。“兴”字的含意是“起”,诗人所兴起的是情,所以,《文心雕龙·比兴篇》说:“兴者,起也。……起情,故兴体以立。”有的便直接说:“兴者,情也”(《二南密旨》)。只是这种情是诗人触发外物而兴起,又寄托于物而表达出来的。由上述可见,古典诗歌的所谓“兴寄”,主要就是通过具体事物的描写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但“兴”或“兴寄”是一种历史的概念,它在我国古代漫长的诗歌史上,还不断有所丰富和发展。

《诗经》民歌富有现实主义的精神,这是文学史家所公认的;加以汉人尊为五经之一,成为儒家的一部经典,更增强了它在古代文学中的权威性,汉魏以后,每当文学创作出现浮华艳丽的严重倾向时,评论家乡强调《诗经》的优良传统以反对过分地追逐形式。兴诗的托物起情,便逐渐受到诗人和评论家的重视,并越来越突出其“起情”的意义。

刘勰论比兴,就批评汉代文人“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他第一次明确区分比、兴的小大轻重,认为诗歌创作抛弃了更重要的兴,就远不如周代诗人的《诗经》了。钟嵘评张华“兴托下奇”,就因他的诗“其体华艳”,“务为妍冶”。到陈子昂提出:“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修竹篇序》)也是为反对“彩丽竞繁”,希望恢复“风雅”的传统而强调“兴寄”的。其后,如李白一方面声称“将复古道,非我而谁”,一方面强调“兴寄深微”

(《本事诗》);直到明人许学夷所论“汉魏五言、深于兴寄,盖风人之亚也”(《诗源辨体》)等,无不是从发扬《诗经》优良传统的要求来讲“兴寄”的。

“兴寄”的这种发展过程中,虽然始终没有离开“兴”的本义,却逐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不仅仅是一种“托事于物”的写诗方法了,而更侧重于用这种表现方法所寄托或兴起的情。“兴寄”逐渐形成和“彩丽竞繁”、“其体华艳”的相对概念,用以指对诗歌应具有充实而有意义的思想内容的要求。这和整个“比兴”概念的发展变化过程是一致的。

如白居易《与元九书》所论:“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过矣;索其凤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憧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从白居易在同文中称自己有关“美刺兴比”的诗为“新乐府”,元稹在《进诗状》中称自己的乐府诗“稍存寄兴”,可知“比兴”和“兴寄”的要求是相近的。这种“比兴”或:“兴寄”,就是要求诗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了。用这样的要求来衡量齐梁时期的诗作,自然是“兴寄都绝”。

唐宋以后,诗词的“兴寄”受到诗人们更大的重视。除上举明人胡应麟、许学夷等多次用“兴寄”的深浅来评论诗歌的优劣外,到了清代,甚至认为“文无比兴,非诗之体也”(冯班《钝吟杂录》);“伊古词章,不外比兴”(陈廷焯《白雨斋词话·自序》)。没有比兴就不成其为诗,以至一切文学作品,无不是用比兴写成的,这就把比兴的地位提得更高了。比和兴的共同特点都是托物寓情。

唐宋以后“比兴”连用,就往往指托物寓情的共同要求。清代诗人不仅认识到托物寓情的普遍意义,且不满足于一般的寄托,如陈延焯所论:“托喻不深,树义不厚,不足以言兴。深矣厚矣,而喻可专指,义可强附,亦不足以言兴。”(《白雨斋词话》卷六)不仅要有深厚的寄托,还要有广泛的意义而不专指某一具体内容,情与物之间要有内在的联系而不是勉强的比附,才算得“兴”。这样的“兴”,就是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艺术创作了。古代对“兴寄”的要求,这又是一大发展。

“兴寄”之所以能成为一种古代写诗或评诗的重要要求,并得以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是它本身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兴”不是人为的规定,而是从《诗经》的实际创作经验中总结出来,又为历代诗人的创作实践不断丰富起来的。这样,它就符合诗歌艺术的基本规律。所谓。“诗以言志”,诗歌必然是为了表达诗人的某种思想感情而写,没有任何思想感情的诗是不存在的。但不借助于一定事物、不通过具体的形象而直陈其情,也不成其为诗,至少不是好诗。托物寓情正是“兴寄”的基本特点,它能受到历代诗人的普遍重视,并不断有所丰富,就是这个原因。

“兴”的含意古来虽有种种不同解说,但如“触物起情”、“借物兴情”、“托物寓情”等,大多不能离开“物”的作用,这个“物”,就指事物的形象,所以,“兴”和“象”是有着必然联系的,古代诗人对“兴”的重视,正因为诗人抒情言志必须通过一定的形象。如《诗经》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刘熙载举以为例说:“雅人深致,正在借景言情,若舍景不言,不过曰春往冬来耳,有何意味?”(《艺概·诗概》)仅仅说“春往冬来”,的确毫无诗味,甚至不成其为诗。

运用“兴寄”的托物寓情则不只是为了有诗意诗味,还在发挥诗的更大作用。古代诗词,篇幅短小的甚多,怎样才能使有限的篇幅,容纳丰富而深厚的内容?主要就靠“兴寄”。《诗人玉屑·讽兴》中举到王安石一诗为例:“黄雀有头颅,长行万里余。想因君出守,暂得免苞苴。”此诗乃“送吕望之赴临江”,因其出守临江,使黄雀敢于远飞而无遭捕杀之虑,这确能说明很多问题。所以《玉屑》析云:“诗才二十字耳,崇仁爱,抑奔竞,皆具焉。何以多为!能行此言,则虐生类以饱口腹,刻疲民以肥权势者寡矣。”这里有歌颂,有批判,确是思深意广。

这种“寄兴”之妙,就是充分发挥了形象的作用。钟嵘《诗品》释“兴”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这话发展成古代诗话中的名言:“言有尽而意无穷。”其实,能发挥“有余”或“无穷”作用的主要是形象,所以,“深得文理”的刘勰在《物色》篇提出:“物色尽而情有余。”“物色”就是事物的形象,上举王待就是借“黄雀”这个形象而“情有余”的。

古人常讲意在言外,也就是借助形象而产生的象外之意。如《六一诗话》引梅圣俞所举诗例:“若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贾岛‘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则道路辛苦,羁愁旅思,岂不见于言外乎?”诗人并不直言旅途的愁苦,但他们描绘的形象不仅表明了愁苦,且生动地再现了途中早早晚晚的愁苦之状,它比直言愁苦更为感人。这种可贵的经验,古人曾做过许多总结。如李东阳《麓堂诗活》所说: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

这段话可以作为本文的小结,它具体说明了:“兴寄”的特点和作用。直质的陈述,只能是言尽意止,没有感人的力量。必须把感情寄寓在形象之中,让读者不知不觉地从这种形象中受到感染,才能产生意味无穷的作用。细心体味我国古代诗词,不仅会发现这样的作品是很多的,也有助于领略其独特的艺术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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